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缺陷責任
缺陷責任期自實際竣工日期起計算。
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前,已經發包人提前驗收的單位工程,其缺陷責任期的起算日期相應提前。
102.監理人頒發缺陷責任終止證書
缺陷責任期滿,包括延長的期限終止后14天內,由監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經發包人簽認的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并退還剩余的質量保證金。
頒發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意味承包人已按合同約定完成了施工、竣工和缺陷修復責任的義務。
103.最終結清(程序均為14天)
監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終結清申請單后的14天內,提出發包人應支付給承包人的價款送發包人審核并抄送承包人。
發包人應在收到后14天內審核完畢,由監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經發包人簽認的最終結清證書。
發包人應在監理人出具最終結清證書后的14天內,將應支付款支付給承包人。
104.竣工驗收過程中證書的內涵
105.施工專業分包與勞務分包的內涵
106.施工專業分包與勞務分包的主要區別(四項)
106.施工專業分包與勞務分包的主要區別(續)
107.發包人對施工專業分包的管理
發包人不是分包合同的當事人,與分包人沒有任何合同關系。
但作為工程項目的投資方和施工合同的當事人,他對分包合同的管理主要表現為對分包工程的批準。
承包人分包工程,須經過發包人的同意。
108.監理人對施工專業分包的管理
監理人對分包人在現場的施工不承擔協調管理義務
管理對分包人的管理主要為:
對分包人的資質進行審查
對分包人使用的材料、施工工藝、工程質量進行監督
確認完成的工程量等
109.承包人對施工專業分包的管理
承包人作為兩個合同的當事人,對分包工程的實施負有全面管理責任。
承包人派駐施工現場的項目經理承擔如同主合同履行過程中監理人的職責。
110.分包工程施工應滿足施工總承包合同的要求
承包人應讓分包人充分了解總承包合同中除合同價格以外的各項規定,當分包人提出要求時,承包人應向分包人提供一份總承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的副本或復印件。
分包合同價款與總承包合同相應部分價款無任何連帶關系,因此總承包合同中涉及分包工程的價款無需讓分包人了解。(也無須價格一樣)
111.承包人為分包工程施工提供的協助條件
提供施工圖紙
施工現場的移交
提供分包人使用的臨時設施和施工機械
允許分包人使用承包人為本工程實施而建立的臨時設施和某些施工機械設備
分包人使用這些臨時設施和工程機械是否免費,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12.發包人或監理人的指令
發包人或監理人就分包工程施工的有關指令和決定應發送給承包人。承包人將其要求列入自己的管理工作范疇,轉發給分包人。
分包人應執行經承包人確認和轉發的發包人和監理人就分包范圍內有關工作的所有指令,但不得直接接受發包人和監理人的指令。當分包人接到監理人的指示后不能立即執行,需得到承包人同意才可實施。
113.分包合同工程進度款的支付
承包人依據計量確認的分包工程量,乘以總承包合同相應的單價計算的金額,納入支付申請書內。
獲得發包人支付的工程進度款后,再按分包合同約定單價計算的款額支付給分包人。
114.分包合同的變更管理
分包人應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1天內向承包人提出變更分包工程價款的報告,經承包人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
若分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1天內未向承包人提出變更分包工程價款的報告,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調整。
115.分包工程的竣工驗收
分包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后,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
承包人應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驗收報告之日起3日內通知發包人進行驗收,分包人應配合承包人進行驗收。
發包人未能按照總承包合同及時組織驗收時,承包人應自行組織驗收,并視為分包工程竣工驗收通過。
116.分包工程竣工日期的確定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為分包人提供竣工驗收報告之日。
需要修復的,為提供修復后竣工報告之日。
117.分包工程的結算
分包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承包人認可后14天內,分包人向承包人遞交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遞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明確的修改意見。承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后7天內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118.分包工程的移交
分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之日起7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總體工程竣工驗收后,再由承包人移交給發包人。
119.分包工程的索賠管理
分包合同履行過程中,當分包人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不論事件起因于發包人或監理人的責任,還是承包人應承擔的義務,他都只能向承包人提出索賠要求。
120.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索賠事件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賠要求。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索賠報告后21天內給予分包人明確的答復,并以承包人的名義就該事件向監理人遞交索賠報告。
在流程中分包人有協助義務。如果分包人未予積極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分包工程的索賠未獲成功,則承包人可在應支付給分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本應獲得的索賠款項中適當比例的部分,即承包人受到的損失向分包人索賠。
編輯推薦:
學歷不夠?專為建筑人才打造|建筑施工管理專業專科、本科招生啦!
(責任編輯: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