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京2022年注冊城鄉規劃師考試時間:10月22日-23日;北京2022年注冊城鄉規劃師考試報名時間:8月22日-28日;資格審核:網上審核(8月22日-28日);交費時間:8月31日-9月2日;準考證打印時間:10月18日-23日。
關于做好北京地區2022年度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京人考發〔2022〕20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北京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關于貫徹執行〈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京人社專技發〔2017〕132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8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2年度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44號)精神,現將北京地區2022年度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考人員范圍
考試報名嚴格執行屬地化管理,現工作地或居住地為北京地區的報考人員方可在北京報名參加考試。
二、考試設置
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設置“考全科”“免一科”和“免二科”3個級別,報考人員應根據報名條件正確選擇相應級別報考。
考試設置《城鄉規劃原理》《城鄉規劃相關知識》《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和《城鄉規劃實務》4個科目。
三、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報名系統中選擇“考全科”級別)
1.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4年。
2.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或取得建筑學學士學位(專業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3年。
3.取得通過專業評估(認證)的城鄉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2年。
4.取得城鄉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建筑學碩士學位(專業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
5.取得通過專業評估(認證)的城鄉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城市規劃碩士學位(專業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
6.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博士學位。
除上述規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專業的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二)參加3個科目考試(報名系統中選擇“免一科”級別)符合上述(一)第5款、第6款報名條件的,可免試《城鄉規劃原理》科目。
(三)參加2個科目考試(報名系統中選擇“免二科”級別)符合上述(一)所列報名條件,且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的,可免試《城鄉規劃原理》和《城鄉規劃相關知識》2個科目。
(四)報名條件說明
1.在教育部頒布《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之前,高等學校頒發的“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與上述(一)中的“城鄉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等同。
在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頒布《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之前,高等學校頒發的“城市規劃”或“城市規劃與設計”專業的碩士、博士層次相應學位,與上述(一)中的“城鄉規劃”專業的碩士、博士層次相應學位等同。
上述(一)中的“建筑學學士學位(專業學位)”和“建筑學碩士學位(專業學位)”,是指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頒布的《建筑學專業學位設置方案》,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授權的高等學校,在授權期內頒發的建筑學專業相應層次的專業學位,包括“建筑學學士”和“建筑學碩士”兩個層次,不包括建筑學專業的工學學士學位、工學碩士學位以及“建筑與土木工程領域”的工程碩士學位。
“城市規劃碩士學位(專業學位)”是指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授權的高等學校,在授權期內頒發的“城市規劃碩士”專業學位。
2.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
3.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或學位前后從事該項工作時間的總和,其計算截止日期為2022年12月31日。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期間經歷不計入工作年限。
四、考試安排和作答要求
(一)考試實行封閉2個小時管理,開考5分鐘后一律禁止進入考場,2小時后方可提前交卷、離場。
(二)考生應考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三)《城鄉規劃實務》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試卷封二的應試人員注意事項和專用答題卡首頁的作答須知,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其余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四)本次考試考場資源全市統籌安排,具體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五、北京2022年注冊城鄉規劃師考試報名相關事宜
(一)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
報考人員須確定本人符合報名條件,承諾填報的信息均真實、客觀,并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切勿委托他人或機構填寫報名信息、代替本人作出書面(含電子文本)承諾。考試組織機構將在考前、考中、考后對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開展核查,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信息將在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不實填報、虛假承諾的人員將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接受“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須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人事考試服務頻道”(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以下簡稱人事考試服務頻道),進入“考試報名”欄目,點擊本項考試報名鏈接進行報名。報名流程見附件。
1.提交報名信息時間為2022年8月22日至8月28日。注冊信息原則上24小時內返回核查結果,建議報考人員提前完成用戶注冊及學歷、學位信息補充,以免錯過報名。
2.網上繳費時間為2022年8月31日至9月2日。完成報名提交并通過審核的人員可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方為報名成功。報考人員報名成功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3.本項考試不設置補報名或補繳費環節,錯過提交報名信息時段或繳費時段的,均視為放棄報名。
4.報考“免二科”級別的人員須上傳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的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
5.報考人員報名時如遇問題,可登錄人事考試服務頻道“服務指南”欄目,點擊查看“問題解答”。
(三)準考證打印
已成功繳費的報考人員可于2022年10月18日至10月23日登錄人事考試服務頻道“打印準考證”欄目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照準考證上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四)考試大綱
2022年度注冊城鄉規劃師資格考試大綱沿用《全國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2014版)和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規劃局《關于增補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內容的函》中附件所列內容。
六、考試成績和證書管理
(一)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考全科”級別的人員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一科”級別的人員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免二科”級別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二)考生可于2022年12月底前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下同)查詢考試成績。證書發放事宜將在人事考試服務頻道“證書查詢”欄目公布。
(三)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推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97號)精神,《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證書》在印發紙質資格證書的同時推行電子資格證書,考試合格者,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選擇“證書查驗”欄目,點擊“證書下載”,注冊登錄后下載電子資格證書,電子資格證書與紙質資格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紙質資格證書仍按照原方式制發,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七、收費標準和電子票據領取
(一)按照《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勘察設計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等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19〕1180號)規定,本項考試客觀題科目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58元,主觀題科目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62元。
(二)考試收費票據采用電子票據,不再開具紙質票據,電子票據信息在本次考試結束30個工作日內以短信形式陸續推送至考生的報名注冊手機。考生可登錄北京市財政局官網,根據短信提示自行下載、打印電子票據。報考人員可登錄人事考試服務頻道“服務指南”欄目,點擊“問題解答”查看“電子票據領取”相關事宜。
(三)本次考試結束30個工作日后,還未收到電子票據信息或者誤刪電子票據信息的考生,請將本人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及參加考試名稱相關信息發送至郵箱kszxcw@rsj.beijing.gov.cn。發送郵件后的3個工作日會有工作人員與考生聯系,解決相關電子票據問題。
八、疫情防控注意事項
(一)人事考試考生涉及行業領域多、流動性強,為確保考試期間參考人員的健康安全,建議所有考生按照北京新冠疫苗接種“應接盡接”工作要求,考前通過單位或所在社區登記預約,完成疫苗接種。
(二)考生應在考前14天內對自身健康狀況進行監測;考前14天及考試期間避免參加聚會、聚餐等聚集性活動,減少進入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要做好個人防護。
(三)考試當天,現場測量體溫正常、北京健康寶為“未見異常”且持本人考試前72小時內采樣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考生,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四)建議考生考試當天提前1小時到達考點,預留足夠時間配合考點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
(五)人事考試防疫相關要求將根據全市疫情防控措施規定的變化隨時調整,請考生以準考證上“考生須知”的要求為準。
九、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一)報考人員應做到誠信參考,若有違反,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
(二)考生考試時應妥善保管自己的答卷,防止他人抄襲,考試結束后通過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十、社會監督和咨詢電話
(一)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指定任何培訓,并與任何培訓機構無合作關系。
(二)紀檢監察監督舉報:https://beijing.12388.gov.cn/
(三)考試咨詢電話:12333
附件:考試報名流程圖
北京市人事考評辦公室
2022年8月18日
點擊下載原文件:關于做好北京地區2022年度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pdf
原文鏈接: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zcwj/2022zc/202208/P0202208194099688667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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