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日制師范類院校畢業生且第一學歷為本科學歷;非師范類全日制院校畢業生且第一學歷為本科學歷,同時具有教師資格證書和教心學合格證書。
2.所學專業與應聘科目要相符合。
3.具有合格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4.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職業道德素質、業務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具備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
5.年齡在26周歲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學歷的考生,年齡可適當放寬3年(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幼兒教師必須是學前教育或幼師專業。
7.在我旗服務的“六類生”在筆試成績中加 5 分。
8.蒙古族考生在筆試成績中加 5 分。
9.報考者同時具備以上加分條件的,不累計加分。
10.戶籍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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