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保薦代表人從原保薦機構離職,調入其他保薦機構的,應通過新任職機構向中國證監會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下列材料( )。
A.變更登記申請報告
B.保薦代表人的學習和工作經歷
C.證券業執業證書
D.新任職機構出具的接收函
32、承銷團申請人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有( )。
A.在中國境內依法成立的金融機構
B.依法開展經營活動,近3 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信譽良好
C.財務穩健,資本充足率、償付能力或者凈資本狀況等指標達到監管標準,具有較強的風險控制能力
D.具有負責國債業務的專職部門和健全的國債投資和風險管理制度
33、在年度報告“董事會報告”部分中,證券公司應按( )要求披露證券承銷業務的經營隋況。
A.本年和以前年度累計擔任主承銷商、副主承銷商和分銷商的次數、承銷金額和相應的承銷收入
B.本年和以前年度累計上市推薦次數、項目和收入情況
C.若涉及外幣,應按承銷合同簽訂時的匯率將外幣折合成人民幣
D.本年和以前年度累計擔任財務顧問次數以及本年財務顧問收入情況
34、商業銀行發行次級定期債務,須向中國銀監會提出申請,提交( )等規定的資料。
A.協議文本
B.可行性分析報告
C.驗資報告
D.招募說明書
35、2008 年4 月16 日,( )和《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募集說明書指引》等文件公告實施,為短期融資券的發行和承銷建立了新的運行框架。
A.《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短期融資券業務指引》
B.《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注冊規則》
C.《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信息披露規則》
D.《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中介服務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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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