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真題及答案(5月11日)
一、單項選擇題
1.甲公司職工齊某因違章操作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8000元,甲公司按照勞動合同約定要求齊某賠償該損失,并按月從其工資中扣除,已知齊某月工資2600元,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200元,甲公司每月可以從齊某工資中扣除的最高限額為( )。
A.520元
B.440元
C.400元
D.2600元
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考察知識點:勞動合同——勞動報酬——最低工資標準。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所以扣除的部分=2600*20%=520;2600-520=2080<2200,所以不能扣除520,扣除的限額為=2600-2200=400元。
3.企業所得稅減半征收的是( )
A.花卉企業
B.谷物企業
C.中藥材企業
D.蔬菜企業
【答案】A
【解析】考察知識點: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1)花卉、茶以及其他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種植;
(2)海水養殖、內陸養殖。所以A選項正確。B、C、D選項屬于免征所得稅的項目。
4.甲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8年8月銷售空調取得含增值稅價款626.4萬元,另收取包裝物押金5.8萬元,約定3個月內返還:當月確認預期不予退還的包裝物押金為11.6萬元。已知增值稅稅率為16%,計算甲企業當月上述業務增值稅銷項稅額的下列算式中,正確的是()
A.(626.4+5.8+11.6)*16%=103.008萬元
B(626.4+11.6)÷(1+16%)*16%=88萬元
C(626.4+5.8+11.6)÷(1+16%)*16%=88.8萬元
D(626.4+11.6)*16%=102.8萬元
[答案]B
[解析]對于非酒類的一般貨物包裝物押金,收取時不征稅,應在逾期或超過一年以上仍不退還時計征增值稅,因此當月應計征增值稅的包裝物押金為11.6萬,計算增值稅時,首先應當換算成不含稅價格,再乘以相應稅率。這里銷售空調價款為含稅價,包裝物押金也為含稅價,因此甲企業當月上述業務增值稅銷項稅額=(626.4+11.6)÷(1+16%)*16%,選B
5.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規定,納稅人申請稅務行政復議的法定期限是()
A.在稅收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
B在稅收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3個月內
C在知道稅務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3個月內
D在知道稅務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
[答案]D
[解析]申請人可以在知道稅務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因不可抗力或者被申請人設置障礙等原因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的計算應當扣除被耽誤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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