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財政局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市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泰州考區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區)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衛生健康委,市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關于明確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高級資格考試(泰州考區)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泰財會〔2020〕12號)和《關于明確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泰州考區)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泰財會〔2021〕2號)精神,今年泰州考區會計專業技術初級、高級和中級資格考試分別定于5月15日至23日、9月4日至6日進行。為全面做好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泰州考區疫情常態化防控及考務組織工作,盡快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協調聯動與應急處置機制,切實增強各考點考場疫情防控和應急應變處置能力,確保考試科學規范安全有序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和《省財政廳 省人社廳 省衛健委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性會計類考試江蘇考區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通知》(蘇財會〔2021〕14號)等有關文件部署要求,結合今年我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實際,制定如下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在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衛健委三部門的統一領導和集中指揮下,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做好本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與指示要求,堅持依法防控、科學防控、聯防聯控,通過橫向各部門協作聯動和縱向各考點密切配合,突出考前防疫人員配備與防控物資準備,突出考中入場體溫檢測與個人安全防護,突出考后考試區域消毒與風險隱患排查,全面構建一套統籌聯動、崗責明晰、節點銜接、運轉順暢、監管有效的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全力組建一支勇于扛起疫情防控各項準備工作重任、善于處置疫情防控各種突發事項、巧于排除疫情防控各類隱患漏洞的考務管理工作隊伍,應勢而動調準調實各項防控措施,齊心協力做好常態化防疫工作,牢牢守住泰州考區不發生區域性聚集性疫情傳播風險的底線,確保2021年度全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順利展開和圓滿完成。
二、泰州考區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機構
為加強對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各部門各單位之間的密切協作聯動,保證各條塊、各節點、各部位貫通銜接、高效運轉,決定成立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泰州考區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戚才俊 泰州市財政局局長
副組長:謝成建 泰州市財政局副局長、二級調研員
陸 玲 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級調研員
楊建國 泰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二級調研員
張衛東 泰州市公安局副局長
田 宏 泰州市財政局三級調研員
成 員:開設考點的靖江、泰興、興化市財政局分管局長及4個片區6個考點考務機構負責人。
職 責:傳達貫徹上級有關會計資格考試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會議精神和指示要求,嚴密關注、科學評估全國全省疫情防控形勢及對本區域會計資格考試可能帶來的影響,適時召開考試期間疫情防控工作聯席會議,研究部署整個考區疫情常態化防控重點任務與關鍵舉措,及時預警、發現和糾正防疫工作中存在的偏差和漏洞,會商分析研究解決具體組織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跟蹤督查講評階段性疫情防控工作目標任務落實落地情況,確保泰州考區風險總體可控。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財政局會計處。
