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相關規定,張家港市教育系統201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48名,具體招聘職位及職數詳見“2014年張家港市教育系統招聘教師計劃表”(附件)。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并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職位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2014屆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不限戶籍。
(二)江蘇省戶籍(在蘇高校學生集體戶口不能視作江蘇省戶籍),2014屆師范類本科畢業生,限報中學語文、中小學體育職位;2014屆師范類專科畢業生,限報特殊教育職位。
(三)張家港市生源,2014屆全日制本科畢業生,且具備下列條件:1.在高校學習期間已獲校級及以上獎學金3次及以上;2.取得學士學位。
(四)張家港市生源,2014屆和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2013屆師范類本科、專科畢業生。
(五)張家港市戶籍(張家港市高校學生集體戶口不能視作張家港市戶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2014屆和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2013屆畢業生;2.1978年4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應專業高級工及以上專業技能等級證書或助理級及以上職稱;3.1973年4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級技師證書。
(六)張家港市戶籍,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專及以上學歷,在我市教育主管部門批準設立的幼教機構任教滿5年并具有教師資格證的在職教師。
(七)報考“雙語”教師職位,所學專業與報考職位須相符,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1978年4月11日以后出生的留學歸國人員,在英語語言國家擁有不少于四年的學習經歷,具有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定的本科及以上學歷;2.2014屆師范類本科畢業生,不限戶籍,取得英語大學六級或專業八級證書;3.張家港市戶籍2014屆全日制本科(4年制)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取得英語大學六級或專業八級證書。
上述對象中,中學教師(含職教類專業教師)職位的報考人員,在正式報到時,必須具有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證書,相應學位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一、三、五、七類招聘對象中非師范類畢業生,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錄用后須在3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如3年內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解除聘用關系)。小學、幼兒園教師職位的報考人員,在正式報到時,必須提供全日制(六類招聘對象除外)高等院校大專及以上畢業證書,以及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三、報名
(一)報考要求
所有報考者限報一個職位。除小學體育、“雙語”、特殊教育教師職位外,小學教師職位限張家港市生源的師范類畢業生報考,幼兒園教師職位限張家港市生源的師范類畢業生和幼教機構在職教師報考。
報考小學教師、中學教師、特殊教育專業教師和職教類專業教師職位的人員,所學專業必須與報考職位相符。報考幼兒園教師職位不受專業限制。
(二)報名方式
請報考者于2014年4月21日9:00~4月24日16:00,登錄“張家港市教育系統招聘教師在線報名系統(http://jszp.zjgedu.com.cn)”報名。報考者必須按招聘職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凡弄虛作假者,后果自負。
(三)繳費
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報考人員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凡通過資格初審者,請于4月25日前,憑本人身份證到農業銀行柜面電匯考試費100元(收款人:張家港市教育人才服務中心,賬號:525801049019703,開戶行:農行財稅分理處。請在附言信息內填寫報考人姓名)。完成繳費后,請將銀行回單掃描或拍成照片后上傳報名網站。
(四)準考證打印
請已繳費的報考人員于5月6日后,自行到報名系統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五)其他
1.凡張家港市生源的師范類畢業生,屬低保戶家庭子女的,報名時須在相應欄目內注明,并上傳張家港市民政局2013年8月1日前頒發的《張家港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2.本次招聘,筆試設定開考比例為3:1,部分崗位設定開考比例為2:1(詳見計劃表)。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它崗位(按原報名程序進行),補報名時間另行通知。
四、第一輪考試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及地點
5月10日上午,張家港中等專業學校(張家港市楊舍鎮沙洲西路109號),具體筆試科目及時間詳見《準考證》。
2.筆試內容
(1)本學科專業知識:中學教師職位參照普通高考要求(職教專業類參照普通高校對口單獨招生考試要求);小學教師職位參照中考要求,適當提高難度;幼兒教師職位為學前教育專業知識、《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中小學音體美、中小學信息技術、小學科學、特殊教育、德語、韓語等教師職位為應掌握的相關專業基礎知識。
(2)教育理論:教育學、心理學基礎知識。
3.筆試總分
筆試總分為100分,本學科專業知識占70%,教育理論占30%。
4.其他
不指定考試用書,不提供復習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技能加試
1.音樂、體育、美術、幼教、“雙語”、職教專業類相關教師等職位須加試技能。
2.加試項目
(1)音樂
項目一:自彈自唱。指定曲目,邊唱邊用鋼琴(電子琴)原調伴奏,曲目考試時公布,熟悉曲目時間為5分鐘。
項目二:聲樂。自備伴奏帶,統一用U盤拷貝,時間在3分鐘以內。
項目三:特長。舞蹈或器樂(鍵盤樂器除外),舞蹈音樂自帶U盤拷貝,樂器自備,時間在3分鐘以內。
(2)體育
身體素質測試。具體測試項目考試時公布。
(3)美術
素描。除素描紙外,畫筆、畫板自備,時間為150分鐘。
(4)幼教
項目一:自彈自唱。指定曲目,邊唱邊用鋼琴(電子琴)原調伴奏,曲目考試時公布,熟悉曲目時間為5分鐘。
項目二:兒童舞。指定舞曲,即興編排,曲長約為3分鐘,舞曲考試時公布,準備時間為15分鐘。
項目三:兒童畫。指定主題,自備蠟筆、勾線筆等繪畫工具,作畫時間30分鐘。
(5)“雙語”
英語聽力和口語。音樂、美術“雙語”職位的參考者同時還須參加音樂、美術加試項目的加試。
(6)機械:車工或鉗工(任選)
(7)機電:電工操作
