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關注:2020年城鄉規劃師考試報名結束后我還該注意些什么?
2020城鄉規劃師《管理法規》復習重點(10)
第二節 公共政策
一、含義及本質
1、含義:政府為處理社會公共事務而制定的行為規范。
2、實質—政府對全社會的利益所作的有權威的分配。
政府分配利益是一個動態過程。
(1)利益選擇—政府分配利益,要與政府價值偏好一致。
(2)利益整合—政府考慮不同利益主體的需求,制定不同的政策。
(3)利益分配—能夠保護多數人的利益。
(4)利益落實—公共政策是政府依據特定時期的目標,在對全社會公共利益進行選擇、整合、分配和落實的過程中所制定的行為準則。
二、基本功能
1、導向功能:政策對人們的行為、事物發展加以引導。
2、調控功能:政府運用政策,對社會公共事務中出現的各種利益矛盾進行調節和控制所起的作用。首先維護統治階級的利益與需要。常常表現出特有的傾斜性。
3、分配功能:與政府主觀偏好一致或基本一致者。最能代表社會生產力發展方向者。普遍獲益的社會多數者。
三、特征
權威性—公共政策得以實施并發揮作用的基本保障
動態性—不同時期隨著外部發展環境的變化公共政策適時而變
層次性—國家、區域、地方
四、基本價值取向
1、社會公正準則2、發展效率準則3、實踐檢驗準則
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住建部→建委、建設廳→市規劃局→縣建設局→鎮規化管理人員(高至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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