辦公室主任:邱步道 泰州市財政局會計處處長
副主任:張曉峰 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職稱處)處長
許春林 泰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疾控處處長
田 濤 泰州市公安局內部保衛支隊副支隊長
謝晉榮 泰州市財政局行政政法處處長、四級調研員
張晉一 泰州市財政局辦公室主任
錢 艷 泰州市財政局社會保障處處長
顧 彬 泰州市人民醫院醫務部主任
戴文軍 泰州市疾控中心急傳科副科長
成 員:市和各市(區)財政局會計管理機構負責人及各考點具體分管考務工作的負責人。
職 責: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安排,超前制定泰州考區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實施方案,對標省定工作目標任務和規定要求,逐塊逐點逐項細化分解防疫事項,并將相關責任壓緊壓實到牽頭部門、協辦單位、承考機構及各級各類考務人員;跟蹤排查掌握每批次每場次考前疫情防控準備工作和考中安全防控措施落實情況,針對點上出現的工作盲點和管理漏洞,及時采取防范化解風險的有效措施,并向領導小組提出加強和改進面上防疫工作的管用對策;建立上下聯絡互聯互通工作信息傳導機制,匯總分析每天考務工作特別是疫情防控工作情況,在適時通報當日考務情況的同時,靈活審慎地做好疫情防控尤其是異常或緊急情況的上傳下達工作;指導督促各考點抓好考務工作人員專題培訓,牽頭做好疫情常態化防控相關政策規定宣傳,教育引導廣大考生主動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營造安全、有序、和諧、健康的考試環境;負責全市考點防疫保障經費的申請、審核、撥付工作;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主要工作及職責分工
(一)選準配齊各考點疫情防控工作人員
按照省財政廳等三部門印發的《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性會計類考試江蘇考區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通知》有關規定,全市4個片區6個考點除按考場分布和考生人數配足配齊監考人員外,市和各縣(市)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還應向每個考點指派一名防疫副主監考,專門負責指導并協助考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置。為維護各考點考場正規秩序,及時為身體異常考生提供準確診斷與臨時救護,由市和各縣(市)財政局與本級公安、衛健、醫療等部門協調,為每個考點統一選派2名公安干警、2名醫務人員(兩類值班人員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離崗,由選派單位作出臨時調整,但頂崗人員必須在職在位)。各考點清潔消毒、后勤安保等工作人員,由各承考學校及機構結合防疫工作實際需要作出合理配備。
責任單位:市和各縣(市)財政局、衛健委、公安局、疾控中心、醫務人員派出單位,各承考學校及機構。完成時限:4月30日前。
(二)備足備好各考點疫情防控所需物資
各承考學校及機構應建立健全考試區域環境衛生、清潔消毒以及人員進出查驗識別等管理制度,結合考點布局、考場設置、考生人數以及防疫需要,購置配備數量充足、質量可靠、擺放到位的體溫計、測溫儀、口罩、手套、洗手液、消毒劑、噴霧器材、防護設備等防疫物資,并做到隨缺隨補、隨壞隨換。對所有考試監考人員及工作人員應重點保障,每人每場至少配備1個一次性醫用口罩。指定專人負責各自考點化學消毒劑等危險物資的安全存儲與使用管理,嚴防火災等次生災害發生。各考點防疫物資的儲備使用情況,由市和各縣(市)財政局指派到各考點的考務工作負責人會同防疫副主監考或疾控部門專業人員開展定期不定期巡查督查。
責任單位:各承考學校及機構,市和各縣(市)財政局、疾控中心。完成時限:5月10日前。
(三)做好考點入場區域布置及考試區域清潔消毒工作
各承考學校及機構應在考點周邊劃定警戒范圍,安排的警力需提前1小時進駐考點,嚴格控制無關人員進入。每個考點考生通道需要用警戒線布置,左右距離1米,前后間距1米,并分段開設體溫檢測區、身份驗證區、清潔消毒區,有條件的考點還可設置雨棚涼棚,供待檢和復檢人員等候時使用。制定并嚴格落實清潔消毒制度,各考點應在每場考試前對考試相關區域,包括通道、樓梯、門把手、桌椅、廁所、考場機位、考試機房、設備等進行一次徹底清潔消毒,并在考前考中考后增加對場所的通風換氣頻次。每次開展清潔消毒,承考學校及機構應指定一名責任心強的同志嚴格把關,提醒叮囑保潔人員不要把清潔消毒液噴灑到機箱、鍵盤、電插座等處,防止電器短路引發火災。每個考點防疫副主監考負責對分包區域清潔消毒情況的監督檢查,并如實登記反饋督促整改。
責任單位:市和各縣(市)公安機關,各承考學校及機構,各考點副主監考派出單位。完成時限:考點入場區域布置在5月13日前,考試區域清潔消毒自5月14日至5月23日、9月3日至9月6日。
(四)規范設置考點臨時隔離場所
為了不讓非可疑病例的考生錯過本年度考試機會,同時給在考試中出現發熱、咳嗽等異常癥狀的考生轉運前休息提供一個安全可靠的場所,每個考點至少設置一個相對獨立的臨時隔離檢查點、臨時隔離室、隔離考場,并設立“臨時隔離檢查點”、“臨時隔離室”、“隔離考場”醒目標識及“閑人免進”提醒標識,避免其他人員誤入隔離場所。隔離場所應盡量靠近出入口處,采光和通風條件良好,并配有口罩、洗手液、消毒劑、手套等防護用品和洗手設施。隔離場所的工作人員需穿戴工作服、醫用防護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必要時可穿戴防護服,以確保觀察區域防疫絕對安全。
