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類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內容、考試形式以原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審定頒布的《醫師資格考試大綱(中醫、民族醫、中西醫結合醫師)》為依據。中醫執業醫師醫學綜合筆試考試方案及內容見下表:
科目類別 |
考試對象 |
考試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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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民族醫)基礎 |
中醫(民族醫)臨床 |
現代診療技術及綜合 |
科目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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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執業醫師 |
具有規定學歷執業醫師 |
中醫基礎理論(含中醫經典著作內容)、中醫診斷學(含中醫經典著作內容)、中藥學、方劑學 |
內科學、診斷學基礎、傳染病學、醫學倫理學、衛生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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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承和確有專長執業醫師 |
診斷學基礎、傳染病學、醫學倫理學、衛生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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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自2010年開始,取消中醫(含民族醫)中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考試中的西醫內容。
2.為適應臨床實際工作需求的變化,2013年醫師資格考試將啟用新大綱,這也是醫師資格考試大綱的第三次修訂。
3.由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批準,自2010年開始,現役軍人(包括軍隊、武警現役人員及公安部所屬的邊防、消防和警衛現役人員,不包括軍事單位聘用的地方人員)報考中醫執業醫師資格考試,除參加所報考類別的正常考試內容外,醫學綜合筆試還須增考軍事醫學內容。軍事醫學考試內容單獨增設一個單元,中醫執業醫師增考題量為80道,總分為20分。考試內容以原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頒布的《醫師資格考試大綱(軍事醫學2013年版)》為依據,復習指導用書可參考部隊系統內部發行的《醫師資格考試軍事醫學應試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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