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場體系
(一)市場體系的概念
市場體系是指具有不同功能的各類市場所構成的有機整體。社會主義市場體系是指在以社會主義公有制為主體的生產方式中,由具有不同功能的各類市場組成的相互關聯、相互制約的有機整體。市場是社會分l二的產物,是市場經濟的核心,必須培育和發展市場體系,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大市場,使產品和要素¨由流動,才能發揮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
(二)市場體系的要素
市場體系的要素包括三種:
(1)市揚主體.市場主體是具有自身利益,并自主參與市場交易活動的一切個人和組織,包括家庭、企業、中介機構、事業單位和政府。
(2)市場客體。市場客體是市場交易的對象,包括一切為交換而生產的商品。商品是價值和使用價值的統一體,是聯系買賣雙方的紐帶。國際上通常將商品分為兩大類:用于生活消費的產品;用于生產產品的要素。無論產品還是要素,都包括有形的實物和無形的服務。
(3)市場規則。市場規則是買賣雙方有關交易過程的權利和義務,有關商品規格、市場價格、付款方式、交貨期限的協議,以及某些約定俗成的規矩。這是市場交易正常進行的保證。
(三)市場培育
(1)促進各類市場平衡發展。市場體系是一個多領域、多環節、多層次的大系統,必須全面建設,平衡發展,否則,就會影響市場體系的整體運行。我國的產品市場發展較快,要素市場明顯滯后;城鎮市場發展較快,農村市場明顯滯后;沿海市場發展較快,中西部市場明顯滯后;零售市場發展較快,批發市場明顯滯后;有形市場發展較快,無形市場明顯滯后。只有逐步完善市場發展的不平衡性,才能形成統一的良性發展的市場體系。
(2)打破地區部門分割封鎖。由于政府部門對市場主體的行政干涉過多,造成城鄉阻隔、地區封
鎖、部門分割的市場格局,使產品難以自由流通,要素難以自由流動。因此,我們必須廢止妨礙公平競爭、設置行政壁壘、排斥外地商品的各種分割市場的規定,促進資源的自由流動和充分競爭。只有真正做到政企分開,形成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才能形成開放的市場體系。
(3)建立市場價格形成機制。要按照價值規律的要求,由市場形成價格機制,使產品價格和工資、
租金、利率、匯率等要素價格遵循供求法則。價格機制是市場機制的核心,沒有合理的價格形成機制,市場體系就無法有效運行,資源難以得到優化配置。
(4)不斷完善市場交易法規。由于有關市場交易的許多法規未能及時出臺,不少地區、部門不得
不用暫行條例加以替代,導致交易規則不一致,甚至相互抵觸,造成市場秩序混亂,交易成本急劇上升。為此,必須加強市場法規建設,按照規范化、制度化、法律化的要求,使一切交易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形成正常的市場秩序。
總之,要培育統一開放和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必須努力促進市場主體的多元性,市場體系的開放性,市場交易的規范性,形成合理的價格機制,提高整個國民經濟的市場化程度。
(四)市場功能
1.信息引導功能
市場成為所有經濟主體關注的焦點,市場發出的各種信息是對所有經濟活動的公開評價,不僅引導著生產者生產什么,為誰生產,何時生產,怎么生產,也引導著消費者的消費心理、消費方式和消費趨勢。同時,市場信息也是政府制定各種宏觀經濟政策的依據。
2.統一聯系功能
統一的市場體系,能夠將所有市場主體的經濟活動普遍聯系起來,成為一個有機的整體,彼此相互依賴、相互促進、相互制約。馬克思早就指出:隨著市場體系的完善,所有一切國家的生產和消費都成為世界性的了。新的工業部門加工制造的已經不是本地的原料,而是從地球上最遙遠的地區運來的原料,它們所制造的產品已經不只是供本國內部消費,而是供世界各處消費了,各個民族都已經是在各方面互相往來和在各方面互相依賴了,物質的生產如此,精神的生產也是如此。
3.收入分配功能
