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關注:2020年城鄉規劃師考試報名結束后我還該注意些什么?
2020年城鄉規劃師考試備考指導《管理法規》復習重點(8)
第三節 城鄉規劃法
2007年10月28日人大常委會通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城鄉規劃法》共七章七十條與城市規劃法比較 ,取消了城市新區開發與舊區改造一章,新增了“城鄉規劃的修改”和“監督檢查”兩章節
一、《城市規劃法》的檢討
A城鄉二元分治,不利于統籌發展B立法理念滯后(工業文明的直接反映)“實現城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C法律實施的機制不全,可操作性不 強D監督機制缺失,責任追究制度缺乏E執法主體不明確,責權分配不合理F法律責任較輕,不利于維護規劃的嚴肅性
《城市規劃法》第五章 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沒有行政強制權,面對違法建設,他們只能下達“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或者沒收”“責令限期改正,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文書,相對應人不履行處罰決定的,只能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二、《城鄉規劃法》的特點
A首次明確把村莊納入規劃,標志著中國將改變城鄉二元結構規劃制度,進人城鄉統籌規劃管理新時代。B對比上版最大的不同是強調城鄉統籌,最顯著的進展是強化監督職能,最明確的要求是落實政府責任。
C為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
三、《城鄉規劃法》的主要內容
(一)城鄉規劃體系、原則和管理體制1、城鄉規劃體系
2、城鄉規劃原則(1)城鄉統籌、合理布局、節約用地、集約發展。(2)先規劃后建設。(3)環保節能,保護耕地。(4)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和城鄉特色風貌。(5)公共安全、防災減災。
3、城鄉規劃管理體制第十一條: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
(二)城鄉規劃的制定1、城鄉規劃的內容(1)省域城鎮體系規劃。(2)城市、鎮總體規劃強制內容:建設用地規模、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第、基本農田和綠化用地、環境保護、自然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防災減災等(3)鄉規劃和村莊規劃鄉規劃應包括村莊發展布局
2、城鄉規劃編制和審批程序3、科學、民主制定規劃的要求設計單位資質。基礎資料。公眾參與。
(三)城鄉規劃的實施1、實施原則政府實施城鄉規劃應遵循的原則在城市建設和發展過程中應遵循的原則在鎮的建設和發展過程中實施規劃時應遵循的原則在鄉、村莊的建設和發展過程中實施規劃規劃實施過程中禁止擅自改變用途的原則
2、近期建設規劃:制定、重點內容、實施
3、城鄉規劃實施管理制度(1)建設項目選址規劃管理(2)建設用地規劃管理(3)建設工程規劃管理(4)鄉村建設規劃管理
(四)城鄉規劃的修改1、規劃修改的前提條件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對原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總結,并向原審批機關報告。涉及強制內容的,要提出專題報告。
控制性詳細規劃:對修改的必要性進行論證,征求地段內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并向原審批機關提出專題報告。涉及強制內容的,應先修改總規。
修建性詳細規劃:采取聽證會等形式,聽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因修改給利害關系人造成損失的,應依法給予補償。鄉規劃、村莊規劃: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討論同意。2、規劃修改的報審程序:基本是按原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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