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開展2023年度會計初級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核等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區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各有關考生:
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以下簡稱“會計初級資格考試”)成績已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公布。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開展2023年度會計初級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核等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函〔2023〕13號)、《廣州市財政局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穗財會〔2023〕1號)規定,現將我市會計初級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核
(一)復核對象。
全科成績合格考生。
(二)復核條件。
報名參加會計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穗財會〔2023〕1號文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須具備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上述技校學歷,是指經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可的技工院校學歷;上述其他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上述學歷或學位應于2023年2月28日前取得。
(三)復核時間和方式。
復核申請時間為2023年6月26日9:00至7月7日17:30,登錄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https://kj.czt.gd.gov.cn),點擊“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進行線上辦理,逾期系統將關閉不再受理復核申請。復核情況請考生自行在該平臺查詢。
(四)復核材料清單。
1.考生簽字的《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單位可不蓋章)。
該表以考生報名時所填信息生成,無法作任何修改。補打印可登錄http://58.56.20.38:81/ksbm/usercxbmb22c29.jsp。
2.考生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
3.學歷證書,或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的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若復核工作人員對學歷學位證書真偽存疑的,還需出具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的學歷認證報告,或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技工院校學歷認證報告。
4.考生本人簽名的考生承諾書(附件1)。
上述材料類型為圖片(使用原件拍照,圖片需居中、規整、清晰),格式應為.jpg或.jpeg。
二、成績復查
考生對會計初級資格考試成績有疑義的,可于6月26日9:00至7月7日17:30,登錄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https://kj.czt.gd.gov.cn),點擊“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進行線上辦理,復查可向其提供相關科目的明細分值,逾期系統將關閉不再受理復查申請。成績復查需要一定時間,請考生耐心等待(咨詢電話020-12345)。
三、有關要求
(一)按照現行規定,全部科目通過的考生需參加考后資格復核并通過復核方可核發資格證書;未參加考后資格復核或資格復核未通過人員,將不予核發資格證書。
會計初級資格證書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資格復核通過考生領取證書事宜請留意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業務專題-人事考試”欄目(http://rsj.gz.gov.cn/ywzt/rcgz/rsks/index.html,如網址有變化,以實際公布為準)發布的領證通知(制證時間較長,請耐心等待)。
(二)各區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要及時將會計初級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核有關安排向本地區考生公告,認真按照規定做好會計初級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核工作。
(三)各區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應于7月9日前完成本地區會計初級資格考試考后復核工作,并向我辦報送審核情況報告(含以前年度逾期復核考生)和合格考生信息修改情況(僅限姓名、證件號碼、性別、出生年月、照片等五項)。
附件:1.考生承諾書.docx
2.廣州市2023年度會計初級資格考試考后復核聯系表.xls
廣州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
2023年6月19日
來源:
https://czj.gz.gov.cn/tzgg/content/post_9060201.html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