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汕頭市委組織部、汕頭市人事局
2009年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公告
為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培養有知識、有文化的新農村建設帶頭人,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根據中央和省關于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的精神和《汕頭市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試行)》(汕組通【2009】50號),我市決定本年度擇優選聘50名我市生源普通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含農村社區,下同)擔任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助理或村(居)委會主任助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
一、選聘單位及數量
全市共選聘50名,其中金平區3名,龍湖區5名,濠江區5名,澄海區10名,潮陽區12名,潮南區12名,南澳縣3名。
二、選聘對象和條件
(一)選聘對象:汕頭市生源的應屆和往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以上學歷畢業生,年齡30周歲以下(1979年9月30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齡可適當放寬至35周歲以下(1974年9月30日后出生),按家庭戶口所在區縣定向報考選聘單位。
(二)報考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作風踏實,吃苦耐勞,組織紀律觀念強,具備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學習成績良好;
2、熱愛農村工作,自愿到農村基層工作,具備一定農村工作的知識和能力;
3、身體健康。
三、報名方式、時間和要求
(一)報名方式:報考者直接到汕頭市財政大樓行政服務大廳市人事局窗口(地址:汕頭市長平路11街區財政大樓一樓)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
(二)報名時間:9月21日至9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三)報名程序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者可登陸汕頭組織工作(http://www.stzz.shantou.gov.cn)、汕頭人事網(http://www.strs.gov.cn)、汕頭人才網(http://www.strc .com.cn)、汕頭人事考試網(http://www.rsks.shantou .gov.cn)下載《汕頭市2009年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報名登記表》,或在報名當日現場領取。
2009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須持內地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未辦理派遣手續的畢業生須帶《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往屆高校畢業生持內地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在職工作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未辦理派遣手續的畢業生須帶《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2張,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
報考者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2、報名資格審查及確認。在報名現場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進行資格審查并確認。本次考試免收考務費。
3、領取準考證。報考者于 10月9日9:00-16:00期間,到汕頭市財政大樓行政服務大廳市人事局窗口(地址:汕頭市長平路11街區財政大樓一樓)領取準考證。
四、考試形式及時間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統一組織,全市統一命題制卷、統一考試時間。筆試考務的組織實施工作由市人事局會同市委組織部及有關單位負責。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
筆試時間:2009年10月17日
上午:9:00-11:3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
筆試成績在報名地點、汕頭人才網和汕頭人事網公布。
(二)面試
面試對象按選聘單位擬選聘人數分段計算,具體計算函數為:
其中,χ代表選聘單位擬選聘人數,у代表面試對象人數;計算結果(у值)小數點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數值。筆試成績入圍的考生,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上述規定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時間:10月24日。
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總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排名。
五、體檢和考察
按招考單位擬選聘人數,依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人選,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統一組織體檢。
體檢結束后,確定擬選聘考察人選,并對其進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擬選聘人選通過汕頭組織工作(http://www.stzz.shantou.gov.cn)、汕頭人事網(http://www.strs.gov.cn)、汕頭人才網(http://www.strc.com.cn)、汕頭人事考試網(http://www.rsks.shantou .gov.cn)等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的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七、有關事項
(一)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為“村組織特設崗位”人員,系非公務員身份。
(二)選聘的高校畢業生在村任聘期限為2年。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頒發《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作為服務期滿享受有關政策的依據。選聘的高校畢業生連續兩次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自行提出辭職的,可解聘,不再享有各種待遇和保障政策。
(三)選聘的高校畢業生任職期間給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工作、生活補助,按照有關規定以鎮(街道)為單位辦理養老保險,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保對象,并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在村任職工作時間可計算工齡、社會保險繳費年限。
(四)選聘的高校畢業生在村任職2年后3年內報考我省公務員的筆試成績加3分,參加地級以上市、省直及中央駐粵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筆試成績加5分,參加區縣、鎮(街道)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筆試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五)選聘的高校畢業生,在村任職2年后3年內參加省內高校專升本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參加省內高校或研究生培養單位研究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采用定向委培參加研究生考試,并簽定畢業后到50個山區縣及東西兩翼欠發達地區工作3年以上協議的,經初試總分加10分后,成績達到國家最低分數線即可參加復試,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六)區縣、鎮(街道)各類事業單位,有空缺職位需補充人員的,優先考慮在村任職滿2年、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
本公告由中共汕頭市委組織部、汕頭市人事局負責解釋。
詳細情況可查閱汕頭組織工作(http://www.stzz.shantou.gov.cn)、汕頭人事網(http://www.strs.gov.cn)、汕頭人才網(http://www.strc.com.cn)、汕頭人事考試網(http://www.rsks.shantou .gov.cn)。
中共汕頭市委組織部電話:0754-88971432
汕頭市人事局電話:0754-88179804
中共汕頭市委組織部
汕 頭 市 人 事 局
二00九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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