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里縣2024年面向鎮(街道)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大年輕干部交流培養力度,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樹牢從基層一線選人用人導向,激勵基層干部擔當作為,決定開展龍里縣2024年面向鎮(街道)公開考調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計劃和職位
1.考調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10人,其中,公務員6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4人。
2.考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3人。
具體考調職位詳見附件1。
二、考調范圍和條件
(一)考調范圍
全縣各鎮(街道)、縣直部門設在鎮(街道)派出機構等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不含教育、衛健系統人員)。
(二)考調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專業素養,勤奮敬業,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年齡原則在38周歲及以下(1985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人員、中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年齡放寬至40周歲(1983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年齡放寬至45周歲(1978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報考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崗位,一般應當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新錄用鄉鎮(街道)公務員在鄉鎮(街道)機關工作至少滿5年(含試用期)。報考事業崗位,須在本縣鎮(街道)工作滿3年,其中學歷為全日制研究生的可放寬至工作滿1年;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見習期、試用期不定等次可視為稱職(合格);
6.具有國家認可的相應學歷水平,符合公開考調職位所要求的其它資格條件;
7.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及符合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以上考調資格條件涉及時限要求的,計算時間均截止2024年8月31日。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考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4.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涉嫌違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2018年以來錄用的選調生按照有關規定到村任職不滿2年的;
6.?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7.?通過降低進入門檻等優惠傾斜政策錄用的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8.不符合考調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者不得報考任職后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考調程序
(一)報名
本次考調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原則上須本人親自前往報名,特殊情況委托他人代報的,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員(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1.報名時間
2024年8月6日—8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
報考行政和參公管理崗位在縣行政辦公樓819室(縣委組織部);報考事業崗位在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3樓301室(草原路)。
3.報名材料
(1)《龍里縣2024年面向鎮(街道)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附件2),《報名信息表》需經報考人員所在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同意并加蓋黨委(黨工委)公章;
(2)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5張;
(3)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4)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文件復印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如不能提供年度考核登記表的,需提供加蓋所在單位公章的本人近3年年度考核結果證明;
(6)公務員報考事業崗位(含參公管理崗位)的,須出具同意改變使用編制性質的書面承諾書;
(7)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材料原件及相應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合格的可進入測試環節;
2.資格審查合格人員與擬考調人數的比例達到3:1及以上方可開考。達不到比例的,按干部管理權限經縣委組織部(或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商有關單位同意后,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或視情況減少、取消崗位,并在龍里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崗位考調計劃取消的,該崗位報考人員可在2024年8月8日18:00前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3.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工作全過程。在任一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相關條件的,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考調資格;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職級發生變化,導致報考人員不再符合報考條件的,終止其考調程序,不再作為考調人選。
(三)測試
測試分為筆試、面試。測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筆試、面試均由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考者須同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參加筆試。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對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職位資格復審人數與考調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確定(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由縣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各考調單位負責對確定為面試人選所提供的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的進入面試環節,資格復審不合格人員取消其進入面試環節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經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人數與考調計劃數比例達不到要求的,按規定減少或取消考調計劃。
3.面試
面試人員為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面試原則上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考者須同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參加面試。
4.重要提示
本次考調筆試、面試均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考察
1.考察工作采取差額考察的辦法進行,各考調單位根據測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考調計劃數+1”的數額確定進入考察環節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測試總成績末位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者進入考察環節,如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則一并進入考察環節。
2.考察工作由各考調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各考調單位須選派2名以上中共正式黨員組成考察組,通過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和查閱干部檔案等方式,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和政治素質、個人征信情況等進行全面考察。
3.考察后出現職位空缺的,根據空缺職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1次遞補考察,經遞補考察無合適人選的,可取消或減少考調人數,并按干部管理權限報組織人社部門備案。
(五)公示、試用和辦理調動手續
1.公示。由考調單位黨組(黨委)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人崗相適原則,集體討論、擇優確定擬試用人選,不唯分取人。擬試用人選確定后,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并在龍里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考調資格。
2.試用。公示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考調的,安排到考調單位試用,試用期為3個月,如遇特殊情況須延長試用期的,按干部管理權限經組織人社部門同意,最多可延長至6個月。試用期內,擬調動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
3.調動。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考調單位將擬調動對象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議研究同意,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辦理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單位工作,相關情況按干部管理權限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備案。
因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出現職位空缺的,不予遞補。
四、其他事宜
(一)本次考調工作在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縣委組織部統一組織,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編制審核把關,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二)考調工作全程接受同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監督,對工作人員存在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玩忽職守等問題的,一經查實,將嚴格依規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報考人員對所提供的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故意隱瞞本人重要信息,影響公平公正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調資格并記錄在案,5年內不得再參加任何考調(遴選)。報考人員因填錯聯系方式、關機等原因聯系不上的,其后果由本人承擔。
(四)本次公開考調工作未盡事宜,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確定。
咨詢電話:
行政(參公)崗位:0854—5631180
事業崗位:0854—5631967
監督電話:
縣紀委縣監委信訪室:0854—5632121
縣委組織部干部監督科:0854—5621808
點擊查看>>>
中共龍里縣委組織部
龍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原標題:龍里縣2024年面向鎮(街道)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longli.gov.cn/xwdt/tzgg/202408/t20240805_85317518.html
相關推薦: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