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注冊咨詢師考試特許經營項目融資重要考點整理
基礎設施特許經營,就是由國家或地方政府將基礎設施的投資和經營權通過法定的程序,有償或無償地交給選定的投資人投資經營。
特許經營是一種項目運作方式,也是一種融資方式。
(一)特許經營項目融資的優缺點(13年多)
二、BOT融資模式
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設—經營—移交。
1.含義:政府通過特許權協議,授權外商或私營商進行項目的融資、設計、建造、經營和維護,特許期內向項目使用者收取費用,由此回收項目的投資、運營和維護等成本,并獲得合理回報,期滿后免費移交給政府。
2.三種基本形式(09年單)
三、PPP融資模式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政企合伙/合營
1.狹義解釋:項目融資一系列方式的總稱。
2.實質:公共和私營部門為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管理達成的長期合作關系,公共部門為監督者和合作者,強調優勢的互補、風險的分擔和利益的共享。
3.分類:
私營部門的投資不同,分三大類:外包類、特許經營類、私有化類。
私營部門參與程度,分五種模式:服務合同、租賃、合資公司、特許權授予和私有化。
公共部門和私營部門間的合作關系,分為橫向和縱向合作關系兩種。
4.特點
并不存在一個可以適用于所有或者大多數PPP項目的最佳固定模式。
在基礎設施項目中選擇該模式應遵循的主要原則:發揮政府和企業的各自優勢,私營機構做不了的或不愿做的由政府做,其余由私營機構做,但政府要監管,要合理分擔項目風險和收益,而且這種監管是以統一的法規和政策來進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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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