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行政內涵
1. 公共行政概念
公共行政是指國家行政機構為了公共的利益和目的,以公共權力和法律為基礎,對社會公共事物和政府自身內部事物所進行的管理和服務活動。
2.公共行政的五大要素:
第一,基礎是公共行政權力。
第二,主體是公共行政組織。所謂公共行政主體,是指執掌公共行政權力、承擔公共管理職能的組織。這類組織以實現社會公共利益為目標,以提供社會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為基本職能。其特殊性就于它的公共性。根據產生的依據,主要分為(1)職權性公共行政主體。一般為政府部門,有著結構嚴密、分級有序、分工協調的組織體系,管理著十分廣泛的社會事務;(2)授權性的公共行政主體。授權性行政組織是根據法律法規的授權而具有公共行政主體資格的行政主體。
第三,目的是滿足公共需要,促進公共利益;
第四,核心活動是處理公共事物、履行公共責任;
第五,功能是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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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