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青海省總工會辦公室關于2018年新增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名額分配的通知》(青總辦通〔2018〕71號)、《青海省社會化工會工作者管理辦法》(青總發〔2017〕52號)精神,海東市總工會決定公開招聘12名社會化工會工作者,現將海東市總工會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面向社會、屬地為先、公平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采取公開考錄方式,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工資待遇
(一)招聘崗位
海東市總工會擬招聘12名,專業不限,按區域報名,不可跨區域報名。具體名額分配:樂都區3名(其中1名分至海東市總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工作),平安區3名(其中1名分至海東工業園區工會工作),互助縣2名,化隆縣2名,循化縣2名。
(二)工資待遇
根據《青海省社會化工會工作者管理辦法》(青總發[2017] 52號)執行,工資按照4:3:3的比例,由省、市、縣(區)三級總工會共同承擔。
三、報名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和方針政策,遵紀守法。
2、具有海東市戶籍,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2000年10月1日前出生,1983年10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熱愛工會工作和群眾工作,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計算機操作能力。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能適應基層工作。
6、從事過黨務、勞資、工會及相關工作3年以上或獲得市級以上工會表彰的應聘人員條件可適當放寬到中專學歷。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按發布招錄公告、網上和現場報名、資格審核、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依次進行。
(一)報名
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人員持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學位證書、電子學籍證明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和《海東市總工會公開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報名表》2份、近期免冠彩照3張報名。報考人員必須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1.各考生按縣(區)戶籍所在地進行報名,跨區域報名者無效;
2.報名時間為:2018年9月29日9時—10月10日18時;
3.網上報名:1243806722@qq.com;
4.報名地點:青海省西寧市城西區五四大街商業巷20號青海青越人力資源有限責任公司(陳老師,楊老師,胡老師);
5.報名電話:0971-6361285 0971-6314340 18209781824;
6.咨詢電話:海東市總工會 0972-8613040。
(二)資格審查
依據報名條件對報名對象的有關證件進行審查。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薄、學歷證書和相關材料原件;教育部 “學信網”學歷認證報告1份。
2、近期1寸免冠正面證件照片3張。
3、填寫《海東市總工會公開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報名表》2份,并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作出承諾。
4、對符合“從事過黨務、勞資、工會及相關工作3年以上或獲得市級以上工會表彰的應聘人員條件可適當放寬到中專學歷”的考生,需提供原工作單位證明并簽署主要領導審核意見等材料。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經報名和資格審核,符合條件的參加筆試人數與招聘人數比例須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確認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達不到3:1的,該崗位將不再考錄。
筆試綜合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30%。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時,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保留2位小數。
1.筆試:
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公文寫作及工會工作基礎知識,共計1門筆試課程,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2.面試:
(1)面試人員:按照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招聘崗位人數,按照3:1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環節。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綜合分析能力、情境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人際關系處理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等;
(3)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面試結束后,依據總成績按照崗位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
(四)體檢
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規定執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應在體檢公示期內提出復檢申請,在指定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為準,并作為最終的體檢結果。考生自行體檢者無效,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五) 考察、公示及聘用
考察采取檔案審查、實地調查等形式進行,主要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心理素質、工作能力、平時表現等。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省、市、縣(區)總工會分別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內,享受市、縣、區級工會發放的試用期工資待遇。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享受省、市、縣(區)級工會發放的工資待遇。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并解除勞動合同。
在合同期內,凡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單位各項規章制度、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人員,市、縣(區)總工會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滿,根據受聘人員能力、現實表現和本人意愿確定是否續簽合同。
(六)替補事宜
體檢、考察、公示環節出現考生放棄崗位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按該崗位招聘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本次招聘由海東市總工會負責組織實施,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本《公告》由海東市總工會和青海青越人力資源有限責任公司負責解釋。未盡事宜,請及時向海東市總工會咨詢。
附件:《海東市總工會公開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報名表》
海東市總工會
2018年09月29日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