市場在決定產品價格的同時,也決定著要素價格,而要素價格直接形成要素所有者在初次分配中的收入:工資決定勞動者的收入,利率影響投資者的收入,利潤影響企業家的收入。因此,按要素在生產中的貢獻份額分配收入,是市場的一項重要功能。
4.優勝劣汰功能
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誰能開拓進取,技術創新,誰的產品就能具備競爭力,占有市場,得到發展,否則,就會被市場淘汰。市場的這種內在功能,能夠鞭策落后,激勵先進,有利于提高經濟效率。
5.市場調節功能
市場價格是一個綜合信號,一方面,它j_乏映有關市場主體各種經濟活動的結果;另一方面,它又指揮著有關市場主體的經濟活動。市場價格匕漲,有關企業將及時增產,有關家庭將減少購買;市場價格下降,有關企業將逐步減產,有關家庭將增加購買。市場的這種內在調節功能,將使生產和消費在數量、結構、時間、空間上保持平衡。
二、產品市場與要素市場
(一)產品市場與要素市場的含義
產品市場是指可供人們消費的終端產品和服務的交換場所及其交換關系的總和。
要素市場是指用做生產資料的產品的交換場所及其交換關系的總和。產品市場與要素市場合稱商品市場。
(二)產品市場與要素市場的聯系與區別
1.產品市場與要素市場的聯系
無論產品市場還是要素市場,都有共同的市場要素。市場主體主要都是家庭和企業,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市場客體郁是商品,包括有形的實物和無形的服務;市場交易都以價格為中心,實行自由交換、平等互惠的原則。產品市場引導要素市場,要素市場決定產品市場,兩者互為前提,相互促進。此外,有些商品既可以是產品,又可以是要素。
2.產品市場與要素市場的區別
第一,供求換位。在產品市場上,買方是家庭,賣方是企業。在要素市場上,家庭變成賣方,企業變成買方,供求互相換位。
第二,需求互異。對產品的需求是直接需求,直接用于滿足自己的需要;企業對要素的需求是派生需求,是同獲利目的產生的間接需求。
第三,價格不同。產品價格是所有價格,由同一產品的市場供求所決定;要素價格是使用價格,由全社會有關市場的供求關系共同決定。例如,企業貸款的價格是利率,由全社會對資金的供求決定,利率只是一定時間的資金使用價格,并非所有價格,到期必須還本付息。
第四,收入不同。產品價格決定企業的收入,有待進一步分配,但要素價格直接決定家庭的收入,要素價格問題也就是收入分配問題。
(三)重點發展的各種市場
1.農產品市場
(1)農產品市場的種類及特點。農產品市場種類繁多,主要包括糧油市場、畜產品市場、水產品市場、蔬菜市場、副食品市場。以及藥材、皮毛、絲麻市場等。
農產品市場的特點:地域性;季節性;規模性;生態性。
農產品很多都是食用物品,對化肥、農藥、轉基因技術等有極其嚴格的要求,必須進行科學驗證,防止綠色壁壘。
(2)農產品市場的作用。農產品市場能夠促進農業生產的商品化、專業化、社會化,提高農民的收入水平,滿足城市對糧食等農產品日益增加的需要,是城鄉生活穩定和生活質量提高的重要保證。農產品市場為工業提供大量原材料,為對外貿易提供大量貨源,成為穩定國民經濟基礎的重要環節。
總之,要完善農產品市場體系,全面并有效監管放開糧食購銷市場,把通過流通環節的間接補貼改為對農民的直接補貼.切實保護糧農的利益。要加大國家對農業的支持和保護力度,增加各級財政對農業和農村的投入,探索建立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
2.技術市場
技術市場是要素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技術商品交換的場所和交換關系的總和。(1)技術市場的劃分。從不同角度可以對技術市場進行不同的劃分:
按照知識產權的歸屬,可以分為職務技術市場和非職務技術市場;按照法律保護程度.可以分為專利技術市場和非專利技術市場;
按照設立的時間,可以分為常設技術市場和非常設技術市場;
按照技術的行業,可以分為工業技術市場、農業技術市場、信息技術市場;按照流通的范圍,可以分為國內技術市場和國外技術市場。
(2)技術市場的特點。技術市場交換的技術成果,都是知識形態的商品。因此,它具有與一般商品市場不同的特點。表現在:.
