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逮捕的執行機關是( )。
A.司法行政機關
B.公安機關
C.檢察院
D.法院
【答案】B
【解析】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
2.根據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人員中,屬于刑事訴訟參與人的是( )。
A.主審法官
B.人民陪審員
C.訴訟代理人
D.公訴人
【答案】C
【解析】
包括 | 刑事訴訟當事人 | (1)被害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被告人 |
其他訴訟參與人 | (1)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 (2)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 | |
不包括 | 偵查人員、公訴人(檢察人員)、審判人員(審判員、人民陪審員) |
3.在刑事訴訟中,以個人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是自訴人。下列有關自訴人權利或權利限制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
A.依法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在人民法院宣告判決前,自訴人不能撤回自訴
B.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不適用調解
C.自訴人可以對一審法院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提出上訴
D.自訴人無權委托訴訟代理人
【答案】C
【解析】(1)選項A: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2)選項B:自訴案件,原則上人民法院可以進行調解;“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自訴案件不適用調解。(3)選項D: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隨時)委托訴訟代理人。
4.在刑事訴訟的不同階段,辯護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的內容是不同的。辯護律師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證據的時間起點是( )。
A.自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之日起
B.自被依法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
C.自案件被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
D.自提起公訴之日起
【答案】C
【解析】辯護律師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
5.根據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規定,在刑事訴訟中,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的時間為( )。
A.自審查起訴之日起
B.自提起公訴之日起
C.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
D.隨時
【答案】C
【解析】犯罪嫌疑人有權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辯護人,但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
6.在刑事訴訟中,犯罪嫌疑人的辯護律師享有多種訴訟權利。下列關于辯護律師訴訟權利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A.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
B.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C.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調取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未提交的在偵查、審查起訴期間收集的證明犯罪嫌疑人無罪或者罪輕的證據材料
D.可以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
E.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會見和通信
【答案】ACD
【解析】(1)選項B: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不需要經許可)。(2)選項E: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或者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除屬于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且在偵查期間,否則不需要經許可)。
7.根據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有關被害人訴訟權利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公安機關受理刑事案件之日起,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
B.對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有權向人民檢察院提出意見
C.對人民檢察院作出的不起訴決定不服的,有權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
D.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的第一審判決,有權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答案】B
【解析】(1)選項A:自刑事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被害人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2)選項C:對人民檢察院作出的不起訴決定不服的,被害人有權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3)選項D:被害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的第一審判決的,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抗訴。
8.取保候審是刑事強制措施之一。根據《刑事訴訟法》,下列關于取保候審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A.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可以適用取保候審
B.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不得為其申請取保候審
C.取保候審的最長期限為6個月
D.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均可作出取保候審決定
E.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為公安機關
【答案】ADE
【解析】(1)選項B: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請的辯護人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2)選項C: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
9.根據《刑事訴訟法》,關于拘留和逮捕的說法,正確的有( )。
A.公安機關在偵查案件過程中,發現重大嫌疑分子犯罪后企圖逃跑的,有權采取拘留措施
B.人民檢察院在偵查直接受理案件時,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有權作出拘留決定并自行執行
C.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須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人民法院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
D.犯罪嫌疑人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公安及司法機關可以采取取保候審措施
E.公安機關對于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后12小時內進行訊問;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應當在24小時內進行訊問
【答案】AC
【解析】(1)選項B:拘留由“公安機關”執行;(2)選項D: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可以取保候審;(3)選項E: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后的24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10.根據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有關刑事強制措施時限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拘傳的持續時間最長不得超過36小時
B.取保候審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C.監視居住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D.特殊情況下,拘留期限最長可達15日
【答案】C
【解析】(1)選項A:拘傳持續的期間不得超過12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2)選項B: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3)選項C: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4)選項D: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1~4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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