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2013年招標師考試考試《招標采購案例分析》教材招標案例分析重點詳細闡述,希望本文能夠幫助您更好的全面學習2013年招標師考試的重點知識!
[案例3.7]某公路工程施工招標資格審查標準
[背景]某公路工程施工項目全長44km。全線采用雙向四車道高速公路標準建設,
設計速度為120km/h,路基寬度為28m,橋涵設計汽車荷載采用公路I級。共分為6個標
段。標段劃分及主要工程內容見表3—7。招標人擬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并組織資格
審查。
表3—7資格審查內容
標段號 樁號 里程長度(km) 工程內容
1 K0+000—
K4+000
4.0 路基、橋涵、排水、防護工程,且包含1座主跨為
150m、總長為l800m的特大橋
2 K4+000一
K10+200
6.2 路基、橋涵、排水、防護工程,且包含1座主跨為
150m、總長為2000m的特大橋
3 K10+200一
K16+928
6.728
路基、橋涵、排水、防護工程
4 K16+928一
K27+000
10.072
路基、橋涵、排水、防護工程
5 K27+000一
K34+000 7.O00 路基、橋涵、排水、防護工程
6
K34+000一
K4.4+000 10.O
路基、橋涵、排水、防護工程
[問題]
(1)針對l~6標段,分別選擇資格審查辦法。
(2)設置初步審查因素、詳細審查因素,并對各因素審查標準進行分析,給出評審辦法。
[分析]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30號令)第十七條的規定,資格審查分為資格預審和資格后審。資格預審,是指在投標前對潛在投標人進行的資格、審查。資格后審,是指在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進行的資格審查。資格預審適用于工程規模較大、技術較復雜且潛在投標人數量較多的項目,公路工程主體工程施工招標一般應采取資格預審;公路工程附屬設施以及工程規模較小、技術較簡單、工期特別緊的工程或潛在投標人數量較少的公路施工項目,招標人可根據工程實際情況,采取資格后審。
公路工程施工招標資格審查一般采用合格制或有限數量制。招標人可根據工程特點和潛在投標人的數量選擇合適的審查辦法。
采用合格制評審辦法的,招標人應按照標段內容和特點,對潛在投標人的施工經驗、財務能力、施工能力、管理能力和履約信譽等資格條件,制定強制性的量化標準。只有全部滿足強制性資格條件的潛在投標人才可通過資格審查。評審結論分“通過”和“未通過”兩種。
采用有限數量制審查辦法的,招標人應對潛在投標人的施工經驗、財務能力、施工能力、管理能力、施工組織和履約信譽等資格條件,制定可以量化的評分標準,并明確通過資格審查的潛在投標人數量或最低總得分值。只有綜合得分在資格預審文件中規定的前若干名潛在投標人或總得分超過規定的最低總得分值的潛在投標人才能通過資格審查。綜合評分法采用百分制,評分內容和權重分值劃分如下:
1)類似工程施工經驗,分值范圍15~25;
2)財務能力,分值范圍10~20;
3)擬投入本標段的主要機械設備,分值范圍l0—20;
4)擬投入本標段的主要人員資歷,分值范圍l5~25;
5)初步施工組織計劃,分值范圍10~15;
6)履約信譽,分值范圍15—25。 ·
有關法律未對l個潛在投標人可以申請幾個標段、可以通過幾個標段資格預審以及可以中幾個標做出限制性規定,一般由招標人根據標段劃分情況以及潛在投標人數量等因素確定。如果只允許中1個標段,應允許潛在投標人在其所申請的各標段提供的人員和設備可以重復;如果允許中不止l個標段,應要求潛在投標人按所申請標段要求提供完全不同的施工及管理人員和設備,財務指標(一般指銀行信貸額度和年平均營業額)也應同時滿足若干個標段的累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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