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公司簽發的支票上,中文大寫記載的金額為“壹萬玖仟捌佰元整”,而阿拉伯數字(數碼)記載的金額為“19810元”。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支票的效力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甲公司將金額更改為一致并簽章后,支票有效
B.支票無效
C.支票有效,以中文記載為準
D.支票有效,以阿拉伯數字(數碼)記載為準
【答案】B
【2】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票據記載事項中,可以更改的是( )。
A.出票日期
B.付款人名稱
C.票據金額
D.收款人名稱
【答案】B
【3】甲公司為了支付貨款,簽發了一張以本市的乙銀行為付款人、以丙公司為收款人的轉賬支票。丙公司在出票日之后的第14天向乙銀行提示付款。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
A.如果甲公司在乙銀行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額,乙銀行應當足額付款
B.乙銀行可以拒絕付款
C.乙銀行應當無條件付款
D.如果乙銀行拒絕付款,甲公司仍應承擔票據責任
【答案】BD
【解析】支票的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10日內提示付款,超過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乙銀行)可以不予付款;但出票人(甲公司)仍應當對持票人承擔票據責任。
【4】甲出具一張本票給乙,乙將該本票背書轉讓給丙,丁作為乙的保證人在票據上簽章。丙又將該本票背書轉讓給戊,戊作為持票人未按規定期限向出票人提示付款。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選項中,戊不得行使追索權的有( )。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BCD
【5】下列關于本票的表述中,符合票據法律制度規定的有( )。
A.本票為見票即付的票據
B.本票的收款人名稱可以授權補記
C.我國現行法律規定的本票僅為銀行本票
D.本票未記載付款地的,以出票人的營業場所為付款地
【答案】ACD
【解析】選項B:支票的“金額和收款人名稱”可以授權補記,但匯票和銀行本票不能授權補記。
【6】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有關匯票未記載事項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匯票上未記載付款日期的,為出票后三個月內付款
B.匯票上未記載付款地的,以出票人的營業場所、住所或者經常居住地為付款地
C.匯票上未記載收款人名稱的,經出票人授權可以補記
D.匯票上未記載出票日期的,該匯票無效
【答案】D
【解析】(1)選項A:匯票上未記載“付款日期”的,視為見票即付;(2)選項B:匯票上未記載“付款地”的,以付款人(而非出票人)的營業場所、住所或者經常居住地為付款地;(3)選項C:“收款人名稱”屬于匯票的絕對必要記載事項,談不上授權補記的問題,未記載的匯票無效;(4)選項D:“出票日期”屬于匯票的絕對必要記載事項,未記載的匯票無效。
【7】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某公司簽發匯票時出現的下列情形中,導致該匯票無效的是( )。
A.匯票上未記載付款日期
B.匯票上金額記載為“不超過50萬元”
C.匯票上記載了該票據項下交易的合同號碼
D.簽章時加蓋了本公司公章,公司負責人僅簽名而未蓋章
【答案】B
【解析】(1)選項A:“付款日期”屬于相對必要記載事項,未記載的不影響匯票的效力;(2)選項B:匯票金額應為“確定的金額”,否則匯票無效;(3)選項C:“合同號碼”屬于不產生票據法上效力的記載事項,是否記載不影響匯票的效力;(4)選項D:匯票出票人的簽章,應為該單位的財務專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蓋章或者簽名加蓋章。
【8】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有關匯票出票人記載事項的表述中,可以導致票據無效的有( )。
A.附條件的支付委托
B.票據不得轉讓
C.票據金額僅以數碼記載
D.未記載付款地
【答案】AC
【解析】(1)選項A:“無條件支付的委托”屬于絕對必要記載事項,附條件的支付委托導致票據無效;(2)選項B:“不得轉讓”字樣屬于任意記載事項,是否記載不影響匯票的效力;(3)選項C:票據金額以中文大寫和數碼同時記載,二者必須一致,否則票據無效;(4)選項D:“付款地”屬于相對必要記載事項,未記載的,票據有效。
【9】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匯票上的絕對必要記載事項的有( )。
A.匯票金額
B.收款人名稱
C.付款日期
D.出票日期
【答案】ABD
【10】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買賣合同后,為了支付價款,甲公司簽發了一張以乙公司為收款人的銀行承兌匯票,公司財務經理簽字,并加蓋了公司的合同專用章。承兌人丙銀行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了銀行的匯票專用章。乙公司背書轉讓給丁公司后,丁公司在票據到期時向丙銀行請求付款。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錯誤的有( )。
A.丙銀行可以拒絕付款
B.丙銀行無權拒絕付款
C.如果丙銀行拒絕付款,丁公司可以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權
