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起中央財政為“三支一扶”大學生設立補助專項經費
新華網北京4月20日電(記者趙超)在20日舉行的2010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電視電話會上,財政部副部長李勇表示,從2010年起,中央財政設立補助專項經費,用于“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工作生活補貼以及參加社會保險等費用補助。
據介紹,“三支一扶”大學生工作、生活補貼標準參照本地事業單位從高校畢業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確定。“三支一扶”大學生參加社會保險的相關費用,要納入財政給予的工作、生活補貼范圍。中央財政補助西部地區的費用按人均每年1.5萬元的標準撥付,補助中部地區的費用按人均每年1萬元的標準撥付,補助東部地區的費用按人均每年0.5萬元的標準撥付。不足部分及各省超出中央下達的招募計劃自主招募“三支一扶”大學生所需經費,由地方財政承擔。
李勇表示,各地要加強資金的使用管理,保證專款專用,嚴格資金渠道,不斷完善資金的使用管理方式。在中央財政專項補助下達前,各地要加強協調配合,保證工作、生活補貼按期足額發放,不得出現拖欠現象。
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于2006年開始實施,主要組織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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