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檢
每個崗位最后一名出現并列人員另行面試(說課)確定進入體檢人選。
體檢具體辦法參照《內蒙古自治區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執行。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核
考核重點審查其原始檔案及政審情況,同時進一步復核其報名資格等情況。不合格空出的崗位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三、公示
筆試成績、面試(說課)成績及聘用人員結果分別在不同時間段,在赤峰市人事考試信息網、翁牛特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翁牛特旗教育信息網公示。在公示期間對應聘人員反映出的問題,一經查實,依據相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四、聘用與管理
擬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納入全額事業編制,實行聘用制管理。(每類人員選崗時,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自主選擇單位)。
五、組織實施
招聘工作由翁牛特旗中小學、幼兒園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安排和落實(領導小組名單附后)。
考試咨詢電話:0476-6360523
附件:1、翁牛特旗中小學、幼兒園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3年7月12日
翁牛特旗中小學、幼兒園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李 凱(翁旗人民政府副旗長)
副組長:
白玉江(旗委組織部副部長、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賈國林(旗教育局局長)
杜春風(旗紀委副書記、旗監察局局長)
韓東興(旗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萬金生(旗公安局副局長)
成 員:
張延坤(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陳海柱(旗教育系統黨委副書記)
徐宏泰(旗教育局人事股股長)
劉云志(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管理股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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