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崗位
詳見《靖江市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
1.2012至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 2012至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體育、音樂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3. 2012至2014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
(三)報考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
2.具備各招聘崗位所要求的教師資格證等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3.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由靖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靖江市教育局共同組織,按照公布招聘事項、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公開選崗、聘用等步驟實施。具體程序和辦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前告知,公開透明”原則,通過《靖江日報》、靖江教育網、靖江人才網等媒體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14年4月15日—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補報。
2.報名地點:靖江市教育局教育人才服務中心(靖江市合興路36號,靖江市教育局內,下同)。
3.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不接受網上、信函、電話等方式報名)。本人現場報名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者除提供考生的報名材料外,還需提供代報者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提交以下資料:
(1)《靖江市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見附件2);
(2)1寸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張;
(3)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本人學生證、《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應屆畢業生須同時提供簽約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應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教師資格證原件在考察階段提交;
(5)非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須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報到證、教師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社會在職人員須同時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還需主管部門同意)的證明;
(6)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7)筆試報名費98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報名現場,辦理減免報名費手續。
5.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正確理解和把握招聘崗位的要求和自身條件,須按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考生對自己報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全責。如因所填寫內容不真實、不準確、不全面而影響考生考試和聘用的,責任自負。
(2)報考人員根據考生自身條件,對照《簡章》及《崗位表》規定,自行選擇報考崗位,每人限報一種類型學校(指特殊教育學校、普通中學、小學、幼兒園)的一個學科,不得兼報,多報者一律取消筆試資格。
(3)靖江市教育局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人員筆試、面試或聘用等資格。
(4)報名結束時,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報名人數之比不足1:3開考比例的崗位,由泰州市人社部門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被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由靖江市教育局教育人才服務中心通知考生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名時間:2014年4月21日下午14:30—17:00,地點: 靖江市教育局教育人才服務中心。
(5)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于2014年4月25日憑本人身份證、報名費收據到靖江市教育局教育人才服務中心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作自動放棄處理。
(三)最低合格線
為保證公開招聘教師素質,報考考生筆試、面試等各項考試(測試)成績低于本項考試(測試)總成績50%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四)筆試
筆試方式和內容。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總分100分。筆試范圍:公共基礎知識(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等)占20%,所報考學科專業知識占80%。
筆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在靖江人才網、靖江教育網上公布。
(五)資格復審
1.根據筆試成績,分學校類型、學科類別從高分到低分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招聘計劃數和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同分帶進)。招聘計劃數和面試人數不足1:3比例的,按符合條件人數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在靖江人才網、靖江教育網上公布。
2.對面試人選,由靖江市人社部門、市教育部門在發放面試通知書時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1)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應屆畢業生須同時提供簽約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應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等;
(2)其他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報到證、教師資格證等,社會在職人員須同時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還需主管部門同意)的證明;
(3)留學歸國人員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
(4)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
(5)考生所提供證件、證明均為原件及復印件;
(6)面試費100元/人。
對不能按上述規定提供有效證件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學校類型、學科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3.面試人員于2014年5月2日:8:30~17:30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到靖江市教育局教育人才服務中心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不領作自動放棄處理。
(六)面試
面試采用說課、說課加專業技能測試兩種形式,其中:計算機、音樂、美術、體育、幼教采用說課加專業技能測試形式。面試總分均為100分,說課、專業技能測試各占面試成績50%。
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由主考官當場通知考生。
(七)綜合成績計算
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合成后的考生綜合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考生的綜合成績在靖江教育網、靖江人才網上公布。
(八)體檢
按學校類型、學科類別,根據綜合成績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確定;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面試確定,并在靖江教育網、靖江人才網上公布。體檢按照《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因體檢不合格、考生放棄等出現缺額的,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人員名單在靖江教育網、靖江人才網上公布。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
(九)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靖江市教育部門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165號)組織考察,考察側重于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考察階段提交教師資格證原件,如不能提供視為考察不合格。
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時,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十)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靖江教育網、靖江人才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考生的監督。公示無異議者,參加公開選崗。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有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并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十一)公開選崗
由靖江市人社部門、市教育部門根據所報學校類型、學科類別和崗位條件,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一次性選崗,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選崗順序。每人限選所報專業的一個崗位,當場選定,且一經選定,不得變更。未選崗者作自動放棄處理,不遞補。
公開選崗須由報考者本人參加。
(十二)聘用
所有擬聘人員在公開選崗后,由靖江市教育部門按規定程序報靖江市人社部門審批,辦理聘用手續。擬聘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
招聘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見習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
三、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靖江市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四、本簡章由靖江市人社局、靖江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23-80292126(靖江市人社局) 89118220(靖江市教育局)
監督舉報電話:0523-89181616(靖江市監察局)
靖江教育網網址:www.jsjjedu.com
靖江人才網網址:www.jjrc.net
附件:靖江市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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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