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級社會工作者考試備考已開始,中大網校社會工作者考試網為中級考生編輯整理了中級社工考試《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各章復習重點,大家請往下看!
第六章 我國人民調解、信訪工作和突發事件應對法規與政策
本章主要介紹人民調解、信訪工作、突發事件應對的法規與政策的主要內容。
第一節 人民調解法規與政策
大綱考點 | 考點分解 | 易考點 |
1.人民調解的原則 | 1.1依法調解原則 1.2自愿平等原則 1.3尊重當事人權利的原則 | 本考點幾乎每年必考,考生需仔細掌握3項原則的具體內容,特別是自愿平等原則的具體內容。 |
2.當事人在調解中的權利和義務 | 2.1當事人在人民調解活動中的權利 2.1.1選擇或者接受人民調解員 2.1.2接受調解、拒絕調解或者要求終止調解 2.1.3要求調解公開進行或者不公開進行 2.1.4自主表達意愿、自愿達成調解協議 2.2當事人在人民調解活動中的義務 | 本考點側重考查當事人在調解中的權利,考生需結合人民調解的原則進行理解。 |
3.人民調解的程序 | 3.1受理糾紛 3.2調查研究 3.3進行調解 3.4結束調解 | 考生需全面掌握人民調解的4步程序的具體內容,涉及程序性的內容一般較為細節化,需仔細分辨掌握。該考點近年考查頻率不高。 |
4.調解協議的內容、效力及確認 | 4.1調解協議的內容 4.2調解協議的效力 4.3調解協議的確認 | 考生需著重掌握調解協議的內容、形式;調解協議效力的生效時間與條件;調解協議確認的時間與2種結果情形。 |
第二節 信訪工作法規與政策
大綱考點 | 考點分解 | 易考點 |
1.信訪工作的機構和渠道 | 1.1信訪工作的原則 1.2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 1.2.1工作職責 1.3信訪渠道 | 本考點是基礎知識點,考生需理解掌握信訪工作的原則、工作機構與信訪渠道,為理解掌握本節其他考點作基礎準備。 |
2.信訪事項的提出、受理、辦理和督辦 | 2.1信訪事項的提出 2.2信訪事項的受理 2.2.1信訪工作機構受理的時間與受理方式 2.2.2有關行政機關收到信訪事項的處理程序 2.3信訪事項的辦理 2.3.1辦理信訪事項的工作時限 2.3.2信訪事項的辦理 2.3.3信訪人對處理意見不服的有關情形 2.4信訪事項的督辦 2.4.1需督辦的情形 2.4.2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的有關工作內容 | 本考點是考試重點,幾乎每年必考。考生需認真理解、仔細掌握有關內容,特別是受理、辦理的有關內容,需著重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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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訪的法律責任 | 3.1追究法律責任的情形 | 對本考點的掌握,要結合有關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信訪人的責任義務進行掌握。 |
4.信訪制度改革 | 4.1預防和減少信訪問題發生 4.2暢通和拓寬信訪渠道 4.3依法規范信訪工作 4.4全面夯實基層基礎 4.5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4.6改革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機制 | 本考點內容較多,考生從6條主要的改革措施出發進行掌握,并理解掌握每條改革措施的具體內容。 |
第三節 突發事件應對的法規與政策
大綱考點 | 考點分解 | 易考點 |
1.突發事件的分級 | 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 | 掌握四個登記的內容、評價依據即可。 |
2.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制與原則 | 2.1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制 2.2突發事件應對原則 | 本考點是重點考點,考生應充分把握突發事件的應對原則、應急管理體制,著重把握縣級政府的職責。 |
3.突發事件應對的過程與方法 | 3.1預防與應急準備 3.2監測與預警 3.3應急處置與救援 3.4事后恢復與重建 | 掌握突發事件應對的事前預防、監測預警、應急處置、災后恢復與重建的全應對過程與方法,重點掌握預防與應急準備的5項工作體系制度的主要內容;突發事件信息系統的主要內容,特別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相關職責;區分掌握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與社會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 |
4.突發事件應對的法律責任 | 4.1相關法律責任的有關情形 | 本考點尚未考查過,考生需區分掌握政府與其他單位的職責與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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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