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快全旗教育事業發展,解決經棚一中師資力量不足的實際問題,旗人民政府決定,公開招聘28名教師,為保證招聘工作順利實施,特制定此方案,具體要求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公開、公正、平等、擇優”的原則,公開招聘崗位,嚴格工作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選拔優秀教師。
二、招聘崗位
招聘總崗位28個。分別為:語文教師崗3個、數學教師崗5個、英語教師崗3個、物理教師崗1個、化學教師崗1個、地理教師崗4個、政治教師崗4個、歷史教師崗4個、生物教師崗3個。
三、招聘范圍及條件
1、招聘范圍: 2011年以后(含2011年)畢業的往屆畢業生,2013年應屆畢業生。
2、招聘條件:年齡30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國家計劃內招生,“211”工程師范類院校、區內師范類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師范類畢業生及“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非師范類相關專業(主修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3、報考語文、英語教師崗位的考生普通話必須達到二甲或以上水平,報考其它學科教師崗位的考生普通話必須達到二乙或以上水平。
4、各崗位開考比例不低于5:1,否則減少崗位或不予開考。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由筆試、專業測試(試講)、體檢、考核四部分組成。
(一)筆試
按崗位進行筆試。筆試內容為高中專業知識和教育學、心理學,滿分為100分,其中專業知識90分,教育學、心理學10分。漢語試卷,漢語答題。筆試成績按40%加權記入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四舍五入)。
(二)專業測試及總成績計算
1、專業測試名額按筆試成績3:1比例確定(最后一名成績并列增加專業測試名額)。
2、進入專業測試的考生需提供個人學籍檔案、報到證或待業證(無報到證或待業證者提供未簽約的就業協議書),接受專業測試資格審查,審查不合格者不得進入專業測試程序,所空名額依次遞補。
3、專業測試采用試講的方式進行,試講內容為高中課程。專業測試滿分為100分,測試成績按60%加權計入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四舍五入)。
4、總成績計算:筆試成績×40%+專業測試成績×60%=總成績。
(三)體檢
按總成績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同一崗位最后一名總成績并列的,超名額進入體檢程序。
1、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進行體檢。
2、考生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空缺名額從該崗位參加專業測試的考生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遞補只進行一次。
(四)考核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核程序。
1、考核由旗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委監察局、編辦組成考核小組,對進入考核程序的考生逐一進行考核。
2、考核的主要內容為考生在學校、居住地或靈活就業單位的工作生活表現,是否有違法違紀行為。
3、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資格,從該崗位參加專業測試的考生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考核,遞補只進行一次。
五、聘用辦法
1、按招聘崗位分別劃線,分別錄取,最后一名總成績并列,且體檢、考核合格的考生采取加試方法擇優選拔,加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2、擬聘用人員公示七天。
3、所有聘用人員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辦理聘用手續。
六、工資福利待遇和管理
1、招聘的教師實行聘用管理,經棚一中與錄取的考生簽訂試用合同,試用期為一年,聘用合同由旗人才中心統一簽訂,試用期滿后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經棚一中對試用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可繼續聘用,并按期轉正定級,不合格者解聘。
2、招聘的教師按全額事業編制管理,享受國家事業單位相應的福利待遇。
3、招聘的教師被錄用后必須在經棚一中工作滿十年后,方可調動工作。
七、報名方式
1、本次考試采用現場報名方式,考生攜帶身份證、畢業證(2013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校證明)、普通話等級證書、近期一寸免冠照3張報名。
2、報名地點:克旗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黨政綜合樓301室),聯系電話:5235280。
3、報名時間:2013年4月7日至5月17日,工作日8:30-11:30 、14:00-17:00(夏季14:30-17:30)。
4、筆試時間:2013年6月2日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5、專業測試時間:2013年6月16日
專業測試地點:另行通知。
6、收費:報名費20元,筆試考務費50元;專業測試考務費50元;體檢費按醫院收費標準執行。
八、嚴肅紀律,精心組織
招聘教師工作責任重大,各相關部門互相配合,嚴肅紀律,確保本次招聘工作圓滿完成,對招聘過程中發現違紀問題的單位或個人,將依法、依紀嚴肅追究其責任。
2013年3月27日
2013年克旗經棚一中招聘教師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金 倉(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常務副旗長)
副組長:侯國有(旗委常委、旗委組織部部長)
成 員:薛金林(旗委組織部副部長)
魏晶奎(旗紀委副書記、旗監察局局長)
張國華(旗委組織部副部長、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劉香華(旗委組織部副部長、旗編辦主任)
田 曄(旗教育局局長)
王 迪(旗紀委常委、旗監察局副局長)
李樹林(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哈斯蘇都(旗教育局副局長)
吳鳳春(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黨委紀委書記)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李樹林(兼);成員:張淑嬌、昭日格圖、鄭新慧、李久春、張瑞坡。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