根據工作需要,江蘇省鎮江市京口區人民法院決定面向全國公開選調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的職位、范圍及條件
(一)選調職位及名額:共選調5名,其中法官4名,司法警察1名。
(二)選調范圍:面向全國在職公務員。
(三)選調條件:
1、政治素質好,熱愛法律工作,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無黨紀、政紀處分及刑事處罰記錄;
2、具有公務員身份、并經公務員登記的在職人員;
3、法官崗位需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并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為現任的法官、檢察官或者其他公務員;司法警察崗位應為男性, 身高在1米70以上,具有人民警察資格,從事公安或司法警察工作2年以上;
4、參加工作2年以上(截止到2014年4月15日),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5、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取得相應學位;
6、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標準;
7、法官崗位年齡在33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被評為省級先進個人、榮立個人二等功以上等特別優秀的,或為碩士研究生的,年齡可以放寬至35周歲(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司法警察崗位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選調:
(1)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2)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
(3)配偶、直系親屬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的,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的;
(4)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擔任法官、司法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二、公開選調的程序
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報名——資格審查——考試(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錄用——商調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發布公告。通過報刊、網絡等媒體發布公開選調公告。
2、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和網上報名相結合的辦法。現場報名者應持下述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和報名表(見附件),到鎮江市京口區人民法院政治處報名;網上報名者應將報名表與照片發到指定郵箱(附后),下述材料的復印件一起以傳真(附后)或掛號信形式寄至江蘇省鎮江市京口區人民法院政治處并附上聯系方法。本次選調開考比例為1:3。
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4年4月15日17時止(郵寄以當地郵戳為準)。
報名者須提供以下資料:
(1)報名表。報名者在本公告后的附件中自行下載填寫;
(2)學歷、學位、法律職務等各類任命文件復印件;
(3)身份證、工作證、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證)復印件;
(4)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三張;
(5)有關獲獎證書、已發表理論文章復印件(注明刊物名稱)等。
3、資格審查。根據選調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符合選調條件者電話通知本人參加筆試、面試。報名者提供的報名材料不全或與選調條件不符者不能參加筆試、面試。報考者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二)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綜合素質和崗位工作能力,不指定考試范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口頭表達、反應、業務和組織協調能力等。筆試、面試具體方式、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考察
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績(以筆試占30%、面試占70%的比例綜合評定),按職位計劃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員。體檢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并予以遞補。確定考察對象后,考察對象須提供單位出具的同意考察并選調的證明,并簽訂最低服務年限不少于5年的承諾書。考察工作由鎮江市京口區人民法院組織進行,通過向所在單位了解等方式,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內容為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重點考察政治素質、工作實績、業務能力、職業道德、群眾公認度等情況。
(四)公示、辦理選調手續
經黨組研究,按照選調職位計劃數1:1的比例無記名投票,票決出擬選調人員。名單在鎮江市京口區人民法院網站公示7天(http://www.jkfy.gov.cn/)。經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程序報組織人事部門審批,同時辦理相關選調手續。
三、聯系方式
地 址:江蘇省鎮江市烈士路1號,鎮江市京口區人民法院政治處
郵 編: 212001
聯系人:朱彬、王麗莎
電 話:0511-85319310 15365984559
傳 真:0511-85011055
郵箱地址:zjjkfyzzc@163.com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鎮江市京口區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附件
鎮江市京口區人民法院選調公務員簡介表.doc
鎮江市京口區人民法院選調公務員報名表.doc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