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自考新舊專業調整公告
為進一步規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設置,教育部辦公廳下發了《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設置實施細則>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清單>的通知》(教職成廳﹝2018﹞1號)文件。文件規定“現開考專業應參照《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新舊專業對照表》調整規范為《專業清單》內專業;無法調整為《專業清單》內專業的,應在3年內逐步停考,自2018年下半年起不再接受新考生報名,最遲于2021年下半年前停止頒發畢業證書。”
根據前期專業調研的情況,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按照《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新舊專業對照表》(見附件)中的對應關系,對“經濟學”等59個本專科專業的代碼和名稱進行了調整。
在此,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特別提醒各位自學考試考生:
一、本次調整僅對專業名稱代碼進行變更,調整后各相關專業課程考試計劃仍沿用原專業課程考試計劃。三年內教育部將下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基本規范》,逐步開展專業課程的調整工作。
二、2018年下半年起,所有相關專業畢業生將按照新專業代碼和專業名稱發放畢業證書。
三、未進行專業代碼名稱調整的專業將在3年內逐步完成停考, 2021年下半年前將停止頒發畢業證書。
四、近期全國自學考試進入專業改革建設期,將有較多的專業調整政策出臺,請各位考生留意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和主考學校發布的公告。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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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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