D.如果丙銀行拒絕付款,丁公司可以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權
【答案】BCD
【解析】(1)選項AB:商業匯票出票人的簽章,應為該單位的財務專用章或者公章(合同專用章不行)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蓋章或者簽名加蓋章。出票人在票據上的簽章不符合規定的,票據無效,丙銀行有權拒絕付款;(2)選項CD:由于票據無效,丁公司不享有票據權利,因此不享有對甲公司、乙公司的追索權。
【11】甲公司為購買貨物而將所持有的匯票背書轉讓給乙公司,但因擔心以此方式付款后對方不交貨,因此在背書欄中記載了“乙公司必須按期保質交貨,否則不付款”的字樣。乙公司在收到票據后沒有按期交貨。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背書無效
B.背書有效,乙的后手持票人應受上述記載約束
C.背書有效,但是上述記載沒有匯票上的效力
D.票據無效
【答案】C
【12】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背書人在匯票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其后手再背書轉讓的,將產生的法律后果是( )。
A.該匯票無效
B.該背書轉讓無效
C.原背書人對后手的被背書人不承擔保證責任
D.原背書人對后手的被背書人承擔保證責任
【答案】C
【13】匯票背書人在票據上記載了“不得轉讓”字樣,但其后手仍進行了背書轉讓。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票據責任承擔的表述中,錯誤的是( )。
A.不影響承兌人的票據責任
B.不影響出票人的票據責任
C.不影響原背書人之前手的票據責任
D.不影響原背書人對后手的被背書人承擔票據責任
【答案】D
【14】甲公司是一張3個月以后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所記載的收款人。甲公司和乙公司合并為丙公司,丙公司于上述票據到期時向承兌人提示付款。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丙公司不能取得票據權利
B.丙公司取得票據權利
C.甲公司背書后,丙公司才能取得票據權利
D.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背書后,丙公司才能取得票據權利
【答案】B
【解析】只要丙公司能夠依法舉證,證明其匯票權利,就能享有票據權利,而不受背書連續的限制。
【15】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選項中,不構成票據質押的是( )。
A.出質人在匯票上記載了“質押”字樣而未在匯票上簽章的
B.出質人在匯票粘單上記載了“質押”字樣并在匯票粘單上簽章的
C.出質人在匯票上記載了“質押”字樣并在匯票上簽章,但是未記載背書日期的
D.出質人在匯票上記載了“為擔保”字樣并在匯票上簽章的
【答案】A
【16】甲公司對乙公司負有債務。為了擔保其債務的履行,甲公司同意將一張以本公司為收款人的匯票質押給乙公司,為此,雙方訂立了書面的質押合同,并交付了票據。甲公司未按時履行債務,乙公司遂于該票據到期時持票據向承兌人提示付款。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承兌人應當向乙公司付款
B.如果乙公司同時提供了書面質押合同證明自己的權利,承兌人應當付款
C.如果甲公司書面證明票據質押的事實,承兌人應當付款
D.承兌人可以拒絕付款
【答案】D
【解析】以匯票設定質押時,出質人未在匯票、粘單上記載“質押”字樣而另行簽訂質押合同、質押條款的,不構成票據質押。在本題中,乙公司并不享有票據質權,因此甲公司未按時履行債務時,乙公司無權要求承兌人付款。
【17】票據權利人為將票據權利出質給他人而進行背書時,如果未記載“質押”、“設質”或者“擔?!弊謽?,只是簽章并記載被背書人名稱,則該背書行為的效力是( )。
A.票據轉讓
B.票據承兌
C.票據貼現
D.票據質押
【答案】A
【解析】質押背書,除了出質人簽章之外,必須記載“質押”、“設質”或者“擔?!弊謽?,否則構成轉讓背書。
【18】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票據質押背書的被背書人所為的下列背書行為中,無效的有( )。
A.委托收款背書
B.有償轉讓背書
C.再質押背書
D.無償轉讓背書
【答案】BCD
【解析】票據質權人再行轉讓背書(包括有償轉讓背書和無償轉讓背書)或者質押背書的,背書行為無效。但是,被背書人可以再進行委托收款背書。
【19】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票據質押背書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被背書人可以行使付款請求權
B.被背書人可以再進行轉讓背書
C.被背書人可以再進行委托收款背書
D.被背書人可以行使追索權
【答案】ACD
【20】下列關于商業匯票的表述中,符合票據法律制度規定的有( )。
A.匯票上未記載“付款日期”的,視為見票即付
B.票據金額的中文大寫與數碼不一致的,票據無效
C.出票人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票據,其后手以此票據進行貼現的,通過貼現取得票據的持票人享有票據權利
D.背書人未記載“被背書人名稱”即將票據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據被背書人欄內記載自己的名稱與背書人記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答案】ABD
【解析】選項C:對于出票人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匯票,其后手以此票據進行貼現、質押的,通過貼現、質押取得票據的持票人主張票據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