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共招聘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67人(具體崗位見附表)。
二、招聘條件
1、國家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往屆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報考寧城職教中心專業教師崗位應具有與所報崗位相應專業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寧城籍畢業生;報考小學音樂、體育、美術教師崗位應具有音樂、體育、美術專業的專科及以上學歷的寧城籍畢業生。報考小學語文、數學教師崗位應具有語文、數學專業或其他相近專業的專科及以上學歷的寧城籍畢業生。
2、在我縣工作的符合條件的項目生(如特崗教師、“三支一扶”人員等)也可以報考,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項目生不受學歷、年齡限制。
3、年齡限制在 30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4、非師范類畢業生除具有相應的學歷外,還應有與報考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三、招聘程序
(一) 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3月10日至4月15日
2、報名地點:寧城縣教育局人事股
聯系電話:0476-4230070
3、報名所需證件資料:
﹙1﹚師范類和非師范類往屆生持畢業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
﹙2﹚師范類應屆生持學生證、身份證、畢業學校開具的注明畢業時間、所學專業、是否師范類等內容的證明材料;
﹙3﹚每位報考者須交兩張近期二寸免冠照片;筆試入圍后交學生檔案。
(4)寧城籍畢業生除帶上述資料外,還要帶高中學校開具的班主任或主要學科教師簽字、校長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要注明學生籍貫、家長情況、是否寧城考生、在高中學校學習時間、考入的高校、所學專業等內容;帶本人戶口本或公安局出具的戶籍證明和家長的戶口本。
(5)服務期滿的項目生帶人社局出具的關于服務期滿的證明材料。
(6)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4、報考崗位:每人只允許選擇一個崗位填報。
5、報考比例:各招聘崗位的報名人數至少應達到實際招聘崗位人數的3倍,未達到招考比例的崗位,由招聘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如有剩余名額按序增補到小學語文和數學崗位。
(二)基礎能力測試(筆試)
1、時間:4月20日上午8:30—11:00。
2、分值:筆試分數100分,其中專業知識占80%左右、教育學、心理學知識占20%左右。
3、內容:高中教師崗位以大學和高中階段本專業知識為主,加教育學、心理學知識;小學教師崗位以所報崗位以初中和小學教材內容為主,加教育學、心理學知識。
(三)業務能力展示(試講)
1、按各崗位計劃聘用人數與進入試講人數1:2的比例和每個崗位參考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試講人員。
2、試講分數滿分100分。試講人員按所報類別分別講高中一年級相應學科的一節課、小學四年級相應學科的一節課。試講采用先攝像、后評課的辦法。
(四)政策加分
截止報考結束日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項目生在筆試成績加權前加2分,蒙古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達斡爾族在筆試成績加權前加2分,如果同時符合上述兩項加分條件,兩項累計在筆試成績加權前加3分。
(五)總分計算辦法
筆試成績和試講成績各按50%記入總分(尾數按四舍五入的辦法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按競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確定擬聘人員(擬聘用人員最后一名成績出現并列時一同進入體檢,體檢均合格者一同聘用)。
(六)體檢
擬聘人員必須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和辦法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規定執行。
四、聘用
1、領導小組根據崗位數和應聘者的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聘用。
2、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畢業生見習工資標準,試用期滿經人社局、教育局共同考核合格的由人社部門辦理正式聘用手續,納入全額編制管理。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附:2013年招聘教師崗位設置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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