交易方式的多樣性。技術商品是以信息狀態存在的,而信息是通過一定的載體來存貯、傳遞和表現的。由于載體的不同,技術市場上的交易方式也不同。軟載體的技術交易,即存在于圖紙、資料、磁盤等之中的技術交易,如專利、技術訣竅、產品設計的技術交易,屬于知識產權的轉讓,一般采用許可證協議的交易方式。活載體的技術交易,叩存在于人的大腦里的知識的交易,主要通過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等方式來進行。硬載體的技術交易,即通過樣品、樣機等實物作為載體的技術交易,類似于一般商品交易,但對于復雜的新技術交易來說,一般總是多種交易方式綜合進行的。
市場價格的特殊性。技術商品的價伯難以用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來衡量,其市場價格也就具有難以確定的特點,只能借助技術商品使用后所獲得的經濟效益進行間接評價。
賣方壟斷市場的常態性。一般說來,在技術市場上,同一技術商品的賣方是單一的,不存在賣方之間的競爭,而同一技術商品的買方可能很多,存在買方之間的競爭。所以,技術市場基本上是賣方壟斷市場。但是隨著技術市場的不斷發展,技術市場作為賣方壟斷市場的同時,也被買方選擇與認同。。
(3)技術市場的作用。技術市場是以技術為交易對象的市場,是要素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政府制定一系列優惠和扶植政策,推動各類企業、科研院所、大專院校、民營科技機構和技術經濟組織進入技術市場。它發揮吸收和擴散技術的雙向功能,對促進技術成果的轉化和推廣、支持企業依靠科技進步提高產品質量和市場競爭力、發展具有高技術附加值的產品貿易和高技術含量的服務貿易、加速國內技術市場與國際技術市場的銜接,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3.嚴權市場
產權市場是指人們從事產權交易活動的具體場所,包括股票交易所、承包市場、租賃市場以及國有資產經營機構等以企業所有權、經營權的買賣或有償讓渡為內容的交易場所。
(1)產權市場的劃分及特點。產權市場是以產權為交易對象的市場,可以分為:資產性交易,如廠房、設備等固定資產;
資源性交易,如礦產、森林、土地等自然資源;
企業產權交易,如全部或部分產權、股票、網點的出賣;
知識產權交易,如商標、技術專利等。
產權市場交易的特點是:參與交易的三體多為法人;每筆交易的資金量較大;交易往往通過中介機構進行;交易涉及的法律較多,手續較繁多。
(2)產權市場的功能。產權市場的功能是促進資源的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當產權所有者基于市場、資金、技術、人事、管理等原因,不能得到預期的理想收益甚至可能發生重大損失時,就會通過產權市場轉讓現有產權,重新選擇產權形式。實踐表明,產權交易是現代企業進行資產重組、技術創新、新陳代謝、生死輪回的有效途徑。
4.勞動力市場
勞動力市場是指勞動力進行交換和流動的場所及勞動交換關系的總和。勞動力市場的作用就是運用—市場機制調節勞動力供求關系。推動入才的合理流動.實現勞動力資源的合理優化配置。
(1)勞動力市場的劃分。根據勞動力提供勞務的不同形式和內容,可以把勞動力市場進一步劃分為職業型市場、智力型市場和服務型市場。
職業型市場。職業型市場的特征是勞動者以市場為媒介,選擇自己的工作崗位。它是由勞動力的需求方所提供的。在職業市場上,用人單位和擇業人員根據各自的條件和要求,互相選擇,自由洽談,平等協商。
智力型市場。智力型市場義稱人才市場,是指具有專門知識和創造能力的人通過交換關系實現人力資源合理流動的場所。
