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6年度全區統一鑒定工作的通知
寧職鑒發[2016]4號
各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大中專院校,各有關企業部門: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16年全國統一鑒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鑒發〔2016〕1號),現就做好2016年度我區統一鑒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鑒定職業
(一)全國統一鑒定的職業: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物流師、心理咨詢師、電子商務師、理財規劃師、項目管理師、企業信息管理師、企業培訓師、秘書、營銷師、職業指導人員、勞動保障協理員12個職業。
(二)自治區統一鑒定的職業:物業管理員、網絡編輯員(二級、三級、四級)、廣告設計師、企業文化師、公共營養師、婚姻家庭咨詢師6個職業。
二、申報條件
各職業(等級)申報條件按照國家職業標準規定執行,詳見各職業《國家職業標準》或點擊國家職業資格資格工作網(http://www.osta.org.cn)、寧夏職業資格網(http://nx.osta.org.cn)查詢。
三、鑒定時間
(一)2016年全國統一鑒定日期是5月21、22日和11月19、20日(具體職業等級和安排詳見附件1)。
(二)2016年自治區統一鑒定日期是6月18日和12月17日(具體職業等級和安排詳見附件2)。
四、鑒定內容和方式
(一)統一鑒定各職業的鑒定內容與方式詳見附件3。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專業能力)考核時間分別為90分鐘和120分鐘,均實行百分制,成績均達到60分以上者為合格。
(二)統一鑒定各職業資格二級、一級綜合評審方式按照附件3執行。綜合評審實行百分制,成績達到60分以上為合格。
(三)統一鑒定各職業等級單項合格成績有效期一年,一年期內可任選一次補考機會。補考后仍有單項不合格者,須重新申報原等級全部項目考試。
五、報名
參加統一鑒定的考生可到自治區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或指定的報名點報名(報名時間、地點、聯系電話見附件4)。報名時須填寫《寧夏回族自治區職業技能鑒定登記表》一式2份,提交身份證和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職業培訓結業證原件及復印件、申報職業從業年限證明、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1寸5張及鑒定費(報考相關職業一級和二級的考生報名時,還需提交標準格式的論文一式4份)。
六、鑒定費
鑒定費收取標準按照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關于規范我區職業技能鑒定(考核)收費有關問題的復函》(寧價費發〔2007〕210號)的規定執行。
七、加強規范管理,提高鑒定質量
(一)培訓工作須由我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準的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承擔。培訓機構要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通過的教學計劃、大綱及培訓教師資格和學員條件組織培訓。必須確保培訓課時數和培訓質量,不允許混班授課。各培訓機構在開班前要將教學計劃、大綱及課程安排表報自治區職業技術培訓教研室備案,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將依據各培訓機構的教學安排不定期進行培訓教學檢查。
(二)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將嚴格按照職業技能鑒定有關規定和考培分離原則實行集中管理。各考點、各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站)要嚴格執行《關于加強職業技能鑒定質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寧人社辦發〔2010〕14號),堅持標準、嚴格考評、規范操作,加強考務管理、嚴肅考場紀律、實施現場督導巡查,強化對鑒定各個環節的規范管理,堅決杜絕舞弊行為。對違法違紀行為,要嚴肅查處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統考日監督舉報電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010)84661234、(010)84661130;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0951-5099016,5099012;自治區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0951—5099087,5099092。
附件1-3:
點擊下載:2016年統考通知附件.doc
附件4:
2016年統一鑒定報名時間、地點、聯系電話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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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