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先股
(一)優先股的定義和特征
1.優先股的定義
優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規定的普通種類股份之外,另行規定的其他種類股份,其股份持有人優先于普通股股東分配公司利潤和剩余財產,但參與公司決策管理等權利受到限制。
優先股的“優先”主要體現在:一是通常具有固定的股息(類似債券),并須在派發普通股股息之前派發;二是在破產清算時,優先股股東對公司剩余財產的權利先于普通股股東,但在債權人之后。
優先股股東一般不參與公司經營決策,表決權受到限制,但并不代表優先股股東沒有表決權。優先股股東在以下兩種情況下具有表決權:
(1)公司對與優先股股東利益切身相關的重大事項進行表決時,優先股股東享有表決權,而且與普通股分類表決,這類表決可以被稱為優先股股東“固有的表決權”?!秶鴦赵宏P于開展優先股試點的指導意見》規定以下五種事項除須經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之外,還須經出席會議的優先股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修改公司章程中與優先股相關的內容;一次或累計減少公司注冊資本超過百分之十;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發行優先股;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2)由于公司長期未按約定分配股息,優先股股東恢復到與普通股股東同樣的表決權,可以參與公司經營決策,與普通股一同參加投票,這類表決權可以被稱為優先股“恢復的表決權”?!秶鴦赵宏P于開展優先股試點的指導意見》規定公司累計3個會計年度或連續2個會計年度未按約定支付優先股股息的,優先股股東可以享有公司章程規定的表決權。
2.優先股的特征
(1)優先股收益相對固定;
(2)優先股可以先于普通股獲得股息;
(3)優先股的清償順序先于普通股,而次于債權人;
(4)優先股的權利范圍小。
(二)優先股與普通股、債券及其他股債混合產品的區別
(三)優先股的意義
1.對發行人的意義
發行優先股的作用在于可以籌集長期穩定的公司股本,又因其股息率固定,可以減輕利潤分配的負擔。
2.對投資者的意義
由于優先股優先于普通股分配公司利潤和剩余財產,因而投資風險相對較小,不失為一種較安全的投資對象。
(四)優先股的分類
1.固定股息率優先股和浮動股息率優先股;
2.強制分紅優先股和非強制分紅優先股;
3.可累積優先股和非累積優先股;
4.參與優先股和非參與優先股;
5.可轉換優先股和不可轉換優先股;
6.可回購優先股和不可回購優先股。
考點測試
1.李某持有乙公司5 000股優先股,因公司2017年盈利不佳,本應發放的優先股股息暫未發放,2018年末,公司將當年股息連同2017年股息一同發放給李某,這說明李某持有的是()。
A.強制分紅優先股
B.固定股息優先股
C.可累計優先股
D.參與優先股
參考答案:C
解析:累積優先股是指公司在某一時期所獲盈利不足,導致當年可分配利潤不足以支付優先股股息時,則將應付股息累積到次年或以后某一年盈利時,在普通股的股息發放之前,連同本年優先股股息一并發放。
2. 下列不屬于境內上市外資股特點的是()。
A.記名股票
B.人民幣認購買賣
C.人民幣標明股票面值
D.投資者包括外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參考答案:B
解析:考查境內上市外資股以外幣認購買賣。境內上市外資股原來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資者募集并在我國境內上市的股份,投資者限于:外國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我國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等。這類股票被稱為“B股”。B股采取記名股票形式,以人民幣標明股票面值,以外幣認購、買賣,在境內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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