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經濟系列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高級職稱評審條件:
根據上海經濟系列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高級職稱評審通知可知,上海經濟系列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高級職稱評審條件如下:
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憲法和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從業行為。
(二)學歷、資歷要求
1.基本要求
(1)具有博士學位,受聘經濟師職務(崗位)滿2年。
(2)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受聘經濟師職務(崗位)滿5年。
(3)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取得經濟師職稱后聘任經濟師職務(崗位)滿5年。
(4)具有大學專科學歷、負責企事業重要經濟部門工作,取得經濟師職稱后聘任經濟師職務(崗位)滿10年。
對先聘任或取得經濟師職稱(崗位),后取得上述1-4項學歷的,則取得學歷后的任職資歷不得少于1年方可按以上計算年限。
(5)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取得會計、統計、審計專業中級職稱,現已轉到經濟師崗位,轉聘經濟師崗位須滿1年;取得相關其他中級職稱,現已轉到經濟師崗位,轉聘經濟崗位須滿3年,且總的中級職稱任職年限達到相應規定。
2.任職資歷自按規定受聘經濟師職務(崗位)起算,任職資歷計算到2022年12月31日。受聘經濟師職務(崗位),需提交單位出具的聘任文件,或上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印制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表》(可到上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s://rsj.sh.gov.cn→便民服務→表格下載→人事人才下載)。
3.非就業狀態、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崗位工作的經歷不能作為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在計算時,因專業技術崗位變動、待崗待聘、長病假、參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時間需相應扣除。
(三)專業能力要求
受聘經濟師職務以來,具備以下能力之一:
1.作為科技企業項目主要負責人,實施技術轉移項目3項及以上,成功將技術成果從技術供給方向技術需求方轉移,形成較好的經濟收益,累計到賬金額不少于3000萬元;或作為成果轉化項目實施人,成功將科技成果項目(產品)實施產業化,并完全符合預期目標,累計實現銷售額不少于3000萬元。
2.作為高校院所技術轉移項目主要負責人,在技術需求挖掘與分析、技術評價服務、技術中試孵化、技術成果運營、技術投融資、轉移轉化方案策劃、轉移轉化咨詢服務等方面,提供技術轉移轉化的資源配置服務,實現資源的凝聚、整合與利用,落實并完成技術轉移項目5項及以上,累計實際到賬金額不少于3000萬元。
3.作為技術轉移機構人員,提供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做出較大貢獻,累計收取的技術轉移服務費不少于300萬元。
以上專業能力成果均需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
(四)學術成果要求
受聘經濟師職務(崗位)以來,取得以下學術成果之一:
1.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撰寫與本人所從事專業工作密切相關的專業論文二篇及以上,其中一篇在公開發行的刊物上(有書刊號)公開發表。
2.作為主要作者撰寫并正式出版與本人所從事專業工作密切相關的專著或譯著1部,其中本人撰寫的字數不少于4萬字。
3.獨立撰寫由本人承擔的或作為項目負責人完成的項目(課題)總結報告2篇及以上,在報告中須簡要闡明項目中的作用和貢獻,明確說明本人的專業理論水平、經營管理能力,以及取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由兩名同行正高級職稱專家(在職)評議具有較高的專業水平,并提交《專家評閱表》(附件2)。
提交論文、專著應注意以下要求:
(1)全日制高校學生在校期間發表的論文及學位論文,在職學習的學歷、學位論文不能作為職稱申報論文。
(2)申報人提交多篇論文,須明確一篇作為主送論文,字數不少于3000字。若以外文發表的論文作為主送的需提交全文翻譯,不作為主送的可翻譯概要。
(3)公開發表論文需提供以下內容的彩色掃描件:刊登的論文內容,期刊封面和期刊目錄頁(報紙上發表的專業學術文章、行業內部刊物發表的論文和網絡刊物發表的論文參照執行);專著(譯著)僅需上傳封面、目錄及封底掃描件。
(4)職稱申報論文材料經查實存在學術造假行為,實行“一票否決制”,不予進入評審程序。
(5)未發表論文請提交申報當月查重報告。
提交個人項目(課題)總結報告要求:
(1)提交的個人項目(課題)總結報告字數一般3000字以上。除提交《專家評閱表》(附件2)外,還需提交經單位審核蓋章的總結報告掃描件以及該總結報告當月查重報告。
(2)評議專家實行回避制,與申報人有親屬關系或利益關系的專家評議意見無效。
(五)繼續教育要求
按照國家和本市相關文件要求,需完成公需、專業課程不少于120學時(其中,公需科目、專業科目必修課程完成不少于60學時,2017年至申報截止日前的學時可計入)。考慮到受疫情影響,今年部分學時不足的,允許“先參評后補訓”。
(六)經濟專業高級考試要求
申報人應參加國家經濟專業高級考試筆試。本市逐步將筆試成績合格作為參加評審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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