服務型市場。服務型市場,一般指勞務市場,其特點是勞動者通過一定的勞務支出,為社會提供有益的、具有某種特殊使用價值的服務活動。勞務市場以實際勞動消耗為主,供需雙方在同一空間、同一時間內,一方付出了勞務,一方得到了服務,提供勞務的勞動力與勞務產品同時進入市場。
(2)勞動力市場的特點。勞動力市場是以人的勞動能力為客體的市場,包括體力和智力兩個方面。它是一種特殊的要素市場,具有以下一些特點:
勞動力市場不同于其他要素市場,交換的對象為人的本身及其能力,但交換的標的物只是人的能力,人身仍然是自由的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力的價格由市場供求決定:供給取決于家庭培養勞動力的成本;需求取決于勞動力為企業帶來的收益。
勞動能力是體力與智力在不同程度上的結合,以體力勞動為主者稱為簡單勞動,以智力勞動為主者稱為復雜勞動,即倍加的簡單勞動,可創造比簡單勞動大得多的價值。
隨著我國經濟改革的推進,農村剩余勞動力向非農產業的轉移和勞動在城鄉、地區、行業之間的轉移,使勞動力市場得到迅速發展。
5.服務市場
(1)服務市場的特點。服務業包括第一產業、第二產業以外的所有行業。服務市場的客體是服務
勞動,帶有以下三個特點:與第一、第二產業不同,服務業的交易對象是無形的服務;服務的生產和消費是同時進行的,無法儲存;生產和消費都是人的直接行為,不是迂回生產,更不是迂回消費。
(2)服務市場的功能。人類生產雖然按照第一、第二、第三產業順序發展,但現代市場經濟的服務業發展速度相當快,成為整個國民經濟發展水平的標志。
第一,服務市場跨越整個經濟領域,將各行各業的市場主體聯系起來,為生產、生活和公共管理提供全方位服務,可以極大地降低交易費用,提高經濟效率。
第二,服務市場提供的投資環境,也是吸引和利用外資的重要因素,我國服務市場的迅速發展,為招商引資創造了良好的條件。
第三,服務市場為令社會提供了多層次的就業渠道,吸收了第一、第二產業大量剩余勞動力,緩和了嚴重失業帶來的諸多社會問題。
6.房地產市場
(1)房地產市場的內容。房地產市場實際上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房產市場。房產市場是住房的買賣、轉讓、出租、抵押等交換關系和交換場所的總稱。在城市,住房建設用地占城市用地的比重很大,住房作為勞動產品又是重要的生活資料,所以房產市場也是商品市場。我國目前房產市場的經營對象主要是寫字樓和住宅。明確房產產權和房產的商品化,是建立房產市場的兩個基本前提。
二是地產市場。地產市場也叫土地市場,它是指對土地的買賣、轉讓、出租、抵押等交換關系和交換場所的總稱。土地市場同一般商品市場相比,既有共性,又有特性。一般商品流通是所有權的流通;土地市場上是土地使用權的流轉,承認土地使用權的有償轉讓,但國家或集體并不放棄土地所有權,而且土地使用權的流轉被限制在一定期限內,不可以一次購買而永久使用。
房產和地產既有區別又有聯系,表現在:房屋是勞動的產品,而土地是一種自然資源;房產經營屬于流通領域,土地開發則屬于生產領域;房產市場的交易包括所有權與使用權兩方面的轉讓,而地產市場的交易僅以轉讓使用權為限。
由于房產和地產密切聯系,所以人們通常將它們總稱為房地產市場。
(2)我國房地產市場的特征。多種經濟成分和多種經營方式并存,公有制經濟始終居主導地位。全民所有制房地產企業固定資產多,實力雄厚,尤其是地產業,國家把城市土地的支配權交給地方政府或委托代理單位,因而只有它們才有權將土地租給企業或個人使用。集體的房地產企業資金來源廣,經營靈活;個體經濟拾遺補缺。它們都是房地產市場上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
三、競爭與壟斷
(一)完全競爭市場
完全競爭市場必須具備以下四個特征:
1.買者賣者飽和
市場買賣雙方的人數很多,多到任一買者或賣者都無法影響市場供求形成的均衡價格,即每一買者或賣者都面對既定的市場價格,是市場價格的接受者。
