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內蒙古自治區公開招募
高校畢業生到農村牧區基層從事支教、
支農(支牧)、支醫和扶貧招募簡章
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財政部、農業部、衛生部、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共青團中央等八部委《關于做好2010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23號)精神,自治區將于2010年5月開始聯合招募高校畢業生到農村牧區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牧)、支醫和扶貧工作(以下簡稱“三支一扶”工作)。為確保招募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一、指導思想
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中央和自治區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服務基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牧區去、到基層去、到祖國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經受鍛煉,健康成長,促進農村牧區基層教育、農牧業、衛生、扶貧等社會事業發展,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新牧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貢獻。
二、招募對象及條件
招募對象主要為自治區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和自治區以外普通高校內蒙古籍應屆畢業生和畢業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并符合下列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熱愛祖國,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
(二)學習成績合格,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其中,支教類高校畢業生從師范類院校專科以上畢業生或適合從事中小學教學非師范類院校基礎學科相關專業(包括數學、物理、化學、中文、歷史、地理、英語)本科畢業生中招募,支農(支牧)類高校畢業生從農牧林水等相關專業專科以上畢業生中招募,支醫類高校畢業生從醫療、衛生等相關專業院校專科以上畢業生中招募,扶貧類高校畢業生不受專業限制,從普通高校專科以上畢業生中招募;
(三)具有敬業奉獻精神,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四)身體健康。
三、招募數量
2010年,全區計劃招募“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1500名(含2008年服務期滿續聘人員),
四、工作內容
“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主要到蘇木鄉鎮從事支教、支農(支牧)、支醫和扶貧工作,服務期限為2年。
“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應按照規定期限完成服務工作,服從服務單位及當地人事部門的管理。由于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服務的,應按規定提出申請,經批準后離開服務單位。
“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經自治區“三支一扶”辦審核,頒發由人事部統一印制的《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證書》,作為服務期滿后享受相關就業優惠政策的依據。
五、服務期間生活待遇
“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服務期間,發放一定的生活、交通補貼。生活補貼標準每人每月1100元;交通補貼每人每年1000元;并且享受有關保險待遇
“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的生活補貼和交通補貼由旗縣統一發放。
各盟市、旗縣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其他福利待遇。
六、招募辦法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5月14日8:00—5月20日24:00,畢業生通過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www.impta.com)進行網上報名,并下載《內蒙古自治區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報名表》(附件1);5月17日,各高等院校就業主管部門根據公布的報名條件,對報名參加招募的畢業生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名表上簽署意見和蓋章(報名表一式兩份,一份學校留存,一份報人事考試部門);5月22日,各高等院校就業主管部門統一將報名表報人事考試部門,其中,駐呼和浩特市的高等院校和區外高等院校畢業生直接報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駐其他盟市的高等院校報所在盟市人事考試中心;5月23日—25日,人事考試部門對報名參加招募的畢業生進行網上報名確認;5月26日8:00—29日24:00,報名參加招募的畢業生從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下載準考證。考試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
具備相應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只能參加大學生“村官”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特崗計劃”、“民生計劃”、“西部計劃”中一個類別的報名考試,不得兼報,但可調劑(報名表中設“是否愿意服從調劑分配”欄,報考“大學生村官計劃”、“三支一扶”計劃、“民生計劃”、“西部計劃”的考生,符合相應條件的可相互調劑)。
(二)考試科目及時間
考試采取筆試方式進行,不指定復習教材,考試內容為申論和基本素質測試(參照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考生可以用蒙文答卷,但必須使用同一種文字。
考試時間:2010年5月30日(具體時間見準考證)。
全區分設九個考點:區直(考生為駐呼市和區外的高校畢業生)、烏蘭察布市、錫林郭勒盟、包頭市、通遼市、赤峰市、呼倫貝爾市、巴彥淖爾市、鄂爾多斯市。
對報名參加招募考試的蒙古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畢業生,在考試總成績上加5分。
6月15日以后,考生登陸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www.impta.com)查詢考試成績。
(三)錄取辦法
各盟市按照考試成績等額確定入選人員,并對入選畢業生進行統一體檢,統一資格復審,統一分配入選畢業生服務去向,并組織“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簽署《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登記表》(附件3)。8月10日前,派遣“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到服務單位報到。各盟市在錄取過程中對家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給予適當照顧。
七、服務期滿后的相關政策
“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后,在做好工作交接后要按時離開服務單位。同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開辟多種渠道,積極為“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就業創造條件,促進其順利就業。
(一)在旗縣(市區)、蘇木鄉鎮事業單位有空編的情況下,由旗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編制部門統一掌握,按照“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直接辦理正式聘用手續,安置到專業對口單位。
(二)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負責的選調生工作,主要從派遣到基層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2年、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中進行考錄,一經選調將納入到自治區選調生隊伍進行管理。
(三)報考自治區各級黨政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筆試成績加權前加5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參加旗縣(市區)以下黨政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時,可適當放寬學歷條件。
(四)報考碩士研究生的,報考區外院校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加分,報考區內院校初試總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報考專升本考試的,可免試入讀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專科起點本科。
(五)凡在自治區落實了接收單位的,不實行見習期,直接轉正定級,服務期限計算工齡,接收單位所在地區準予落戶。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服務期滿的,需要人事代理的,政府人才服務機構提供免費代理服務。
(六)對已被錄取為自治區內院校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服務期內學校應為其保留學籍。
(七)在今后評審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評定。
(八)自主創業的,可享受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小額貸款擔保和貼息等有關政策。
(九)在本人自愿、服務單位同意及旗縣主管部門備案的情況下,可申請延續鍛煉期一次。延長服務鍛煉的,占當年選拔招募計劃。“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就業,相關高校應為其重新辦理并發放就業報到證。
自治區“三支一扶”辦聯系電話:
(0471)6965638 6610900 6611651
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聯系電話:
(0471)6287995
附件: 1、內蒙古自治區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報名表;(點擊下載)
2、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健康狀況要求;
4、2010年內蒙古自治區“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招募計劃
自治區“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
二○一○年五月 十 日
責編:zlj 【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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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報名表
