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時間:9月8-9日<具體詳情點擊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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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中級會計職稱中級會計實務考試大綱第九章:金融資產
第九章 金融資產
[基本要求]
(一) 掌握金融資產的特征和分類
(二) 掌握金融資產初始計量的核算
(三) 掌握采用實際利率確定金融資產攤余成本的方法
(四) 掌握各類金融資產后續計量的核算
(五) 掌握金融資產減值損失的核算
(六) 熟悉金融資產之間重分類的核算
(七) 了解公允價值的確定
[考試內容]
第一節 金融資產的分類
金融資產,主要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貸款、墊款、其他應收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債權投資、股權投資、基金投資、衍生金融資產等。
企業應當在初始確認金融資產時,將其劃分為四類: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金融資產的分類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改變。
一、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此類金融資產可以進一步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和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1) 取得該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
(2) 屬于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采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
(3) 屬于衍生工具。
但是,被指定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屬于財務擔保合同的衍生工具,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掛鉤并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在滿足下列條件之一時,企業才能將某項金融資產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1) 該指定可以消除或明顯減少由于該金融資產的計量基礎不同所導致的相關利得或損失在確認或計量方面不一致的情況;
(2) 企業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的正式書面文件已載明,該金融資產組合等,以公允價值為基礎進行管理、評價并向關鍵管理人員報告。
二、持有至到期投資
持有至到期投資,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通常情況下,企業持有的、在活躍市場上有公開報價的國債、企業債券、金融債券等,可以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
三、貸款和應收款項
貸款和應收款項,是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的非衍生金融資產。通常情況下,一般企業因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形成的應收款項、商業銀行發放的貸款等,由于在活躍市場上沒有報價,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從而可以劃分為此類。
四、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指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以及沒有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通常情況下,劃分為此類的金融資產應當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企業從二級市場上購入的有報價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基金投資等,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可以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五、不同類金融資產之間的重分類
1.企業在初始確認時將某金融資產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后,不能重分類為其他類金融資產;其他類金融資產也不能重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2.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三類金融資產之間,也不得隨意重分類。
3.企業因持有意圖或能力的改變,使某項投資不再適合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應當將其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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