2.產品沒有差別
交易對象都是同質的標準化產品.沒有任何差異,因而成本相同,可以做到一物一價。3.要素自由流動
要素可以自由流動,進出市場沒有障礙。在短期內,變動投入可以自由地從一個行業轉到另一個行業,但企業數目和規模不變。在長期中,所有投入都可以變動,因而同一行業的企業數目和規模也可以變動。
4.市場的信息完全暢通
這個條件即在說明買賣雙方皆擁有完整的市場信息,知道所考察的產品的特性與市場的價格以及在何處可以買到。而且,沒有任何一一位買者愿意以高于市場的價格來購買,也沒有任何一位生產者愿意以低于市場的價格賣出。
嚴格地說,只有同時具備上述條件,才能形成完全競爭市場。顯然,在現實經濟中,很難找到完全符合上述特征的市場。雖然完全競爭的市場結構在經濟中很少存在,但它卻是我們分析其他一切市場結構的基礎。同時,在經濟學中,完全競爭市場被認為是經濟效率最高的市場。
(二)不完全競爭市場
相對于完全競爭市場,不完全競爭市場是除完全競爭市場之外的帶有一定壟斷因素的市場。
1.完全壟斷市場
(I)完全壟斷市場的含義及形成條件。完全壟斷市場是指整個行業只有唯一供給者的市場結構。其形成條件包括:
①政府壟斷。即政府憑借其特殊地位,為了實現特定的經濟目的,而對某一行業實行完全壟斷。
②對某些特殊的原材料的單獨控制而形成的對這些資源和產品的完全壟斷。
③對某些產品的專利權形成的完全壟斷。如果一個企業擁有生產某種產品的技術專利權,那么,它就可以在一定時期內對這一產品進行完全壟斷。
④自然壟斷。當行業只有一家企業能夠有效率地進行生產,或者當一個企業能以低于兩個或更多企業的成本為整個市場供給一種產品時,這個行業就是自然壟斷。自然壟斷和規模經濟有著密切的關系。所謂規模經濟,就是企業或廠商的平均總成本會隨著產量擴大而不斷下降。
(2)完全壟斷市場的特征。完全壟斷市場是與完全競爭市場完全相反的一種市場,有以下四個基本特征:
企業就是行業。完全壟斷行業只有一個企業,它提供整個行業的產品,因此,企業與行業合二為
一,企業就是行業。
產品不能替代。完全壟斷企業所捉供的產品,是沒有合適替代品的獨特性產品,與其他產品的需求交叉彈性趨于零。因此,它不受任何競爭者的威脅。
獨自決定價格。完全壟斷企業不是價格的接受者,而是價格的制定者,它可以根據既定的市場需
求,以較高的價格銷售較少的產量。
存在進入障礙。與完全競爭市場不同,完全壟斷市場存在進入障礙,其他企業難以參與競爭。
(3)完全壟斷市場的差別價格。差別價格又稱價格歧視,是指企業為了獲取更大的利潤,對同一產品規定的不同價格。價格歧視一般可分為三級。
一級價格歧視:指企業對每一單位產品都按照消費者所愿支付的最高價格出售,一級價格歧視也被稱作完全價格歧視。
二級價格歧視:指按不同價格出售不同單位產量,但每個購買相同數量的購買者支付的價格相同。
三級價格歧視:建、Z在不同需求價格彈性的基礎上。消費者分為具有不同需求價格彈性的兩組或更多組,分別對各組消費者收取不同的價格。
實行價格歧視的基本條件是:
第一,必須有可能根據不同的需求價格彈性劃分為兩組或兩組以上的不同購買者。第二,市場必須是能夠有效隔離開的。
完全壟斷市場的特征.決定市場成交價格是最高的。成交數量是最少的。通常存在超額利潤。社會福利損失最大。特別是,完全壟斷企業還能通過差別價格攫取超過統一定價的壟斷利潤。只有完全
壟斷市場才能實行差別價格,否則,競爭者會以競爭價格來破壞差別價格。
2.壟斷競爭市場
(1)壟斷競爭市場的競爭。完全競爭市場主要采用價格競爭。而壟斷競爭市場由于存在產品差異。同時采用價格、品質、營銷三種競爭手段。
價格競爭。壟斷競爭市場也采用價格競爭。在短期內,由于壟斷競爭企業不必顧慮其他企業對其價格決策的反應,它可以迅速調整價格,使其銷量與產量一致,以避免存貨積壓。
