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簽訂了固定總價施工承包合同,合同工期390天,合同總價5 000萬元。合同中約定按建標[2003]206號文綜合單價法計 價程序計價,其中間接費費率為20%,規費費率為5%,取費基數為人工費與機械費之和。施工前施工單位向工程師提交了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進度計劃(單位:天),如圖4―1所示。
該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出現了如下事件:
事件1:因地質勘探報告不詳,出現圖紙中未標明的地下障礙物,處理該障礙物導致工作A持續時間延長10天,增加人工費2萬元、材料費4萬元、機械費3萬元。
事件2:基坑開挖時因邊坡支撐失穩坍塌,造成工作B持續時間延長15天,增加人工費1萬元、材料費1萬元、機械費2萬元。
事件3:因不可抗力而引起施工單位的供電設施發生火災,使工作C持續時間延長10天,增加人工費1.5萬元、其他損失費5萬元。
事件4:結構施工階段因建設單位提出工程變更,導致施工單位增加人工費4萬元、材料費6萬元、機械費5萬元,工作E持續時間延長30天。
事件5:因施工期間鋼材漲價而增加材料費7萬元。
針對上述事件,施工單位按程序提出了工期索賠和費用索賠。
問題:
1.根據圖的施工進度計劃,確定該工程的關鍵線路和計算工期,并說明按此計劃該工程是否能按合同工期要求完工?
2.對于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事件,施工單位是否可以獲得工期和費用補償?分別說明理由。
3.施工單位可以獲得的工期補償是多少天?說明理由。
4.施工單位租賃土方施工機械用于工作A、B,租金為1500元/天,則施工單位可以得到的土方租賃機械的租金補償費用是多少?為什么?
5.施工單位可得到的企業管理費用補償是多少?
參考解析 1.根據對施工網絡計劃分析,該網絡計劃有三條線路,即:
線路1:①一③一⑤一⑥,總持續時間為390天;
線路2:①一②一⑤一⑥,總持續時間為320天;
線路3:①一②一④一⑥,總持續時間為380天;
總持續時間最長的線路為關鍵線路,所以該工程的關鍵線路是:①一③一⑤一⑥。計算工期為390天,因合同工期是390天,按此計劃該工程可以按合同工期要求完工。
2.(1)事件1不能獲得工期補償。因為工作A的延期沒有超過其總時差10天;可以獲得費用補償,因為圖紙未標明的地下障礙物屬于建設單位承擔風險的范疇。
(2)事件2不能獲得工期和費用補償,因為基坑邊坡支撐失穩屬于施工單位施工方案有誤,應由施工單位承擔該承擔風險。
(3)事件3能獲得工期補償,因為應由建設單位承擔不可抗力的工期風險;不能獲得費用補償,因為不可抗力發生的費用應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費用損失。
(4)事件4能獲得工期和費用補償,因為建設單位工程變更屬建設單位的責任。
(5)事件5不能獲得費用補償,因為雙方簽訂的是固定總價合同,物價上漲風險應由施工單位承擔。
3.施工單位可獲得的工期延期補償為30天。
由建設單位承擔責任或風險的事件有事件1、3、4,對其分析可知:
(1)事件1不能獲得工期補償。因為雖然圖紙未標明的地下障礙物屬于建設單位風險的范疇,但工作A在非關鍵線路上,它的延期沒有超過其總時差10天,所以工期不予補償;
(2)事件3不能獲得工期補償。因為事件2中由于B工作的延誤,會使實際工期延長為390+15=405(天);工作C延長10天,不影響405天的實際工期;
(3)事件4能獲得工期和費用補償。因為工作E在關鍵線路上,所以其工期應延長30天。
4.施工單位應得到10天的租金補償,補償費用為:10×1 500=1.5(萬元),因為工作A的延長導致該租賃機械在現場的滯留時間增加了10天;工作B不予補償,因為工作B的延誤是施工單位責任。
5.施工單位可以得到的企業管理費用補償為:
(可獲得補償的人工費+可獲得補償的機械費)×企業管理費率=(2+4+3+5)× (20%-5%)=2.1(萬元)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zyc)