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關注:2020年城鄉規劃師考試報名結束后我還該注意些什么?
2020年注冊城鄉規劃師考試《管理法規》復習重點(7)
第二節 我國城鄉規劃法規體系
城鄉規劃法規體系—國家調整城鄉規劃和規劃管理方面所產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及各種法規、規章的總和。
(一)國家城鄉規劃法規體系
1、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行政法規—由國務院制定和發布《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1993年)《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 (2008年)
3、部門規章:《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城市規劃強制性內容暫行規定》 《城鎮體系規劃編制審批辦法》等4、其他規范性文件:國務院:《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關于加強城市總體規劃工作意見的通知》建設部:《關于加強省域城鎮體系規劃調整和修編工作管理的通知》《關于清理和控制城市建設中脫離實際的寬馬路、大廣場建設的通知》相關部委的規范性文件5、國家技術標準
(二)地方城鄉規劃法規體系1、地方性法規:《浙江省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深圳市城市規劃條例》(1998)2、地方政府規章:《浙江省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實施辦法》、《上海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3、其他規范性文件4、地方技術標準
二、縱向體系與橫向體系
1、縱向體系: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法律效力由高到低)
2、橫向體系城鄉規劃受到相關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制約。 土地管理法、環境保護法、建筑法、行政許可法、行政復議法等。
城鄉規劃體系: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準+相關法
規章常以“。。。辦法”形式出現。
三、城鄉規劃技術標準體系 是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工程建設標準體系包括15個部分。
1、基礎標準某一專業范圍內作為其他標準的基礎并普遍使用,具有廣泛指導意義的術語、符號、計量單位、圖形、基本分類、基本原則等。城市規劃術語標準、城市規劃制圖標準、城市用地分類代碼
2、通用標準針對某一類標準化對象制定的覆蓋面較大的共性標準,它可作為制定專用標準的依據。城市人口規模預測規程、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范、城市用地豎向規劃規范、鎮規劃標準、城市工程管線綜合規劃規范3、專用標準針對某一具體標準化對象或作為通用標準的補充、延伸制定的專項標準,覆蓋面一般不大。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風景名勝區規劃規范、城市綠地設計規范、城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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