品質競爭。由于價格競爭導致價格下降,超額利潤終究消失,因此,大部分壟斷競爭企業都不會輕易變動價格,而是采收非價格的競爭手段。通過產品品質的改良,形成產品差異,就是一種重要的非價格競爭手段。
營銷競爭。營銷競爭是另一種非價格競爭的重要手段,包括廣告宣傳、銷售網點、委托代理、售后服務等。在完全競爭的條件下,每個企業都能夠銷售自己愿意銷售的任何產量,沒有必要從事營銷競爭,在完全壟斷的條件下,沒有競爭對手,也不必從事營銷競爭,因此,市場營銷是壟斷競爭最突出的競爭方式。
(2)壟斷競爭市場的特征。比較現實的市場,往往介于完全競爭與完全壟斷之間,是競爭與壟斷的混合,也就是既有競爭又有壟斷的壟斷競爭市場。它有以下幾個特征:
企業不飽和。大部分是中小企業,但通常也包括少數大型企業。它們對市場可以施加有限的影響,是市場價格的影響者,但不能互相勾結,控制市場價格。
彼此獨立。由于一個企業的決策對其他企業影響不大,不易被人察覺,它可以不考慮其他企業的對策行動。也就是說,這些企業自以為可以彼此獨立,互不依存。
產品有別。根據產品的性質和消費者的不同需要,企業可以不斷對產品創新,形成梯次產品結構。
進出較易。企業規模不是太大,所需資本不是太多,因而進出行業沒有多大障礙。
3.寡頭壟斷市場
寡頭壟斷市場的情況非常復雜,至今還沒有一套完整的統一的理論模型。這是因為,該市場可能只有兩個企業,也可能有十幾個乃至幾十個企業;可能是純粹寡頭,也可能是差別寡頭;可能獨立行動,也可能彼此勾結;可能采取價格競爭,也可能采取非價格競爭;其他企業的進入可能相當困難,也可能極其困難……”所有這些不確定的因素,使寡頭壟斷市場的成交價格和成交數量,既可能接近完全壟斷市場,又可能接近完全競爭市場,因此,寡頭壟斷市場是介于完全競爭與完全壟斷之間的另一種比較現實的市場。
寡頭壟斷市場具有以下四個特征:
(1)企業不飽和。同行業的企業只有兩個以上的少數幾個(當企業為兩個時,叫雙頭壟斷),每個
企業在市場中都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2)相互依存。市場價格取決于同行業所有企業的產量,為此,任一企業進行決策時,必須把競爭
對手的各種可能對策考慮在內,因而既不是價格的制定者,更不是價格的接受者,而是價格的博弈者。
(3)產品同質或異質。產品沒有明顯差別,彼此依存的程度很高,叫純粹寡頭,存在于鋼鐵、煉鋁、
煉銅、化纖、水泥等行業;產品有差別,彼此依存的程度較低,叫差別寡頭,存在于汽車、重型機械、石油產品、電氣用具、香煙、通訊等行業。
(4)進出不易。其他企業進入相當困難,甚至極其困難。因為不僅在規模、資金、信譽、市場、原
料、專利等方面,其他企業難以與原有企業抗衡,而且由于原有企業相互依存,休戚相關,其他企業不僅難以進入,也難以退出。
四、市場規則與市場秩序
(一)市場規則
由權力機關制定的或在長期幣場交易中形成的對市場主體及其經濟行為的規范稱為市場規則,它是市場正常運行的重要保證。
任何市場主體及其相互關系的處理,都必須按照市場規則追求和實現自身的利益。具體來說,大致有三方面的規則:
1.市場進入規則
市場的進入,必須遵循一定法規,具備一定條件。特別是風險性較大的市場,對入市主體、入市條件、交易范圍都有極其嚴格的規定。要放寬國內民間資本的市場準入領域,創造各類市場主體公平競爭的環境。在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時,也對外資企業準入原則做了明確承諾,必須認真履行義務。
2.市場競爭規則
為了保證所有市場主體在市場面前機會均等,充分競爭,政府有必要制定和實施有關市場競爭規則的法規,防止市場壟斷和不正當苑爭的行為,杜絕不必要的行政干涉,消除對市場封鎖和分割,以及對非公有制企業的歧視性待遇。
3.市場交易規則
