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半年新鄉自考轉考工作完成
按照教育部考試中心《關于開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電子轉考工作的通知》(教試中心函〔2015〕71號)文件要求,新鄉市2019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申請轉考工作已于3月1日順利結束,本次新鄉招辦共辦理轉出55人、729科次,其中轉往外省4人,13科次。
為確保轉考工作順利實施,我辦將2019年上半年我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出手續工作的安排與要求等相關事項提前向考生、社會宣傳、公布。
今年辦理自學考試轉考手續的要求是:
1、在籍考生離開我市繼續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我省準考證,在規定日期內辦理。
2、申請轉出外省的考生應當在轉入地取得一門或者一門以上課程合格成績,并取得轉入地考籍后,再辦理轉出手續。
3、考生在因違反有關考試管理規定被停考或者延遲畢業期間,不得轉出。
4、已經取得某專業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只能在我省辦理畢業手續,不得轉出。
5、免考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不得轉出。未通過理論課程考核的,其對應的實踐環節考核成績不得轉出。畢業論文成績不得轉出。
6、考生辦理轉入手續未滿一年的,不得轉出。
辦理手續的自考考生多為請假前來的在職人員,為方便考生現場快捷辦理轉考手續,市招生辦在一樓服務大廳電子大屏幕公布了簡潔明了的辦理流程說明,讓每一位考生進入大廳,一目了然,清清楚楚,辦理工作高效、考生滿意。辦理流程共分四部分:
一、審核證件:領取“輸入信息、繳費憑證”小條,考生憑身份證準考證申請辦理。
二、輸入信息:考生持證件及“輸入信息、繳費憑證”小條輸入信息
三、繳費:考生持“輸入信息、繳費憑證”小條繳費
四、登記:考生如實填寫相關信息。溫馨提示考生要注意字跡清晰,不要連筆,確認無誤后,辦理手續結束離場。
為確保每一個需辦理手續的考生都能及時、順利辦理轉考手續,本次工作,市招辦提前著手,加強宣傳,精心組織,優化工作程序,合理安排人員、布置場地,積極制定各種服務措施方便考生,“熱情、耐心、真誠、細致”的解答考生各種詢問,并做出滿意解答,嚴格執行證件及資格審查制度,熱情服務考生,克服了考生申請科次細、碎等情況,為確保自學考試辦理轉考工作順利完成,我們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前期做好宣傳,提前通過招辦網站等平臺公布考生辦理轉考手續的時間、地點、需帶材料、具體流程及注意事項,電話熱情咨詢,使需要的考生提前獲知辦理轉考手續;二是嚴格審核證件;三是準確上報數據, 受理考生轉考申請后,積極組織專人認真核查考生各類信息,確保上報轉考信息準確無誤。
(供稿:新鄉市招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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