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鋼絲繩磨損或腐蝕報廢標準
當外層單根鋼絲磨損或腐蝕達到鋼絲直徑40%時,不論斷絲多少均應報廢。
若外層單根鋼絲磨損或腐蝕尚未達到鋼絲直徑40%時,斷絲報廢標準應按照表10-10中的折減系數計算。
表10-10折減系數表
鋼絲表面磨損量或腐蝕量(%)1015202530~40大于40
折減系數(%)8575706050報表
例如:有一根 6×37+1 的交繞鋼絲繩,其安全系數為 5 ,鋼絲繩表面磨損為 25%。試問在一個捻距內斷幾根鋼絲便報廢?
由表10-9可知, 6×37+1 的交繞鋼絲繩,安全系數為5時,在一個捻距內斷 22 根鋼絲便報廢
再由表 10-10查得當磨損 25% 時,折減系數為 60% 。
所以,斷絲標準為 22 ×60% = 13.2 根
(3)在吊運金屬溶液、熾熱材料、酸類、易燃易爆物品、有毒原料等,鋼絲繩報廢標準應該比表10-9表10-10所列數值減半。
出現繩股擠出、鋼絲擠出時,鋼絲繩應該報廢更新。
出現繩徑局部增大或減小等情況時,鋼絲繩時應該報廢更新。
二、起重機的試驗
(一)試驗種類:
1.合格試驗
2.目測試驗
3.載荷起升能力試驗
(二)試驗內容
1.合格試驗
包括載荷起升高度、吊鉤極限位置、載荷起升下降速度、運行速度、變幅時間、驅動裝置性能等參數的選擇和驗證。
2.目測檢查:重要部分的規格和狀態;全部技術文件提出并經過審核。
3.載荷起升能力試驗
(1)靜載試驗:檢驗各個部分的結構承載能力,試驗載荷為額定起升載荷的 1.25倍。
載荷應逐漸增加,并起升至離地面100-200mm的高度,懸空時間不得小于10分鐘。
靜載試驗合格標準:未出現裂紋、永久變形、油漆剝落或對起重機性能與安全有影響的破壞。
(2)動載試驗:檢驗各個機構和制動器的功能,試驗載荷為額定起升載荷的 1.1 倍。
試驗中,對各種動作應在整個運動范圍內做反復啟動和制動。試驗至少延續1小時。動載試驗
合格標準:完成功能試驗,未發現機構或結構部件有損壞,連接處無松動或損壞。
(3)穩定性試驗
穩定性試驗:在吊鉤上,靜止地施加試驗載荷時,不出現傾覆。
(三)試驗條件按照相應的規定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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