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2021年國土空間規劃師(原注冊城鄉規劃師)考試報名條件尚未公布,預計2021年8月份公布,具體詳情參考2020年城鄉規劃師考試:
由《關于江蘇省2020年度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得知,江蘇2020年城鄉規劃師報名條件如下:
報考條件
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及〈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17〕6號)文件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新報考人員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申請參加考試。
1.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6年;
2.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或取得建筑學學士學位(專業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4年;
3.取得通過專業評估(認證)的城鄉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3年;
4. 取得城鄉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取得建筑學碩士學位(專業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2年;
5.取得通過專業評估(認證)的城鄉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城市規劃碩士學位(專業學位),或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
除上述規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專業的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二)免考部分科目人員需具備以下報考條件:
1.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并符合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可免試《城鄉規劃原理》和《城鄉規劃相關知識》科目,只參加《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和《城鄉規劃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2.取得通過專業評估(認證)的城鄉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城市規劃碩士學位(專業學位),或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的,可免試《城鄉規劃原理》科目,只參加《城鄉規劃相關知識》、《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和《城鄉規劃實務》3個科目的考試。
(三)在教育部頒布《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之前,高等學校頒發的“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與“城鄉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等同。
(四)在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頒布《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之前,高等學校頒發的“城市規劃”或“城市規劃設計”專業的碩士、博士層次相應學位,與“城鄉規劃”專業的碩士、博士層次相應學位等同。
(五)“建筑學學士學位(專業學位)”和“建筑學碩士學位(專業學位)”,是指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頒布的《建筑學專業學位設置方案》,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授權的高等學校,在授權期內頒發的建筑學專業相應層次的專業學位,包括“建筑學學士”和“建筑學碩士”兩個層次,不包括建筑學專業的工學學士學位、工學碩士學位以及“建筑與土木工程領域”的工程碩士學位。
(六)“城市規劃碩士學位(專業學位)”是指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授權的高等學校,在授權期內頒發的“城市規劃碩士”專業學位。
(七)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部承認的學歷,有關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時間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規定業務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國土空間規劃師考試時間公布了嗎?10月23日、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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