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建筑單體構成簡潔,建筑群組合方式多樣,建筑類型豐富,與環境結合緊密。主要的建筑類型有居住建筑、宮殿建筑、禮制建筑、宗教建筑、園林建筑等。其基本特征主要包括:
1.木構架體系
中國古代建筑運用了木構架體系,包括抬梁式、穿斗式、井干式三種形式。參見圖1—1—1、1-1.2。
木構架體系可分為承重的梁柱結構部分,即大木作;以及僅為分隔空間或裝飾之用的非承重部分,即小木作。大木作包括梁、檁、枋、椽、柱等,小木作則是門、窗、隔扇、
屏風以及其他非結構部件。參見圖1-1-3。
北宋李誡所著《營造法式》和清工部頒布的《工程做法則例》,是我國古代最著名的兩部建筑著作,其中規定了建筑的模數制(宋代用“材”,清代用“斗口”為標準)和構件的定型化。
斗棋是我國木構架建筑特有的結構構件,由方形的斗、升和矩形的棋、斜的昂組成。
在結構上挑出承重,并將屋面的大面積荷載經斗棋傳遞到柱上。斗棋有一定的裝飾作用,又是屋頂梁架與柱子間在結構與外觀上的過渡構件。此外,還作為封建社會中森嚴的等級制度的象征和重要建筑模數。到了明清時期,斗棋尺寸變小,受力作用減少,逐漸演變為裝飾性構件(圖1-14)。
圖1-1-1清官式建筑木構架(疊梁式、抬梁式)
資料來源:《注冊建筑師考試輔導教材》編委會一級注冊建筑師考試輔導教材第一分冊設計前期場地與建筑設計[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5:155
圖1-1-2穿斗式術構架
資料來源:潘谷西.中國建筑史[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4:156.
資料來源:《注冊建筑師考試輔導教材》編委會一級注冊建筑師考試輔導教材第一分冊設計前期場地與建筑設計[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5:152
圖1-14清式五踩單翹單昂斗拱
資料來源:潘谷西中國建筑史[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4:194
2.平面布置以“間”和“步”為單位
我國木構建筑正面兩檐柱間的水平距離稱為“開間”(又叫面闊).各開間寬度的總和稱為“通面闊”(圖1—1.5)。建筑的開間在漢以前有奇數也有偶數的,漢以后用十一以下的奇數間,民間建筑常用三、五開間,宮殿、廟宇、官署多用五、七開間,十分隆重的用九開間,至于十一開間,則只在最高等級的建筑中出現,如西安唐大明官含元殿、麟德殿遺址和北京清故宮太和殿。
資料來源:馬炳堅中國古建筑術作營造技術[M].北京:科學出版社,1997:3
屋架上的檁與檁中心線間的水平距離,清代稱為“步”(圖1-1-6)。各步距離的總和或側面各開間寬度的總和稱為“通進深”。若有斗棋,則按前后挑檐檁中心線間的水平距離計算。清代各步距離相等,宋代有相等的,遞增或遞減以及不規則排列的。
3.建筑物等級
中國古建筑的屋頂形式分為五種主要類型,即廡殿、歇山、披尖、懸山及硬山,按重要性可設重檐(圖1-1-7)。建筑物等級由離到低分別為:
①屋頂:重檐、廡殿、重檐歇山,重檐攢尖、單檐廡殿、單檐歇山、單檐攢尖、懸山、硬山。
②開間:清代最高為11間,依次為9、7、5、3間。
③色彩:由高到低為黃、赤、綠、青、藍、黑、灰,宮殿用金、黃、赤色。民舍只可用黑、灰、白色為墻面及屋頂色調。
4.院落式布局
用單體建筑圍合成院落,建筑群以中軸線為基準由若干院落組合,利用單體的體量大小和在院中所居的位置來區別尊卑內外,符合中國封建社會的宗法觀念。中國的宮殿、衙署、住宅都屬院落式(圖1—1-8)。另外,院落式平房比單幢的高層木閣樓在防救火災方面大為有利。
資料來源:馬炳堅,中國古建筑木作營造技術[M]北京:科學出版社,1997:7
資料來源:全國城市規劃執業制度管理委員會全國注冊城市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指定參考用書之二城市規劃相關知識[M].北京:中國計劃出版社,2002:41
5.山水式園林
中國園林園景構圖采用曲折的自由布局,因借自然,模仿自然,與中國的山水畫、山水詩文有共同的意境。這種方式與歐洲大陸的古典園林慣用的幾何規則式構圖,樹木修剪成幾何形體,人工造作的氣氛,大異其趣。強調“雖由人作,宛自天開”(圖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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