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關注:2020年城鄉規劃師考試報名結束后我還該注意些什么?
2020年注冊城鄉規劃師考試《管理法規》復習重點(4)
第四節 行政法律責任與行政法制監督
本節重點:行政責任的形式和構成條件、行政監督的內涵和基本要求
一、行政責任1、概念: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當事人依法必須承擔的法律責任。2、包含的內容:行政主體的行政法律責任、行政相對人的法律責任、工作人員的行政法律責任
3、形式:A行政處分:行政機關對公務員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的懲戒。B行政補償 C行政處罰:行政相對人D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產停業等
4、構成條件1)行為人的行為客觀上已構成違法。2)行為人具有責任能力。年齡16周歲以上,智力正常。3)行為人在主觀上有過錯??疾煨袨槿酥饔^惡性程度。4)行政違法必須以法定職責或法定義務為前提。
5、原則:教育與懲罰相結合的原則、責任法定原則、責任自負原則、主客觀一致原則
二、行政監督1、含義:黨、國家機關和人民群眾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國家公務員在行政管理過程中遵紀守法情況的監察和督導活動。(核心作用:中國共產黨)主體是黨、權力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對象是各級國家行政機關及公務員;法制監督。
2、主要任務是發現和糾正一切違反國家行政管理原則、法規、規章的行為,防止和糾正行政管理活動中的偏差,保障行政目標準確、及時地實現。作用:預防作用、補救作用、改進作用
3、類型:執行黨的監督(核心作用)權力機關的監督: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對行政機關的監督司法機關的監督: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公民與社會組織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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