責任單位:各承考學校及機構,各考點副主監考派出單位,各考點醫務人員派出單位。完成時限:5月10日前。
(五)做實做細疫情防控專門培訓及工作人員防疫要求超前提醒
各承考學校及機構應在開考前一周遴選確定監考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并通盤考慮可能出現的臨時性任務和突發性情況,適當增加應急備用人員。對遴選的所有考務工作人員一律要求本人“蘇康碼”為綠碼,每天體溫檢測低于37.3℃,無新冠肺炎病史以及與患者接觸史,考前一個月內無國內高、中風險地區、國(境)外旅居史。考試期間,所有考務工作人員應先于考生進入考點,并佩戴口罩通過體溫檢測。如發現工作人員入場時持“蘇康碼”為非綠碼,或者有發燒、干咳等可疑癥狀的,不得進入考點參加工作,由派出單位及承考學校機構安排其他工作人員替換。對提供相關健康材料不全面、不準確,考前7天內有發熱癥狀的工作人員,一律不得參加考務工作。對隱瞞行程、隱瞞病情以及故意壓制癥狀、瞞報漏報健康狀況的各類工作人員,要追究本人及相關選配人員的法律責任。開考前一周,各承考學校及機構應邀請當地衛健、疾控部門或醫療機構專業人員,對全體監考人員和工作人員開展專門輔導培訓,指導幫助大家學習掌握防控方案、防控常識和考務管理規定,明確各崗位職責、工作流程、防疫要求,確保本考點崗責明晰、管控得當、處置精準、防控到位。
責任單位:各承考學校及機構,市和各縣(市)財政局、衛健委、疾控中心及相關醫療機構。完成時限:5月7日前。
(六)嚴把考生入場體溫檢測及身份驗證關口
各考點考場開通時間由各承考學校及機構根據考生流量自行確定(根據監考規則規定,正常情況下考前30分鐘組織考生有序進入考場,本年度資格考試因為需要落實防疫要求,各考點應把考生體溫測量、身份驗證、排查確認等環節所需時間考慮進去,考場開通時間可在正常30分鐘的基礎上酌情提前)。考生入場時應佩戴口罩,一律先通過體溫檢測區,“蘇康碼”及“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考生,方可進入身份驗證區。對入場時持綠碼但檢測體溫異常或有干咳等可疑癥狀的考生,應先引導至臨時隔離檢查點,統一由值班醫務人員復測體溫,排查流行病學史。對判斷為可疑病例的,嚴禁進入考點參加考試,并報當地疾控部門進行處置。判斷為非可疑病例的,由承考學校及機構安排至隔離考場進行考試。所有考生必須持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任何考生不得以防疫為由拒絕人臉識別設備接受身份驗證。巡考、監考和技術保障等考務工作人員進入考點,應佩戴專用工作吊牌,其他無關人員應禁止進入考點。
責任單位:各承考學校及機構,各考點副主監考派出單位,值班醫務人員派出單位,市和各縣(市)公安機關、財政部門及疾控機構。完成時限:5月15日至5月23日、9月4日至9月6日。
(七)從嚴引導監督考生自覺遵守考前考中考后相關防疫要求
4月下旬,由市和各市(區)財政局通過大眾媒體向社會發布泰州考區疫情常態化防控要求公告,明確所有考生須在考前一個月內無國內高、中風險地區、國(境)外旅居史,無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密切接觸史,提醒考生考試當天進入考點時應主動向工作人員出示“蘇康碼” 及“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并配合體溫檢測,“蘇康碼” 及“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考前無發熱、咳嗽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參加本年度會計資格考試的考生不得提供身體健康狀況虛假信息,凡隱瞞行程、隱瞞病情、故意壓制癥狀、瞞報漏報健康情況的考生,一經發現,除取消考試資格外,還要追究本人及相關人員法律責任。參加考試的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或無呼吸閥的N95口罩,除身份確認環節需摘除口罩以外,提倡考生在保證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全程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開考30分鐘后考生禁止入場,開考90分鐘后考生可交卷退場,防疫副主監考應組織考生依次有序離開考場考點,不得在考場考點附近逗留,確保考試結束后考生不聚集。
責任單位:市和各市(區)財政局會計管理機構,各承考學校及機構,各考點防疫副主監考派出單位,值班醫務人員派出單位,值班公安干警派出單位。完成時限:5月15日至5月23日、9月4日至9月6日。
(八)科學規范處置考點疫情突發事件
各考點在組考過程中,如發現考生或考務工作人員有突發發熱、乏力、干咳、呼吸困難等疑似新冠肺炎癥狀的,應按以下程序精準有序處置:1、監考人員立即要求其戴好口罩并迅速報告考點;2.防疫副主監考組織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帶離考生或考務工作人員至臨時隔離室;3、防疫副主監考組織考點醫務人員進行體溫檢測,若體溫異常或伴有干咳、呼吸困難等癥狀的,由醫務人員現場核實、診斷并決定是否終止其考試或工作,不適合考試或工作的立即帶離考場;4.視情報告當地疾控部門并按要求進行處置;5.考點工作人員對相關區域開展清潔消毒;6.在考場記錄單上記錄癥狀及處置情況,防疫副主監考和參與診斷的醫務人員共同簽字確認,屬地財政部門考試管理機構將相關情況及時報市省會計考辦;7.按照分片負責制原則,如有考生或工作人員被診斷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確診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市和各縣(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和相關考點應立即配合防疫部門排查密切接觸者,對其進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并確保人員信息可追溯。
