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滿足基層單位實際工作需要,根據有關規定,長春市委決定,結合全省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面向部分高校考試錄用選調生到鄉鎮、街道工作。
今年全市鄉鎮、街道機關計劃考試錄用公務員100名。其中,鄉鎮機關48名,街道機關52名。
招考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其和國國籍,擁護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0年4月19日以前出生),28周歲以下(1980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本次招考選調生與全省公務員招錄報名工作同步進行,采取現場報名與網絡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現場報名時間為4月23日,報名地點在長春市人才市場三樓。考生可同時填報3個志愿,其中每人至少填報1個鄉鎮崗位志愿。網上報名時間為4月24日至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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