對市場的交易方式和交易程序,必須有明確規定,以規范交易行為,降低交易成本,減少交易風險,保護交易者的權益。交易規則必須做到公正、公開、公平,除涉及商業秘密外,一般交易活動都要在市場上公開進行。一切交易必須在自愿、平等、互惠的基礎上進行,嚴禁欺行霸市,強買強賣。(二)市場秩序
1.整頓市場秩序
良好的市場經濟秩序是完善市場規則的重要保證。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必須堅持不懈地進行。
加強市場管理法制建設,加快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秩序,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著手:
第一,抓緊查處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大案要案,依法打擊制假售假、走私販私等違法犯罪行為,健全質量監管機制。
第二,切實實行政企分開,限制政府在人、財、物上與企業的一切聯系。必須讓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市場主體和法人實體,才能促使它們依法經營。
第三,打破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要區分自然壟斷、市場壟斷和憑借政府權力形成的行政壟斷,完成電力、電信、民航等壟斷行業的改革,反對地方保護主義對地區的經濟封鎖,促進產品和要素跨行業、跨地區、跨國界自由流動。
第四,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形成以道德為支撐、產權為基礎、法律為保障的社會信用制度,是建立現代市場體系的必要條件,也是規范市場秩序的治本之策。完善的市場經濟應該是信用經濟,一切市場交易都是通過契約來完成的。
2.加強市場監督
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秩序,必須加強行政執法、行業自律、輿論監督、群眾參與相結合的市場監督體系建設。
(1)行政監督。行政監督包括:財政監督,如預算、稅務、財務、會計、統計監督;銀行監督,如信貸、結算、現金監督;審計監腎,如財政、財務活動的審核和稽查;工商行政監督,如企業經營活動的合法性;物價監督,如定價權限、變價權限;質量和計量監督,主要對工業產品的質量和數量實行監督。
(2)社會監督。社會監督由三部分組成:社會團體的監督,如工會對勞動安全和環境的監督,消費者協會對產品和服務質量的監督,行業協會對產品和服務的質量、價格的監督和自律等;輿論監督,新聞媒體特別是電視、廣播、報刊對企業行為的批評和表揚,對違法亂紀事件和人員的曝光,具有強大威力;群眾監督,人民群眾用口頭、電話或來信進行投訴,也非常有效。
(3)法律監督。依據法律,通過司法完成對市場秩序的監督,是最主要的監督手段,也是行政監督、社團監督、輿論監督的依據。我國憲法規定,全國人大行使國家立法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在不與全國性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一方面,中央和地方都要加強市場立法的總體規劃和實施,改變由部門起草法規造成的不協調狀況,實行立法、執法和監督分開的原則;另一方面,要加強司法和市場監督制度建設,不斷提高執法監督、仲裁、審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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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