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市政府批準,根據需要我市將采取向社會公開招考的辦法聘用495名教師。現將有關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考聘用計劃
招考聘用計劃見《呼和浩特市2013年普通類教師招考聘用計劃表》(含“六類服務基層項目崗位”、“蒙古語授課畢業生崗位”和“蒙漢語兼通崗位”)、《呼和浩特市2013年免費師范畢業生招考聘用計劃表》、《呼和浩特市2013年代課人員招考聘用計劃表》。
二、報考資格及條件
(一)所有報考者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有志于從事教師職業,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思想品德良好,具備教育教學基本功;
3.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相應學歷,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
4.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報考者聘用后,應在一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書);
5.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
6.符合用人地區、學校(單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7.為體現學有所用的原則,報考者選報志愿應與所學專業一致或相近,不得跨專業報考。
(二)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意見》(內政發〔2013〕4號)和《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內人社發〔2012〕166號)的有關要求,確定一定比例的崗位用于定向招聘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六類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確定一定比例的崗位定向招聘蒙古語授課畢業生和蒙漢語兼通人員。
報考定向招聘“六類服務基層項目崗位”的人員,要求必須是截止2013年9月1日在內蒙古自治區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凡是截止2013年5月12日被正式錄用到機關或聘用到事業單位工作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不能再報考定向招聘“六類服務基層項目”的崗位,只能報考其他崗位。
“六類服務基層項目”指:選聘高校畢業生到嘎查村任職計劃、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面向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選拔儲備高校畢業生計劃。
報考蒙漢語兼通崗位的人員,要求必須是蒙古語授課的高校畢業生。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呼和浩特地區在編教師;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人員;
3.在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的人員。
(四)普通類招聘計劃報考要求:
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2年5月12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放寬至32周歲以下(1980年5月1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放寬至35周歲以下(1977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五)免費師范畢業生招聘計劃報考要求:
具有內蒙古自治區戶籍的2013年畢業的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生,與我市中小學已達成就業意向并經主管教育部門批準的,需按照免費師范畢業生招聘計劃履行報名手續。
(六)臨時代課人員招聘計劃報考要求:
經有關教育部門批準備案的2009年6月30日前,在本市公辦中小學臨時代課在崗人員(沒有事業編制)參加報考,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2年5月12日以后出生),但只允許報考本地區(學校)臨時代課人員招聘計劃。
三、照顧條件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統一要求,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4個少數民族的報考者筆試成績加權后加2.5分。
四、報名辦法
(一)網上報名
1.報名網址: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hhkszx.cn)。
2.報名時間:
(1)報考“六類服務基層項目崗位”、“蒙古語授課畢業生崗位”和“蒙漢語兼通崗位”人員:2013年5月12日8時整——5月13日18時整。
(2)報考其他崗位的人員:2013年5月15日8時整——5月17日18時整。
為避免網絡擁堵,請報考者盡可能提早報名。
3.報考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報考者在填寫報考志愿時,只能填報一個志愿及相應代碼(詳見《招聘計劃表》),所選志愿應與所學專業一致,不允許跨專業報考。報名時報考者要詳細、準確、如實的填寫《呼和浩特市教師招聘考試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特別提醒報考者: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后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現場信息確認后也將無法修改)。
報考者要認真閱讀本簡章和《招聘計劃表》,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名與參加筆試、試講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報考者須對網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的,責任自負。
用蒙古文答卷的報考者須在《報名登記表》上注明。報考者在報名時提供的個人聯系方式要在整個招考聘用過程,特別是在試講報名期間保持暢通,以便于重要事項的通知。
(二)現場圖像采集和信息確認
1.時間
①報考“六類服務基層項目崗位”、“蒙古語授課畢業生崗位”和“蒙漢語兼通崗位”人員:
2013年5月14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②報考其他崗位的人員:
2013年5月18日~5月25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2.地點:呼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市十九中西側)
3.報考者須提交以下資料:
(1)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未領到畢業證書的應屆畢業生須持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證明);
(2)報考蒙古語授課畢業生崗位和蒙漢語兼通崗位的人員須持蒙授專業的畢業證明;
(3)非應屆畢業生須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打印“電子注冊備案表”,驗證期應在2013年5月26日以內。);
(4)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張;
(5)符合報考條件的臨時代課人員報名時,必須持所代課學校出具的并由校長簽字的證明以及公示材料;
(6)符合報考條件的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報名時,還須持自治區教育廳出具的《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原件和復印件、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原件和復印件;
(7)報考定向招聘“六類服務基層項目崗位”的人員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服務項目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或服務起始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見)的證明;
