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做好2010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23號)和《海南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意見》(瓊人勞保〔2008〕87號)的文件精神,2010年,我省計劃招募114名高校畢業生到8個少數民族和貧困市縣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以下簡稱“三支一扶”)工作,服務期2年。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募對象和條件
(一)招募對象
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及生源為本省的外省全日制普通高校2007-2010屆大專以上學歷畢業生,其中支教崗位須是師范類或已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非師范類高校畢業生,支醫崗位須是醫學衛生類畢業生。其它要求詳見各市縣招募崗位。
(二)招募條件
1.政治素質好,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農村基層工作,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
2.學習成績良好,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
3.具有敬業奉獻精神,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4.身心健康。
5.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招募方法、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招募崗位查詢。招募文件、招募崗位、崗位要求等情況請登陸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查詢。
(二)報名。報名時間為2010年5月25日—6月10日,符合招募條件要求的高校畢業生,可登陸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下載并填寫《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報名人員應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報名者準備《登記表》(應屆畢業生到所在高校就業主管部門簽署推薦意見;歷屆畢業生到原學校有關部門或戶籍所在地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推薦意見)一式4份連同個人成績表4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于 6月10日前,帶齊相關材料(歷屆畢業生還須攜帶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到省“三支一扶”辦公室(海口市國興大道9號省政府大樓360室)報名或郵寄到省“三支一扶”辦公室(郵寄報名截止時間以郵戳時間為準,郵編:570203)。
(三)資格審查。省“三支一扶”辦公室對畢業生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筆試人員名單。
(四)考試考核。報名者可于6月25日起登陸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查詢筆試、面試等具體事宜。
(五)確定招募名單。經筆試、面試、體檢等程序后,7月底確定招募人員名單并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示。
(六)培訓與派遣。8月中旬,省“三支一扶” 辦公室組織畢業生進行崗前培訓,并舉行派遣儀式,市縣“三支一扶” 辦公室派車迎接“三支一扶”畢業生。
(七)簽訂服務協議。8月底,市縣“三支一扶” 辦公室組織用人單位、“三支一扶”畢業生簽訂《海南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協議書》。
三、政策保障措施
(一)“三支一扶”畢業生在基層服務期間,工作、生活補貼標準為:全日制大專學歷的1500元/月,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學歷的1600元/月。
(二)“三支一扶”畢業生在服務期間,由省“三支一扶”辦公室統一為其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體檢,標準分別為100元/人·年和200元/人·年,統一參加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五項基本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為“三支一扶”畢業生每月的工作、生活補貼。其中單位繳納部分由市縣 “三支一扶” 辦公室繳納,所需經費由市縣財政承擔;個人繳納部分由市縣“三支一扶” 辦公室在“三支一扶”畢業生的工作、生活補貼中代扣代繳。具體手續由市縣“三支一扶” 辦公室統一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社會保險費征稽機構辦理。
(三)“三支一扶”畢業生服務期間和服務期滿后,按規定享受國家和本省相關政策;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本人愿意留在原服務單位繼續工作的,原單位有編制的情況下應優先予以安排,沒有編制的可單獨向省編制部門申報編制。被安排的畢業生一般應在服務單位相對穩定5年后方能流動。
(四)“三支一扶”畢業生服務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頒發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作為服務期滿后享受有關就業優惠政策的依據。
具體事宜可向省“三支一扶” 辦公室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就業促進處)咨詢。咨詢電話: 0898-65200865,65342006(傳真)。
附件:
1. 昌江縣2010年度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招募崗位.xls
2. 定安縣2010年度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招募崗位.xls
3. 東方市2010年度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招募崗位.xls
4.臨高縣2010年度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招募崗位.doc
5.陵水縣2010年度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招募崗位.xls
6. 瓊中縣2010年度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招募崗位.doc
7.屯昌縣2010年度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招募崗位.xls
8.五指山市2010年度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招募崗位.doc
9. 五指山市2010年度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招募崗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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