(8)會計:會計實務、會計電算化(金蝶軟件)
(9)商務:案例分析、推銷或談判
(10)化工:化工分析操作
(11)物流:物流單證操作
(12)烹飪:中式烹調技藝
3.加試時間及地點
(1)5月10日上午筆試之后,即進行幼兒教師職位的兒童畫技能加試。
(2)“雙語”教師職位的英語聽力、口語加試和幼兒教師職位的其他專業技能加試時間為5月11日。
(3)其他職位的技能加試時間為5月10日下午。
(4)技能加試地點:張家港中等專業學校。
4.技能加試總分:100分。加試多項技能的,取各加試項目分數的平均分。
5.其他:技能加試成績當場公布。
(三)成績計算
凡有加試項目的,按筆試分數和技能加試分數各占50%,計算第一輪考試成績。
(四)成績查詢
5月13日下午4:00后,參考人員可以從報名網站查詢考試成績。
五、資格復審
在第一輪考試成績合格者中,按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選,不足3:1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選。
(一)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2014年5月17日9:00~17:00,張家港中等專業學校。
(二)資格復審時,報考者應提供符合報考職位條件和報考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1.2014屆畢業生
身份證、戶口簿、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空白)、成績單、大學期間的獲獎證書、榮譽證書、獎學金證明、招聘職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錄用人員還須在正式報到時提供相應學歷、學位證和相應教師資格證)
2.非應屆畢業生
身份證、戶口簿、“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空白)或報到證、學歷(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大學期間的獲獎證書、榮譽證書、獎學金證明、招聘職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
3.幼教機構在職教師
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市人社局出具的養老保險繳費單、幼兒園推薦信、招聘職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
留學歸國人員,另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如果尚未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可以先提供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蘇州市海外人才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人員學歷學位資格驗證證明》。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由張家港市教育局留存。
(三)通過資格復審的,當場發放《面試通知書》。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第二輪考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職位的第一輪考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員。
六、第二輪考試(面試)
(一)面試時間及地點:2014年5月24日,張家港市梁豐初級中學(張家港市楊舍鎮永安路1號)
(二)面試形式:說課。包括教材分析、學情分析、教學目標、重點難點、教法學法、教學過程、板書設計(須當場板演)等。準備時間30分鐘,說課時間10~15分鐘。
(三)說課內容:根據我市使用的現行教材,指定統一內容。
中學教師職位高中教材
小學教師職位小學教材
特殊教育教師職位義務教育智障教材
幼兒教師職位幼兒園教材
職教專業類教師職位
機械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機械基礎》(第四版)
機電高等教育出版社《電工基礎》(第二版)
會計高等教育出版社《基礎會計》(第三版)
商務高等教育出版社《國際貿易實務》(第二版)
化工化學工業出版社《化工原理》(上下冊)
物流高等教育出版社《物流基礎》(第二版)
烹飪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式烹調技藝》(第二版)
韓語北京大學出版社《標準韓國語》(二級)
德語指定職教機械專業材料翻譯、講述(不進行說課)
(四)面試總分:100分。
(五)其他: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七、體檢、政審、公示、錄用及管理
(一)進入體檢、政審人員名單的確定
根據兩輪考試成績,按各占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在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職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人選(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分高者)。
(二)體檢、政審、公示
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對體檢合格者,統一進行政審。政審合格者列為擬錄用對象,并在張家港教育信息網(www.zjgedu.com.cn)公示7天。因體檢、政審不合格或公示階段反映有弄虛作假行為并經查實的,取消錄用資格。
(三)簽約、錄用
擬錄用對象,由市教育局發《簽約通知書》,并在規定時間內與我市教育人才服務中心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空白表自帶)和《畢業生就業補充協議書》(張家港市教育局印制)。在規定時間內不簽約的,視作自動放棄。
凡錄用過程中出現缺額的,在報考同一職位的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依次遞補。
錄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制,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為張家港市教育系統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工資福利待遇按張家港市現行教育系統規定的標準執行。
八、紀律
公開招聘教師是一項嚴肅的工作,必須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和徇私舞弊。對招聘過程中的違規違紀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0512-58137127、0512—58218898。
九、其它
本《公告》由張家港市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2-58215343、0512-58155292、0512-58222470
附件:2014年張家港市教育系統招聘教師計劃表
張家港市教育局
張家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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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