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某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生如下事件
事件1:監理合同簽訂后,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組織編制了監理規劃并報法定代表人審批,在第一次工地會議后,項目監理機構將監理規劃報送建設單位
事件2:總監理工程師委托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完成下列工作:①組織召開監理例會;②組織審查施工組織設計;③組織審核分包單位資格組織審查工程變更,⑤簽發工程款支付證書;⑥調解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合同爭議。
事件3:總監理工程師在巡視中發蜆,施工現場有一臺起重杋械安裝后未經驗收投入使用,且存在嚴重安全事故隱患,總監理工程師即向脆施工單位簽發監理通知單要求整改,并及時輯建設單位。
事件4:工程完工經自檢合格后,施工單位向項目監理機構報送了工程竣工驗收泰及級工資料,申請工程竣工驗收。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了設工資認為施工過程中已對所有分部分項工程進行過驗收且均合格,隨即在工程竣工驗收報審表中簽署了預驗收合格的意見。
1指出事件1中的不妥之處,寫出正確做法。
2逐條指出事件2中,總監理工程師可委托和不可委托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完成的工作
3指出事件3中總監理工程師的做法不妥之處,說明理由。寫出要求施工單位整改的內容
4根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指出事件4中總監理工程師做法的不妥之處,寫出總監理工程師在工程竣工予驗收中還應組織完成的工作
【答案】
1(1)不妥之處:監理單位技術負貴人組織編制。
正確做法:監理規劃應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編制
(2)不妥之處:報法定代表人審批正確做法:監理規劃在編寫完成后需進行畝核并經批準,監理單位的技木管理部門是內新核單位,技術負責人應當簽認。
(3)不妥之處:在第一次工地會議后。
正確做法:在第一次工地會議7天前報委托人。
2.①做法妥當,可以委托總監理工程師代表。
②做法不妥,屬于不可以委托總監理工程師代表的工作之
③做法妥當,可以委托總監理工程師代表
④做法妥當,可以委托總監理工程師代表
⑤做法不妥,屬于不可以委托總監理工程師代表的工作之一。
③做法不妥,屬于不可以委托總監理工程師代表的工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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