責任單位:市和各縣(市)財政局會計管理機構,各承考學校及機構,各考點防疫副主監考派出單位,疾控人員派出單位,值班醫務人員派出單位,值班公安干警派出單位。完成時限:5月15日至5月23日、9月4日至9月6日。
(九)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統籌協調各方聯動機制
為統籌協調方方面面的力量,積極有效做好以上8項主要工作,形成各部門各層級各機構聯防聯控整體合力,市和各縣(市)財政、衛健、疾控、公安、電力、醫療、無管等部門和各承考學校及機構要指定一名總協調人,按照劃定的工作任務與責任分工,統一負責各自職責范圍內的應知應會應做事項,并按照市縣兩級考試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部署要求,逐點位逐時段逐環節地抓好跟蹤督查與整改落實工作。市財政局在整個考試期間將設立考區總值班室,配備總值班員,各縣(市)財政局、各承考學校及機構也要指定專門聯絡人員,每日報告當天考點考務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情況。對出現的異常或緊急情況,要在精準有效進行處置和報當地疫情防控主管機構的同時,及時向市財政局總值班室(0523-86888085)報告。
四、相關工作要求
(一)調高考務站位,加強組織領導。今年的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面臨著常態化疫情防控的挑戰與考驗。對泰州考區來講,不僅考生數量多、時間跨度長,而且疫情防控要求高,組織實施難度大。對此,各級財政部門要充分認識當前疫情防控形勢的嚴峻性和復雜性,超前研判疫情防控可能給區域考試帶來的沖擊和影響,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樹立系統思維、辯證思維和底線思維,強化考試屬地管理責任,通過加強與人社、衛健、疾控、醫療、公安、電力、無管等部門以及承考學校機構的協作聯動,盡快建立啟動考試期間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健全完善疫情防控應急處置機制,努力營造安全、有序、和諧、健康的考試環境。
(二)細化分解任務,壓實工作責任。本年度考試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點多線長、千頭萬緒,本實施方案列出的9個方面重點工作任務,都是省廳在總結去年考試期間疫情防控經驗教訓的基礎上,要求各地各部門各單位必須抓緊抓細抓實的規定動作。對此,各級牽頭部門、協辦單位及承考學校機構要聞令而動、堅決照辦,不能有絲毫含糊、絲毫馬虎。承擔初中級組考任務的各縣(市)考試管理機構,要敢于負責、勇于擔當,要結合本地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盡快研究制定屬地考試疫情防控工作實施方案,梳理工作內容,細化分解任務,層層壓實責任,有力有序推進,確保各項準備工作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各級衛健部門要配合做好考試防疫指導工作,協調安排疾控及醫務人員全程跟蹤保障,努力把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隱患清除在萌芽狀態。各級財政部門要合理安排經費保障,切實為各考點配足備齊必備的防疫設備和物資。
(三)強化巡查巡視,及時排除風險。要以各考點總負責人和考務、防疫副主監考為責任主體,建立健全考試疫情常態化防控考情通報、流動巡視、考場綜合研制、問題會商分析、潛在風險評估以及階段性工作總結講評等制度,努力用考務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保證疫情防控的常態化、長效化。要加強各考點疫情防控情況的適時通報交流,及時預警、發現和糾正抓落實中出現的問題和偏差,提出加強和改進防疫工作的具體辦法與措施。要充分發揮各類副主監考在考試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總監督人、總協調人的作用,各部門各單位各機構及所有考務人員要堅決服從防疫副主監考的指揮、調度和管理,對其發現指出的問題和薄弱環節,要雷厲風行、不等不靠做好整改提高工作,防止另立標準、自行其是,影響、延緩和貽誤考試期間疫情防控工作的進程與質效。
附件:
1.泰州考區開設的考點名稱及考點地址
2.泰州考區各考點防疫副主監考人員名單及聯系電話
3.泰州考區主城區考點疫情防控工作各部門各單位各機構總協調人名單及聯系電話
泰州市財政局 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泰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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