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荷分類
城市用電負荷分類按城市全社會用電分類,城市用電負荷宜分為下列八類:農、林、牧、副、漁、水利業用電,工業用電,地質普查和勘探業用電,建筑業用電,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業用電,商業、公共飲食、物資供銷和金融業用電,其他事業用電,城鄉居民生活用電。
也可分為以下四類:第一產業用電,第二產業用電,第三產業用電,城鄉居民生活用電。
按城市用電負荷分布特點,可分為一般負荷(均布負荷)和點負荷兩類。
在城市規劃中通常與城市建設用地分類和建筑分類相對應進行用電負荷分類。
2.預測方法
(1)預測方法選擇
負荷預測可采用兩種基本方法。一種方法是從電量預測人手,然后轉化為負荷;另一種方法是從計算市內分區現有負荷密度人手,然后再推算城網的總負荷。兩種方法可以互相校核。
城市電力總體規劃階段負荷預測方法,宜選用電力彈性系數法、回歸分析法、增長率法、人均用電指標法、橫向比較法、負荷密度法、單耗法等。
城市電力詳細規劃階段的負荷預測方法宜選用:①一般負荷宜選用單位建筑面積負荷指標法等;②點負荷宜選用單耗法,或由有關專業部門、設計單位提供負荷、電量資料。
(2)電量預測的常用方法
1)單耗法。根據產品(或產值)用電單耗和產品數量(或產值)來推算電量,是預測有單耗指標的工業和部分農業用電量的一種直接有效的方法。對工業區較適合,適用于近、中期規劃。單耗法計算公式如下:
An=∑WiOi
式中An——年用電量;
Oi——某種產品(或產值)的產量;
Wi——某種產品(或產值)的用電單耗,kW·h/相同實用單位(萬元)。
2)綜合用電水平法。根據單位消耗電量來推算各分類用戶的用電量。城市生活用電可按每戶或每人的平均用電量來推算,工業和非工業等分類用戶的用電量可按每單位設備容量的平均用電量推算,現在和歷史的綜合用電水平可通過資料分析和典型調查取得,將來各目標年的人口、戶數、設備裝接容量的預測值,可通過城市規劃部門和用戶的資料信息或用外推法測算,各目標年的綜合用電水平還可以參照國內外同類型城市的數據或用外推法測算。綜合用電水平法適用于分區負荷中的一般負荷和點負荷預測,但預測期以近、中期較為合適。
以人口或面積計算時,公式如下:
An=s·d
式中An——年用電量;
s——計算范圍內人口或建筑面積(用地面積);
d——用電水平指標。
3)外推法。運用歷年的歷史資料數據加以延伸,由此推測未來各年的用電量,外推法有回歸分析法和平均增長率法等?;貧w分析法是用時間、人口、工農業產值等相關因素作為自變量,電量作為因變量,根據歷史規律用數理統計方法求出適當的數學模型,據以預測電量。平均增長率法是以時間為自變量,電量為因變量,根據歷史規律和未來國民經濟發展規劃估算出今后的電量平均增長率。電量平均增長率可以是一個數值(直線函數),也可以是一段時期一個數值(折線函數)。
4)彈性系數法。電力彈力彈性系數是地區總用電量平均年增長率與工農業總產值平均年增長率的比值,即:E= Y/X。
城網的電力彈性系數應根據地區工業結構、用電性質,并對歷史資料及各類用電量發展趨勢加以分析后慎重確定。彈性系數法一般只用于校核中期或遠期的規劃預測值。
以上四種及其他方法可以同時應用并相互進行補充校核,然后確定規劃期間城網的總用電量預測值。
(3)負荷預測的方法
城網最大負荷的預測值可用年供電量的預測值除以年綜合最大負荷利用小時數求得。年供電量的預測值等于年用電量與地區線路損失電量預測值之和。年綜合最大負荷利用小時數平均日負荷率、月不平衡負荷率和季不平衡負荷率三者的連乘積再乘以8760而求得,也可將每月典型的日負荷曲線相加求出年平均日負荷率,再乘以8760而求得。分區負荷和分電壓等級負荷可以城網最大負荷的預測值乘以負荷分散系數,再分配到各分區和各電壓等級,得出全地區的負荷分布情況。也可以各分區和各電壓等級各自的電量分別除以各自的最大負荷利用小時求得。
負荷密度法適用于市區內分散的用電負荷預測,負荷密度按市區內分面積以每平方公里的平均負荷千瓦數表示。市區內少數集中用電的大用戶必要時可視作點負荷單獨計算。采用負荷密度法應首先調查市區的現有負荷,分別計算現有負荷密度值。必要時可將分區再分為若干小區進行計算后加以合成。然后根據城市功能區和大用戶的用電規劃以及市政生活用電水平等并參考國內外城市用電規劃資料,估計規劃期內各分區可能達到的負荷密度預測值。從各分區的負荷密度匯總計算市區內負荷預測值時應同時考慮分區間的負荷分散系數和單獨計算的大用戶用電預測值,
3.規劃用電指標
規范規定的規期用電指標包括:規劃人均綜合用電量指標、規劃人均居民生活用電量指標、規劃單位建設用地負荷指標和規劃單位建筑面積負荷指標四部分。
城市總體規劃階段,當采用人均用電指標法或橫向比較法預測或校核某城市的城市總用電量(不含市轄市、縣)時,其規劃人均綜合用電量指標的選取,應根據所在城市的性質、人口規模、地理位置、社會經濟發展、國內生產總值、產業結構,地區動力資源和能源消費結構、電力供應條件、居民生活水平及節能措施等因素,以該城市的人均綜合用電量現狀水平為基礎,進行綜合研究分析、比較后,因地制宜選定。參見表3-3.1、表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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