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2010年年度考核和服務期滿考核工作的通知
鄂三支一扶辦〔2010〕11號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
按照《2010年湖北省“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要點》(鄂三支一扶辦〔2010〕7號)的安排,現將我省“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2009-2010年度考核和2010年服務期滿考核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關于2009-2010年度考核工作
2009—2010年度考核工作原則上參照《關于做好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2007—2008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鄂三支一扶辦〔2008〕5號)規定執行。年度考核的對象為經省“三支一扶”辦正式選派(具有省“三支一扶”辦的選派文件)并年度考核時仍實際在崗服務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年度考核工作在2010年6月30日以前完成,考核結果經由縣(市、區)“三支一扶”辦和市(州)“三支一扶”辦匯總上報省“三支一扶”辦,作為年度考核合格獎金的發放依據(格式表樣附后,具體填報要求參照鄂三支一扶辦〔2010〕5號文件要求)。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比例仍按25%控制(《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2009—2010年度考核優秀等次名額分配表》(附件1)附后)。
二、關于2007屆“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考核工作
我省2007年選招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將于今年7月服務期滿,其中支農、支醫和扶貧生是第一批服務期滿。期滿考核是實施“三支一扶”計劃的重要環節。各地要抓緊時間,盡快部署,組織有關部門和“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所在單位對其服務期內的工作、學習、生活和思想狀況進行全面考核。服務期滿考核程序和方式和年度考核一致,在2010年6月30日以前完成,可與2009-2010年度考核一并進行,分別形成考核材料和考核等次。服務期滿考核優秀等次比例不得超過服務期滿“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的25%(《湖北省2010年“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考核優秀等次名額分配表》(附件2)附后)。各縣(市、區)“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對各單位上報的服務期滿考核意見進行審核,確定考核等次,存入本人檔案,并報市(州)“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市(州)“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格式表樣附后)匯總后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備案。考核合格人員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湖北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作為享受相關優惠政策的依據,《服務證書》的發放工作按照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關于做好湖北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發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辦理。
三、有關工作要求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三支一扶”辦要及時做好本地區考核工作的安排部署工作。工作中要將年度考核、服務期滿考核和全省“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評選表彰工作結合起來,統籌安排。要通過考核,及時發現和總結相關先進典型。對在服務期間表現優秀、貢獻突出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先進個人和服務單位,要通過各種媒體渠道,廣泛宣傳其典型事跡。
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
二○一○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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