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工程質量的政府監督管理。
管理單位管理范圍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全國建設工程質量
國務院有關專業部門全國有關專業建設工程質量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質量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專業部門本行政區域內專業建設工程質量
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準許使用文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建設工程發生質量事故,有關單位應當24小時內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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