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講里主要解析教育的功能:
一、知識點的解析
教育功能是教育活動和系統對個體發展和社會發展所產生的各種影響和作用。
1、個體發展功能與社會發展功能
從作用的對象看,教育功能可以劃分為個體功能和社會功能。
(1)教育的個體功能
教育的個體功能是指教育活動和系統對個體發展所產生的各種影響和作用。
教育的個體功能是在教育活動內部發生的,所以也稱為教育的本體功能或教育的固有功能。
教育的個體功能體現在兩個方面:
一是教育對個體發展的促進功能,包括教育促進個體社會化的功能和教育促進個體個性化的功能。
二是教育的個體謀生和享用功能。教育的個體謀生功能是指教育可以造就和培養具有謀生本領的勞動者和建設者,成為推動社會生活發展進步的人力資源。教育的個體享用功能是指教育可以成為個體生活的需要,受教育過程是需要滿足的過程,在滿足需要的過程中,個體可以自由和幸福,獲得一種精神上的享受。
教育的這兩種功 知識的內在價值在于促進人的身心和諧發展,造就完滿的自由人格,使之成為自由之人、幸福之人;
知識的外在價值在于轉化為一種力量(知識就是力量)或一種生產力,成為謀生的手段。
因此,教育的享用功能是教育個體發展功能的必然延伸。
(2)教育的社會功能
教育的社會功能是指教育活動和系統對社會發展所產生的各種影響和作用。包括教育的經濟功能、教育的政治功能、教育的文化功能和教育的人口功能。
(3)教育的個體功能與教育的社會功能的關系
教育的個體功能是教育的基本功能,是派生其他功能的源泉,在教育功能系統中處于基礎性地位。
教育的社會功能是教育的個體功能在社會結構中的衍生,是教育的派生功能,也稱教育的工具功能。
2、正向功能與負向功能
(2)從作用的方向看,教育功能可分為正向功能和負向功能
在20世紀50年代末,美國社會學家默頓指出:功能是客觀的,既可能是正向的促進作用,也可能存在負向的阻礙作用。
按照默頓的思想,教育功能也分為正向功能和負向功能。正向教育功能是指有助于社會進步和個體發展的積極影響和作用,負向教育功能是指阻礙社會進步和個體發展的消極影響和作用。
3、顯性功能與隱性功能
從作用的呈現形式看,教育功能可分為顯性功能和隱性功能
顯性和隱性也是默頓分析功能的一個維度。默頓指出,顯性功能(Manifest Function)是主觀目標與客觀結果相符的情況;而隱性功能(Latent Function)與顯性功能相對,指這種結果既非事先籌劃,亦未被覺察到。可見,顯性功能是有目的實現的功能,而隱性功能是主觀愿望之外的意外結果。
按照默頓這一思想,教育功能也分為顯性和隱性。
顯性教育功能是依照教育目的,教育在實際運行中所出現的與之相符合的結果。如促進人的全面和諧發展、促進社會的進步,就是顯性教育功能的表現。
隱性教育功能是伴隨顯性教育功能所出現的非預期的功能,如教育復制了現有的社會關系,再現了社會的不平等,學校照管兒童的功能等,都是隱性功能的表現。
顯性與隱性的區分是相對的,一旦隱性的潛在功能被有意識地開發、利用,就轉變成了顯性教育功能。
二、復習的點睛指導
今年大綱則把重點轉向了全面考查教育的功能,建議大家在理解的基礎上一定要準確識記教育功能和三對功能的概念。這部分知識點極有可能會以單項選擇的形式來考察。但也不排除出辨析題的可能,大家在復習的時候可以采用這兩種方式進行全真模擬一下,增強對知識的理解和掌握。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