(8)呼和浩特地區低保家庭報考人員須持《招考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審批表》原件和復印件;
(9)為確保教師招考聘用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我市繼續實行教師招考聘用誠信制度。報考者在報名時需簽定“報考者誠信承諾書”,并建立誠信檔案。對報考者資格審查貫穿招考聘用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發現報考者填寫或出具的身份證明、畢業證書、畢業證明、代課證明、《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等相關材料與原始檔案材料或事實不符的弄虛作假行為,取消其相應資格,三年內不得報考;
(10)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4.報考者報名時按規定繳納報名考試費20元,試卷考務費每科50元。2013年畢業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免收報名費、試卷考務費;2012年畢業的高校畢業生減半收取。呼和浩特地區低保家庭報考者持《招考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審批表》原件和復印件報名免收報名費、筆試考務費。《招考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審批表》到所在鄉鎮(辦事處)民政辦領取,并逐級審核。
(三)除臨時代課人員招聘計劃、免費師范畢業生招聘計劃外,同一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實際報考人數比例市四區應達到1:4方可開考,五個農業旗縣應達到1:3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由市教師招考聘用工作領導小組相應調整招聘計劃。
根據報名情況,招聘緊缺專業人才或普通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崗位的招聘計劃數與實際報考人數的比例未達到規定開考比例的,經市教師招考聘用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五、筆試
(一)筆試由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采取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考試、統一閱卷的辦法。
筆試內容包括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綜合知識測試范圍包括教育法律法規常識,教育學、心理學基本原理,教師的基本素質和基本能力;專業知識測試范圍包括專業基礎知識和專業基本能力。每科滿分均為100分。
綜合知識成績按40%,專業知識成績按60%比例加權計算。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綜合知識成績×40%+專業知識成績×60%;
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少數民族報考者加分計入筆試成績。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綜合知識成績×40%+專業知識成績×60%)+2.5分
符合報名條件的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不參加筆試,直接進行試講,單獨聘用。
報考定向招聘“蒙古語授課畢業生”崗位,筆試提供蒙文試卷,必須用蒙文作答。
報考蒙漢語兼通崗位,筆試提供漢文試卷,必須用蒙文作答。
報考其他崗位,筆試提供漢文試卷,可以用蒙文作答,也可以用漢文作答。
同一科試卷只能用一種文字答卷,對同一科試卷出現兩種及以上文字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定文字答題的按零分處理。
(二)筆試時間:2013年6月29日(星期六)
上午8:30~9:40綜合知識考試
上午9:40~11:10專業知識考試
(三)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報考者參加考試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
(四)筆試結束后,根據報考者志愿和筆試成績按1:3的比例分地區、分類別、分專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各專業試講資格線和試講人員名單。符合報考條件的代課人員、“蒙古語授課畢業生崗位”、“蒙漢語兼通崗位”筆試后根據招聘計劃單獨劃定試講分數線。同一崗位招聘計劃內最后一名報考人員因筆試成績出現并列而超過1:3比例的,全部進入試講。
筆試成績及進入試講范圍的人員名單于7月7日在報名點公布。凡進入試講范圍的報考者,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參加試講報名,視為自動放棄,并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六、試講
(一)市直屬學校(單位)教師崗位報考者的試講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實施;旗縣區所屬學校教師崗位報考者的試講工作由各旗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安排組織實施。
(二)試講賦分執行市教師招考聘用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制定的標準,試講成績滿分為100分,試講成績當場公布。
(三)報考定向招聘“蒙古語授課畢業生崗位”的人員,試講必須使用蒙語。
報考蒙漢語兼通崗位的人員,試講必須使用漢語,并進行漢語普通話水平測試。試講時對不按規定語言講課的按零分處理。
(四)試講時間、地點由各組織單位負責通知。
(五)試講結束后,按筆試、試講的成績之和計算報考者的總成績并予以公布,即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試講成績×40%。
(六)考試成績一般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如出現成績并列,順序保留下一位小數。同一崗位招聘計劃內最后一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將組織加試。
七、體檢和考核
(一)根據報考者總成績排序,按1:l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執行“內蒙古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進入體檢范圍的報考者無正當理由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二)對考試總成績、體檢合格進入考核范圍的人員,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用人單位按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聘崗位的要求,公正地評價被考核人員的綜合素質,考核采取書面鑒定的方式進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以聘任,缺額不予遞補。
八、公示和聘用
筆試成績、試講名單、試講成績及進入體檢、考核范圍的名單均在規定地點和時限內予以一周的公示。對于弄虛作假的舉報,經過查實,取消報考者的聘用資格并追究在此項工作中玩忽職守的有關人員的責任。
經考試、體檢、考核和公示合格的教師崗位報考者,分別由市或旗縣區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九、其他
(一)此次招考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委托任何培訓機構進行考前培訓。社會上出現的假借教師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二)招考聘用工作期間有關成績公布、信息發布等事宜,將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hhkszx.cn)公布,請考生及時登錄網站查詢。
網上報名技術支持咨詢電話:(0471)3390493
招考政策咨詢電話:(0471)4606412
監督舉報電話:(0471)4606420
呼和浩特市教師招考聘用工作領導小組
附件1:呼和浩特市2013年代課人員招考聘用計劃表.xls
附件2:呼和浩特市2013年免費師范畢業生聘用計劃表.xls
附件3:呼和浩特市2013年普通類教師招考聘用計劃表(普通類招聘崗位).xls
附件4:呼和浩特市回民區、玉泉區2013年代課十年人員招考聘用計劃表.xls
附件5:呼和浩特市2013年普通類教師招考聘用計劃表(定向招聘蒙漢語兼通崗位、蒙古語授課畢業生崗位).xls
附件6:呼和浩特市2013年普通類教師招考聘用計劃表(定向招聘六項服務基層項目崗位).xls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