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隊伍,切實加強社會吸毒人員管控工作力度,有效維護社會治安穩定,經縣人民政府同意,龍州縣禁毒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2名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專職工作人員。具體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一面試、體檢,考核擇優聘用。
二、招聘人數、職位及條件
(一)招聘人數。招聘人數:22名。
(二)招聘職位及職責。本次招聘的專職工作人員根據各鄉鎮需要安排在各鄉鎮社區戒毒(康復)工作辦公室或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站,主要職責:協助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禁毒辦組織、督促落實社區戒毒(康復)措施,指定專人或禁毒義工對社區戒毒(康復)人員落實結對幫教工作,督促其定期進行檢測;協助有關部門提供就業指導、法律援助、民政救助等服務。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沒有參與、支持“法輪功”等邪教組織和其它非法組織活動,無犯罪記錄,作風正派,品德端正。
2.熱愛禁毒事業,具有較強的人際溝通、語言表達和文字寫作能力。
3.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建檔立卡貧困戶、退伍退役軍人放寬至高中學歷),身體健康,體貌端正,身高男1.65米以上、女1.58米以上,裸視力在5.0以上,無傳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無殘疾、無紋身、無重聽、口吃、色盲;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建檔立卡貧困戶成員、個別有特長、特別優秀的,條件可適當放寬);
5.在同等條件下,具有龍州戶籍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成員、警校畢業生、退伍退役軍人,法律專業、文秘專業、中共黨員、受過黨政組織表彰獎勵的人員優先聘用;
6.由于無住宿安排,優先聘用戶籍為崗位所在地或常住崗位所在地的人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4)因違法、違紀正在被調查處理的;
三、報名時間和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2018年11月28日-12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二)報名地點:縣公安局一樓(大樓新址,麗江路8號)
(三)報名材料:1.近期1寸免冠相片2張;2.個人身份證、畢業證(退伍證、駕駛證)(要求提供原件核驗并交一份復印件);3.戶口簿(要求提供原件核驗并交一份復印件);4.填寫《報名登記表》一份。
四、面試
面試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縣禁毒辦組織實施,報名時間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確定面試人選,由縣禁毒辦通知入圍面試的報名者面試,未入圍的不再另行通知。
面試時間地點待定。
五、工資待遇
經面試、體檢、考核合格公示后,實行一個月的試用期,期滿不能勝任工作崗位者,不予聘用;試用期內表現合格者,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工資按龍州縣編外聘用人員工資標準,由縣財政統一撥付。
六、其他
聘用合同實行一年一簽。一年聘用期滿后,由縣禁毒辦根據本人表現和工作情況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報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備案后予以續聘;不合格者,報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備案后解除勞動用工關系,不再續聘。
聯系電話:0771-8830976(龍州縣禁毒辦)
0771-8830013(龍州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