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為您介紹2012年報檢員考試《報檢綜合輔導》第八章出境貨物報檢的特殊要求的相關知識,希望對您的復習有所幫助!
第五節 出境食品和動物飼料添加劑及原料產品
一、報檢范圍
列入《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的124種人類食品和動物飼料添加劑及原料產品。
二、報檢應提供的單據
按規定填寫《出境貨物報檢單》并提供相關外貿單據外,根據要求提供相應的單據:
1、對申報僅用于工業用途、不用于人類食品和動物飼料添加劑及原料的產品,須提交貿易合同及非用于人類食品和動物飼料添加劑及原料產品用途的證明。
2、對于申報用于人類食品或動物飼料添加劑及原料的產品,按報檢的一般規定辦理報檢手續時,須注明用于人類食品加工或用于動物飼料加工。
三、其他規定和要求
1、國家對出口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全面實施注冊登記。
未經注冊登記生產企業生產的飼料及飼料添加劑一律不得出口。
2、外包裝上須印明產品用途(用于食品加工,或動物飼料加工,或僅用于工業用途)
3、對申報用于人類食品或動物飼料添加劑及原料的產品,要經檢驗檢疫機構檢驗;
對申報僅用于工業用途,不用于人類食品和動物飼料添加劑及原料的產品,查驗無誤后,不在進行檢驗檢疫。
海關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出境貨物通關單》辦理放行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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