學校所在盟市: 學校名稱: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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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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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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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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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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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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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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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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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專 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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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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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前戶 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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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所在盟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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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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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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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通信 地址及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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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服務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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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考試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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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意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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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簡歷 及簽字 |
本人簽字: 年 月 日 | |||||||||||||||
學校意見 |
院系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
就業主管部門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健康狀況要求
有以下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能參加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
1、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留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以下情況外均不能參加: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型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除上述病例外,有影響健康和工作的疾病,能否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由自治區“三支一扶”辦根據具體情況研究確定。
附件3:
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登記表
學校所在盟市: 學校名稱: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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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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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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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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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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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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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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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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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專 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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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前戶 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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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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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 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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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通信 地址及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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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意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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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去向(服務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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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簡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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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期間 獎勵和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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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諾 |
1、本人自愿參加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保證本人相關信息真實。 2、本人將按照規定的時間及時前往相應服務地報到,并服從崗位分配,除不可抗力外,不以任何理由拖延。 3、服務期間,本人將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的管理規定,愛崗敬業,盡職盡責。 4、服務期滿,按時離崗,并做好工作交接。 本人簽字:
年 月 日 | ||||||||||
學校意見 |
院系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
學校就業主管部門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 |||||||||
自治區“三支一扶”工作 協調管理 辦公室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
備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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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2010年內蒙古自治區“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
招募計劃
盟市 |
招募計劃 |
呼和浩特市 |
160 |
包頭市 |
150 |
呼倫貝爾市 |
150 |
興安盟 |
130 |
通遼市 |
150 |
赤峰市 |
200 |
錫林郭勒盟 |
120 |
烏蘭察布市 |
150 |
鄂爾多斯市 |
100 |
巴彥淖爾市 |
110 |
烏海市 |
30 |
阿拉善盟 |
50 |
合計 |
1500 |
責編:zlj 【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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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